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中国式现代化稳步前行贡献智慧和力量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作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的战略部署。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牢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重大原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更好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使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更加鲜明、优势更加彰显、前景更加光明。
  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我国14亿多人口整体迈进现代化社会,规模超过现有发达国家人口的总和,艰巨性和复杂性前所未有。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与人口规模巨大相匹配的工作力量和预防性法律制度,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我们党勇于改革创新、在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果,必将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不竭动力。
  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促进共同富裕、打造高品质生活的基础性工程。“枫桥经验”是“以人为本”的经验,要把准人民脉搏、回应人民关切、体现人民愿望、增进人民福祉,更好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要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的作用,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诉求,用法治手段保障和改善民生,让新时代“枫桥经验”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枫桥经验”发展到今天,最重要的成果和最鲜明的特色就是实现自律和他律、刚性和柔性、治身和治心、人力和科技相统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既要解决实际矛盾纠纷,也要纠正群众思想偏差、解开思想疙瘩,不断丰富人民精神世界。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充分发挥法律和道德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亲善友爱的社会心态,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积极参与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化解。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的新要求新期盼,围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等,在服务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时,既调节人与人的关系,也调节人与环境、人与自然的关系,高效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走向国际,为各国治国理政提供中国智慧。中国式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新时代“枫桥经验”保障了我国创造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为世界和平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
  近年来,中国法学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这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力举措。各级法学会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国“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组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团队,大兴调查研究,积极参与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论证、重大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在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我们相信,随着中国式现代化不断推进和拓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必将不断丰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和实践,更好服务政法工作现代化,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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