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文章标题:
“首席”参与化风险 专家把脉促稳定
--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助推宁波轨道7号线一房屋拆迁项目完美收官
“此案例非常具有代表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该项目提供了精准评估以及完善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浙江省宁波市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孙小雄向记者表示。
2022年5月,为深入贯彻中国法学会、浙江省法学会部署要求,宁波市积极探索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恰逢市内轨道交通7号线(体育馆站至曙光路站区间、曙光路站)建设,拟对该项目范围内相关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予以依法征收。
宁波市法学会和鄞州区法学会敏锐捕捉到该项目征收难度大,表现为体量巨大、涉及面广、时间紧迫、拆迁户攻坚难度较大,于是主动作为,多次对接相关部门,选优配强专家团队,积极服务该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
目前,该项目已完美收官,开宁波市首个500户以上巨大体量的国有征收项目提前三天100%签约的先例,实现零投诉零诉讼零上访的超预期社会效果。
体量巨大的民生项目
据了解,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南起鄞州区云龙站,北至镇海区俞范东路站,全长约39.4公里,均为地下线,设车站25座。其中体育馆站位于中兴路与惊驾路交叉路口西侧,曙光路站位于曙光北路与惊驾路交叉口、惊驾路南侧王家新村地块内。
2021年7月15日,宁波轨道交通7号线开工,建设总工期约5年。为推进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体育馆站至曙光路站区间、曙光路站)项目建设,同时满足居民住房条件改善和旧城区生活环境改建需要,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服务中心拟对该项目范围内相关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予以依法征收。
据悉,该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主体为鄞州区东胜街道拆迁办公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主体为宁波市甬安社会评价研究院有限公司。此次征收范围为东胜街道东至宁徐路,南至徐家河及万科江东府,西至曙光北路,北至惊驾路。项目涉及被征收总户数723户,总建筑面积约50370平方米。其中,住宅695户,建筑面积约42170平方米;非住宅28户,建筑面积约8200平方米。被征收房屋地段等级为一级。
东胜街道党工委委员许哲军向记者表示,此次征收体量巨大,涉及王家新村、惊驾路188弄、戎家260号等多个小区,涉利益相关群体范围广,如何保障征收政策宣传贯彻到位、化解群众疑虑是前期工作的重点。
征收范围内,居民以老年人为主,对于生活环境的变化,他们需要较长时间适应,这样在征收过程中就容易产生抵触情绪。如何缓解老年人的心理压力、提高老年人的征收意愿,是征收工作的关键。
征收涉及住宅和非住宅两类用地,其中住宅房屋产权性质既有私有住房也有单位自管公房,多套房产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产权确认难度大;非住宅房屋存在“破墙开店”、未办理产证等情况。总体看来,被征收房屋情况比较复杂。能否明晰产权认定及归属问题,将直接影响征收进度。
“前期排查该项目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是征收工作推进的关键。为此,我们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建议,为该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策提供参考。”许哲军这样告诉记者。
评估领域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起源于2005年四川省遂宁市,2007年5月中央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向全国推广遂宁经验,拉开了全国范围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帷幕。宁波市于2008年开始试点,是全国范围内最早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城市之一。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与征收补偿条例》第12条规定,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迁工作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利于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对于征迁工作的顺利实施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另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决定》(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48号)第18条规定:“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房屋征收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房屋征收的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制定相应的风险化解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按照上述规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重要依据。对存在重大社会稳定风险的,在未有效化解或者未落实可行的化解措施前,不得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为此,宁波市法学会和鄞州区法学会按照一事一团队原则,组建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工作组),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社会学专家、工程学专家一起,参与该项目的评估工作。
“聘请史斌为鄞州区法学会首批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之一,是看中了他在风险评估领域的建树。”鄞州区法学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只是没有想到如此之快,史斌便派上了大用场。”
史斌时任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此次入选“首席”是希冀他能为党委和政府拟批准实施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可能涉及土地征迁、生态环境等法律问题进行调研论证,提出法律咨询意见。
2022年1月26日,鄞州区轨道交通保障中心向区房屋拆迁服务中心提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申请,并附申请材料。鄞州区房屋拆迁服务中心对轨道交通7号线(体育馆站至曙光路站区间、曙光路站)项目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了调查登记,并于2022年4月27日对调查登记结果进行了公示。
此后,鄞州区房屋拆迁服务中心组织了轨道交通7号线(体育馆站至曙光路站区间、曙光路站)项目房屋征收意愿征询工作。2022年5月18日公告的意愿征询结果显示,选择“同意”的意见书共693票,同意率为95.85%,符合征收启动的条件。
评估工作组重点对项目所在地社会环境、被征收房屋基本情况、利益相关者意见诉求、基层组织意见、征收现场工作组意见、舆情舆论等进行了调查,并重点围绕征收补偿价格问题、安置房源问题、房屋用途认定问题、承租户腾退问题、历史遗留问题等,进行了风险识别与分析。
专业优势的巨大助力
为全面掌握本次征收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在史斌参与指导的评估工作组协助下,社会稳定评估实施主体综合采用了文献法、观察法、访谈法等研究方法,开展评估工作。
首先是资料采集。评估工作组收集了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包括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申请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证明、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符合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资金情况的说明、征收意愿征询公告、征收意愿征询结果公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住宅和非住宅调查情况汇总表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其次是现场踏勘。评估工作组对拟征收区域现场进行了实地踏勘,通过沿途问询、拍照记录等方式了解被征收房屋的现状、与周边房屋的关系以及所在区域整体社会环境情况等。评估工作组了解到,本次拟征收房屋位于王家社区和戎家社区范围内,两个社区是典型的“老龄化”社区,辖区内老旧小区多,房屋建成年代久。近年来,随着辖区内地块的陆续开发,拟征收区域与周边环境发展并不相协调,亟待建设更新。评估工作组同时对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产权性质、居住群体特征、房屋建筑现状进行了调查,并对非住宅房屋进行了入户调查,对商铺经营情况也进行了了解。
