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政策该如何精准发力?

  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结果来看,我国总人口约14.1亿人,人口发展形势出现不少积极变化,但也存在一些结构性矛盾,而这一矛盾在近年来则是愈发明显。从中长期来看,受生育率快速下降的影响,我国人口已进入负增长时代。 
  人口是生产、消费的主体,直接影响经济社会发展。那么,我们该如何应对人口负增长?支持生育、优化生育配套政策又该从何入手?在采写上期聚焦文章《从“计划生育”到“优化生育”,改变了什么?》时,记者除了了解人口政策的演变如何进行,有专家也对生育政策的配套和调整,给出了一些建议。
  其实早在以控制人口数量为主要目标的计划生育政策时期,我国就着手围绕生育保障问题建立了一系列的保障和服务政策,核心内容包括产假制度、生育保险、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服务等。而就目前有效应对低生育率的问题,也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和支持措施。
  目前来看,尽管不同层面的生育支持政策已有雏形,但各地具体生育支持措施的制定仍处于探索和尝试阶段,制度建设和财力投入力度不大,加上政策实施时间短,也难进行政策效果评估。有专家提到,简单、碎片化的政策措施难以适应新时期人口发展战略需求,难以解决当前群众“急难愁盼”的“生不起”“养不好”“生不出”等现实问题。
  对于生育政策这一社会持续的热点问题,专家纷纷提出加快生育支持基本制度构建,积极释放生育潜能。而其中当务之急是要重塑框架,明确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基本制度和配套措施,围绕“没人带”“养不起”“生不出”等突出问题建立基本制度,强化生育保险、婴幼儿照护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的核心功能作用,并将其作为未来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三大支柱。
  首先,便是要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生育保险是非常好的制度设计,但由于其覆盖面小,难以有效保障广大女性生育期间的经济收入和职业发展。因此,专家建议将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拓展至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提升生育保险制度的公平性。构建覆盖所有居民的生育津贴制度。建立由财政支持、资金来源多元化的城乡居民生育津贴、育儿假薪酬、育儿补贴制度。
  其次,还要在婴幼儿照护服务方面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力求扫除具有生育意愿家庭的“后顾之忧”。在采访中,专家对记者谈到应把托育服务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参照学前教育财政预算的相关规定,确定托育服务在公共财政预算中的比例,并建立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支持政策,以降低家庭托育支出,促进托育服务的均衡发展。
  最后,对于具备生育意愿却无生育能力的家庭,专家建议要建立全过程保障的生殖健康服务制度。应将辅助生殖检查、治疗和手术费用逐步纳入医保,向经济困难或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一次性补贴。在各地按标准配置辅助生殖设施设备的基础上,加大中西部地区、地市级辅助生殖机构的资源投入,提高服务资源的均衡性、公平性、可获性和可及性。
  总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不应局限于生育本身,而是在制度的基础上围绕家庭发展打出政策组合拳。同时,应基于人口统计、行政登记和社会调查等多来源数据,定期开展生育政策实施效果追踪评估,对政策措施的完整性、包容性和公平性进行综合评价,缩小政策支持力度的区域、城乡和性别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