《院长办案》专题报道之二

院长开庭周:在摸索中前进的新模式

“院长首先是法官”

   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上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四层的小法庭中,正在开庭的是一起商标纠纷案,坐在审判长位置上的,是法院副院长宋鱼水。
   在听取原被告双方意见的同时,宋鱼水副院长时而紧锁眉头,时而低头沉思。这是她今天下午开的第二个庭,北京初夏的午后,法庭里空调还未启动,商标纠纷案案情晦涩难懂。旁听席上,已经有人打起了瞌睡,但宋鱼水副院长始终神情专注,耐心庭审,没有打断任何一方时有赘述的辩论。
   2014年年末,从业已有25年的法官宋鱼水迎来了自己职业生涯的新契机,成为中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机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副院长。从知识产权法庭到知识产权法院,一字之差,却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宋鱼水副院长所经历的“转型”之路,也正是中国法官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迈进的具体体现。
   “法院院长、庭长要承担繁重的行政管理等事务,但我们首先是法官,法官不能脱离审判。”宋鱼水对自己身份的定位一直如此,“就像医生面对病人,我对办案有一种天然的感情,面对当事人时,工作热情一下就上来了。”
   2014年11月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挂牌,一个全新的专业化法院快速组建完成。12月16日上午9时30分,随着一声法槌的敲响,该法院开庭审理了建院以来的第一起案件。庭审开始,合议庭三名法官共同出现在审判席上,审判长正是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宿迟,他会同审判一庭庭长姜颖及选任的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
   院庭长一同出现在审判庭中,这一“豪华阵容”在以往的诉讼实践中并不多见,而这样的“阵容”正是成立不久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探索院庭长审案制度的新尝试。
   据宋鱼水副院长介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未来还将逐步弱化院庭长行政管理职能,强化庭审功能,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根除“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与判相脱节”的顽疾。


设立“院长开庭周”让制度落地

   当前司法行政化倾向比较突出,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行政事务管理权混同,导致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层层审批,违背司法规律,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特别是法院院长忙于各种会议和行政事务,鲜有亲自办案的情形随处可见。
   为了加强院长的办案实践,还未满周岁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试水的“院长开庭周”,正在摸索中前进。据悉,自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院以来,宿迟院长、陈锦川副院长和宋鱼水副院长共审理案件68件,立案庭杜长辉、审判第一庭姜颖、审判第二庭张晓津、审判监督庭张晓霞四位庭长共审理案件120件,跟改革前院庭长不参与案件审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上个礼拜,一个星期我就开了16个案件的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在今年4月举行的首届中国知识产权法院论坛上介绍,“法官不能脱离审判,我们正在尝试着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的探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从今年4月开始,逐步将“院长开庭周”常态化,每月的二、三、四周分别为三位院长的开庭周,“值周”院长将进行集中开庭,参加各类会议和活动的事务则由其他院领导代替。非开庭周期间,院长则根据各自承办案件的情况随时安排开庭,保障最低限度的办案时间。
   宋鱼水副院长介绍,实行院长开庭周是为了更好地发挥集中审理的效率优势,保障实际的办案时间,提高案件办理的效率与质量。
记者了解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从去年11月6日建院至今,已受理案件3202件,其中专利、商标行政案件数量最多,占受案总数的73.8%。宋鱼水副院长表示,这样的收案数量符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院之初偏重审理行政案件的体系设置。在审判过程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取消个案汇报制度,改汇报制为咨询制,向院庭长汇报的事项仅限于法律明确规定的程序性措施,案件最终的决定权回归法官和合议庭。


在摸索中前进

   繁重的案件审理任务让宋鱼水没有时间去抱怨,除了审理案件,作为副院长的她还有院内外很多事务性的工作等着处理。虽然采访当天并不是她的“开庭周”,但她仍然需要开庭审案,因为有些案件的时效性要求,便只能安排在“非开庭周”审理了。
   作为法院院长,事务性工作少不了,一边忙管理,一边忙审案。工作的节奏虽然快,但也给宋副院长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新体验。“有点学校的风格!”宋副院长介绍,“一线审案的机会多了,我们与同事之间关于相关疑难法律问题的讨论也更充分了,完全没有了领导的架子和行政色彩。”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院后,法官之间的交流变得更加充分,成立了由法官和法官助理组成的著作权、专利、商标、综合四个调研小组,他们分别承担了全院的指导工作,针对一些普适性案件、热难点案件进行讨论,使得问题更加职业化、专业化。同时在知识产权各个领域跟外界专家学者包括律师界取得广泛的联系,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共建合作关系。
   承办案件的法官在审判工作中遇到各类疑难问题都可以放到调研小组里共同来讨论,也可以充分听取外界专家学者的不同观点,但是除了合议庭以外,任何人都不能决定案件裁判结果。
   “现在是他们带着院长跑。”宋副院长笑称。院长们可以参加各个小组的活动,但不是决定者,院庭长只是参加研讨,是成员之一,不进行指导,最终的决定权在合议庭,“这是我们探索审判运行机制改革的又一个突出的实质性改变。”四个小组由德高望重的法官担任组长,实行组员报名原则。同时吸收一些有特别专长的骨干,这些举措把法官活跃的专业性交流推向了深入。
   此外,在“院长开庭周”行进过程中,让宋副院长感受最深的,是能够真切地了解到一线法官最真实的工作状态。
   “平时听到法官说很苦很累,但是不亲身办案,很多细节是体会不到的。有很多法官一天要审理四五个商标案子,工作的强度和压力可想而知。作为院长,我们需要为他们理顺管理体制,为他们服务好。而有了亲身办案的体验,我们对同事的理解也有了切入点。”宋副院长说。
   三位院长都在一线审案,他们开完庭后再坐在一起讨论一线法官的需求时,基本上没有太大分歧。“一线法官即使不提需求,我们也能了解。我认为这是最好的工作状态。”
   既是“管理者”又是“执行者”,双重甚至多重身份的宋鱼水副院长坦言,新的机制带给他们的是更为明朗的方向和过渡时期的手忙脚乱。
宋副院长觉得,虽然忙累,但希望自己能尽快适应这一工作。“毕竟做副院长,如果不能尽快适应就满足不了同事们的需求。”同时她也在尽力梳理审判业务工作,怎么样尽快把管理和业务工作统筹协调好,用较短时间进入运转良好的工作状态,是她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对于院庭长办案这一制度,宋鱼水副院长表示:大方向是美好的。当然,院庭长办案对管理的要求非常高。如果管理上能形成一个顺畅的机制,管理者不需要在管理上费尽心机,法官各方面所需要的服务都很完善了,院庭长才能一门心思去办案。
   宋鱼水副院长认为“摸索”是对现阶段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庭长办案制度最合适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