第三为社会调查。评估工作组带领评估实施主体,通过社区走访座谈、征收现场工作组调查等途径,了解项目所在地社会环境、被征收人基本情况及其意见与诉求等相关情况,掌握敏感目标及区域内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等,对本次征收可能存在的社会风险隐患和问题进行了初步排摸。经了解,其中利益相关者的意见诉求,主要集中在被征收人对预评估价格、安置房源、“破墙开店”补偿、情感慰藉以及承租人有关意见诉求等。
“因为地铁建设要拆迁我们的房子,是为了城市发展做出了牺牲的。现在,房地产市场上价格也很高,于情于理应该提高征收补偿的标准,要保证我们的实际利益。”“我已经在这里住了十多年了,都是老街坊邻居,大家都很熟悉,这里周边生活也很方便,从内心是不希望搬走的。”调研过程中,多位居民提出了自己的想法。部分店铺承租人表示:“店铺装修开业不久,停业后经济损失比较大,担心房东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补偿。”也有承租人提出在此经营多年,搬店后老顾客流失,对后期经营收入影响比较大。
诸如此类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诉求都被一一梳理,并记录在册,以便为之后研判提供参考。
此后,评估工作组指导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主体参考《宁波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轨道交通7号线(体育馆站至曙光路站区间、曙光路站)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在报告编制完成后,评估工作组召开社会风险评估报告评审会,在评审会中提出修改意见,确定评估结论。
根据修改意见,评估实施主体完善报告,并提交鄞州区委政法委备案,同步录入稳评工作系统。各部门单位根据评估工作组提出的建议,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史斌向记者透露了更多细节,他表示,评估工作组根据《宁波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体育馆站至曙光路站区间、曙光路站)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策事项的“五性”(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了评估。
史斌同时表示,为更好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处置本次征收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隐患,评估工作组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包括:征收补偿价格问题、安置房源问题、房屋用途认定问题、承租户腾退问题、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带征诉求等其他社会不稳定隐患和问题,提出了七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具体而言,一是积极落实“阳光征收”各项规定,提高征收工作透明度;二是优化产权调换房源供给,提供更多合适的安置房源选择;三是协助落实搬迁及腾退事宜,特别是要重点做好老年群体的保障工作;四是依法解决房屋用途认定问题,协调解决租赁双方补偿清退;五是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力度,开展及时全面的答疑工作;六是有效管理和引导网络舆情,树立正确舆论导向;七是构建风险管理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快速灵敏的应急处置机制,落实风险预防、化解工作职责。
经评估工作组评估,认为本决策事项因合法性问题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社会不稳定事件的可能性较小,本决策事项实施合规性方面的风险较小,本次征收合理性方面的风险较小。之后评估工作组签署会议决议,评估为中低风险后,该项目启动征收并有序推进。
作为鄞州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史斌依据市区两级法学会建议,系统剖析风险评估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同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地方标准前期研究”课题研究,该课题还获得2022年度宁波市社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课题立项。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能够熟练运用社会调查方法,包括运用专业的问卷调查方法、访谈座谈方法等,与属地群众打成一片,一方面调查了解群众所思所想,一方面宣传解释征拆政策,答疑解惑。同时,利用其专业的问题剖析和归纳能力,对属地群众的利益诉求进行归纳整理、总结剖析,对评估中出现的风险点进行研判预测,为评估工作提供了良好助力。”宁波市甬安社会评价研究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零投诉零诉讼零上访的完美收官
鄞州区房屋拆迁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体育馆站至曙光路站区间、曙光路站)项目属于公共利益项目,从目前推进情况看,项目提前实现100%签约并零投诉零诉讼零上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值得总结经验和推广。”
下步轨道交通7号线其他路段实施过程中,仍需继续全面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布等程序,确保决策科学、稳妥落实。
鄞州区法学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实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有利于发挥法学会“智囊团”“人才库”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鄞州、法治鄞州建设。
这次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轨道交通7号线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事前有调研,事中有评估,事后还进行了针对性的总结提升,既有效发挥了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保障项目推进,又为今后参与相关工作提供了借鉴。下一步,鄞州区法学会还将继续探索落实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措施、载体,并在实践中不断扩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参与面和参与度。
孙小雄表示,此次房屋征收工作顺利推进,一是评估工作组实地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排摸调查,收集整理了利益相关者的意见诉求,评估报告内容全面、层次清晰、行文规范,为决策提供了参考;二是风险评估“五性”分析科学合理,六方面风险点排摸精准,七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开展项目社会风险评估,进一步优化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体育馆站至曙光路站区间、曙光路站)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方案,落实防范化解措施,实现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保障项目的稳步推进。”孙小雄告诉记者。
据其介绍,宁波市县两级法学会积极贯彻落实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共聘任专家151名,目前已出台实施方案,推动制度规范化常态化运行,组织专家参与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切实当好科学决策的参谋者、矛盾纠纷的化解者和民生福祉的维护者,力争在重大决策论证、重大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中,发挥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权威作用。
● 责任编辑:陈致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