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奋力谱写天津监狱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天津市监狱管理局始终立足自身职责使命,立足监狱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具体实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努力在新起点上开创监狱工作新局面。


  一、坚持忠诚为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党对监狱工作的绝对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必须始终坚持政治建警方针,为新时代监狱工作提供更完善的制度保障、注入更强劲的精神力量、保持更清醒的坚定执着、锻打更忠诚的利刃尖刀,确保监狱民警矢志不渝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能够经受狂风暴雨,无惧惊涛骇浪。一是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天津市监狱管理局党委坚持把方向、把大势、把全局,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主体责任作用,在监狱法治建设中切实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进改革发展;在监狱执法活动中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主动率先垂范,积极引导监狱机关坚定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范围扩大到各监狱党委、局机关各党支部正处级领导干部,派班子成员到各监狱督导监狱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各监狱党委再将这种学习模式应用于监狱各级党组织,确保全局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把贯彻中央和天津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作为治理监狱的总抓手,将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全部纳入督办。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学习、考试全警覆盖,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二是狠抓首要政治任务落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各级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立足主责主业,深入基层宣讲,组织交流研讨。精心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政治轮训常态化全警全覆盖,让开局之年起步冲刺的理念深入人心。持续深化党的忠诚教育,落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两级党委班子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项目化管理、清单式建账、示范性带动、实绩性考评,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做到在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上坚定清醒、心明眼亮,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毫不含糊、绝不动摇。三是锻造堪当重任的监狱铁军。坚持把政治忠诚作为最鲜明的底色,把政治能力作为第一能力,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提升民警素质能力。加快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进程,开展民警“以干代训”梯次培养等工作方案和措施,围绕提升监狱区域安防能力,开展狱内侦查、刑罚执行、狱政管理、执法监督等业务培训,加强警戒具使用和体能训练,“教学练战”一体推进。充分发挥平安监狱建设协调机制作用,深化监狱、公安、武警“三警”协同,围绕建设组织严密、反应灵敏、协同高效的合成作战体系,常态化开展反恐联合演练和平暴处突训练,实战实训、平战结合,不断增强民警的风险感知排查能力、依法调查取证能力和要害部位管控能力,时刻保持箭在弦上的备战姿态,随时应对任何突发情况,努力建设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能够担负起新时代新征程职责使命的民警队伍。
  
  二、坚持担当为先,围绕中心顾大局,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监狱建设
  依法治监是依法治国在监狱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和必然要求,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监狱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必须自觉把法治监狱建设放到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进,履行职责使命,彰显担当作为。一是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准确把握、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总体要求和工作布局,找准坐标、精准发力,紧盯罪犯脱逃和非正常死亡最大风险点,严格监狱各道门禁管理,健全外出就医和住社会医院管理有关规定,将重要罪犯押解的审批权限提级到局级审批,严格把控押解时间、去向、路线。落实全时空管控,做到“逢车必检、人车同查”管理闭环。逐步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机制,创新完善狱内诊疗体系,尊重和保障人权,启动病犯筛查、病情评估,提前拟定最佳的抢救治疗方案,对可能具备依法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提前与法院、检察院和属地司法所会商,告知亲属病情及治疗情况,最大限度依法保障生命权、健康权,让执法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深化巩固驻在检查、视频巡查、警务督察和专项抽查的“全方位”管理,持续推进监狱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以“时时放心不下”的精神状态和责任担当,守一方热土,保一方平安。二是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前后衔接、务实管用的执法办案监督机制。扩大监督范围,将虚开增值税发票类案件纳入局级审核,开展经济类罪犯监管改造专项监督检查。主动自我监督,制定《执法权力事项清单》,明确执法权力事项对应法律条款和流程图,形成全流程、全链条的执法标准化体系;出台《跟进出监教育拓宽监督渠道的通知》,对刑满释放前罪犯进行谈话,了解服刑期间监狱执法及合法权益保障情况。主动接受监督,邀请驻监检察官开展联合安全检查,共同查找不足、补齐短板,助力检察机关能动司法;在12348法网依法及时公开办案法律文书,畅通网、电、信、访渠道,对群众来访做到件件有回复,对重点线索提级核查办理。做实事后监督,压实执法办案终身负责,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对已办结案件开展“回头看”,总结提炼经验,倒逼责任落实。三是践行执法司法为民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完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全面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水平,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重要任务、视频巡查和信访维稳等事项进行清单销账式督办,全面通报工作情况,逐项做点评、提要求、督进度,在打通难点、堵点问题上见真章、求实效,确保工作部署落实到底到边。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高标准推进“八五”普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体民警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提供有力保障。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发挥监狱“第二战场”作用,深度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采取有力措施把犯罪线索挤干挖净。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贯穿到罪犯文化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中,强化思想道德和行为养成,促进自我反思纠治痼疾,自我提升守法明德,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改造环境。坚持育人为先,着重加强未成年犯教育,针对未成年人特点设置课程,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不断增强规则意识,推动形成遵从法律、敬畏法律的行为自觉。
  
  三、坚持实干为重,强基固本促发展,积极构建监管改造工作新模式
  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必须始终保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钉钉子”的韧劲力度,聚焦主责主业,发扬历史主动精神,以思想观念现代化为先导,以工作体系现代化为关键,以工作能力现代化为基础,深入谋划推进监狱工作现代化。一是坚守红线底线,打造安全“硬支撑”。强调监狱安全的全面可控,树立系统思维,坚持整体观念,既抓总体、抓倾向、抓苗头,又重个别、重教育、重打击。构建指挥果断、反应灵敏、措施精准的扁平化指挥体系,对监狱区域严密管控,确保执行安防措施“一根钢钎插到底”。做细网格管理,区域、岗位、责任到人,做到区域有人管、阵地有人守、工作有人抓,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开展清监行动,集中警力对监狱各区域进行地毯式清查,违规违禁品全部清缴,实现动态清零。克服松懈思想,深入推进罪犯“一日规范化管理”,强化身份意识和纪律规矩,加大职务犯、涉黑恶罪犯和重要重点罪犯的管控力度,常态化开展监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执行点名、板块移动和搜身安检等制度,严打抗改分子,拧紧各环节责任链条,持续净化改造环境,筑牢安全工作屏障。着力排查重点人员、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以最强组织、最严举措、最高标准、最大力度,查漏洞、填缝隙、补空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将一切危害监狱安全的隐患阻隔于区域之外,将一切危害社会安全的风险防范化解在区域之内。二是践行改造宗旨,提升教育“软实力”。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方针,以降低“重新犯罪率”为目标,更加强调罪犯改造的质量导向,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道德教育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突出法治教育、加强文化教育、推动社会帮教,深化危险性评估和教育改造质量评估,持续在认罪悔罪教育上下功夫、在个别教育上下功夫、在评估结果运用上下功夫、在刑释衔接上下功夫。用好计分考核、分级处遇等激励机制,探索罪犯处遇奖惩机制改革,完善改造表现褒奖机制和违法违规行为惩戒机制,健全服刑期间守法遵规守纪记录,改造积极优待,违法违规严管,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氛围,加速罪犯转变,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落实局、监狱和处室领导包保重点罪犯攻坚转化的举措,“兵对兵、将对将”实施攻坚,推进“包管包教包转化”的落地见效,依法惩罚与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凸显教育治本作用,强化遵从法纪意识、认罪悔罪意识、行为养成意识,最终形成自觉抵制违法行为、自觉维护法治权威的思想观念和行为规范,为社会安全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局扫清刑事犯罪和治安隐患。三是提升办案质效,实现执法“高水平”。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紧盯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狱内侦查、教育改造等监狱执法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涵盖监狱各业务职能和工作领域的标准规范,对罪犯减刑的法律依据、刑期计算、佐证材料、提交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统一办案理念、统一裁判尺度、统一执法标准,把权力牢牢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依法规范使用自由裁量权。不断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公开、评查和监督机制,增强执法透明度,提升执法公信力。依法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对易发生腐蚀拉拢民警情形的涉黑恶、涉贪腐以及涉税类罪犯,强化提级办理,严把实体程序关;坚持两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共同参加案件评审会,逐案研究、逐案评审、逐案把关;进一步加强实质化审理,既严格审查证据材料,又注重判断罪犯主观上是否真心悔罪,到监区一线调查核实,全面复盘日常表现、计分考核情况,通过综合考察原判罪行、主观恶意、改造表现等因素,贯彻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作者系天津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天津市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 责任编辑:陈致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