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实实在在惠及于民

  公正是法治的最强音,和谐是时代的共鸣,发展是人民的期盼。中国共产党历经百年始终不变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022年,我从南京中院庭长的角色转换为一名基层法院院长,处于服务人民群众的一线,受理绝大多数矛盾纠纷案件,直接面对当事人,更能够亲身体会到他们的疾苦、期盼与愿望。结合“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以及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等工作,让我更加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坚定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真正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更加坚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发展方向,做好坚持不懈、努力奋斗的长足计划和打算,奋力推动新时代基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我的工作思路可以用“三个坚持”来概括。
  
  一、坚持问题导向,拓宽发展思路,紧紧围绕法院发展中的各项短板,及时发现总结
  (一)矛盾有人管。随着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的深刻变革和社会交往的日益频繁,人民群众对司法现代化的呼声不断高涨。然而,原本多元、递进式的纠纷解决主体却从原来的村居调解中心、司法所等,简化为“一步到法院”。特别是有的矛盾纠纷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突发性强,发现和控制的难度大,靠单一诉讼渠道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处理要公道。如果不能达到当事人心中的实质正义,一纸判决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司法文化的角度来说,一些群众仍存在比较强烈的传统“清官”情结。但是,很多矛盾纠纷,往往当事人自己也说不清且没有充分证据。在现代司法理念和制度下,法院如果仅仅按照法律规定死板裁判,往往会产生适得其反的办案效果。
  (三)渠道要便捷、成本要低廉。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一个案件从立案到审判到执行,每一道“关卡”都可能成为诉讼障碍,每一道“关卡”都能够顺利推进,才可能获得较好的诉讼体验,如果其中一关出现问题,都可能对法院工作全盘否定。当下,人民群众希望的不仅仅是金钱上的低成本,时间上的低成本也成为更加迫切的新期待。
  
  二、坚持目标导向,谋划战略布局,紧紧抓住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标尺,及时调整应对
  (一)树立“多元解纷”为目标的延伸职能工作理念。诉源治理不是把案件挡在门外,而是优化举措,即通过健全社会治理体系,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通过构建多元解纷机制,为群众提供“菜单式”的解纷服务,减少矛盾纠纷立案成诉,实现群众矛盾纠纷有人管,又能够以最低成本的方式管。
  (二)树立“案结事了”为目标的司法办案理念。针对一些老法官办案畏难情绪严重,年轻法官办案经验不足,案件重复起诉多、衍生案件多等问题,我主动参与到各庭室法官会议讨论中,对上会的案件逐案审理思路进行指导,引导法官、法官助理提高庭审效率,提高法官对案件预判的能力以及对案件依职权调查取证的能力,并强调“案结事了”的办案目标,切实提高审判质效。

  (三)树立“高效便民”为目标的诉讼服务理念。严格贯彻“立案登记制”工作制度,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严格审限变更管理,审批“中止”“延长”“扣除”审限的案件,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审批。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强化信访首办责任,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能即时处理的马上就办,不能立即解决的,告知具体解决时限,推进涉诉信访办理规范。


  三、坚持实践导向,谱写发展新篇,牢牢把握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各项举措,出实招硬招
  (一)深度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
  一是立案庭整体嵌入区矛调中心。2021年2月,溧水区人民法院在区委政法委的支持和帮助下,将立案庭整体入驻溧水区矛盾调处中心,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溧水区矛盾调处中心已经打造成为集“访、调、诉”三位一体的多元纠纷化解中心,通过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调处、一条龙服务和一体化智慧,真正让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
  二是网格法官全覆盖。持续深化“溧法直通车”法官进网格工作,不断优化司法便民利企服务工作。要求网格法官增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坚持送法、普法,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多角度、多渠道摸排查找社会治理风险点,研究解决具有普遍性、趋势性的法律问题推动及时堵塞监管漏洞。今年以来,3件成功调处矛盾的案例获评南京市政法网格员工作月度十佳案例。
  三是织牢前端纠纷化解“防护网”。打破部门界限、信息孤岛,实现资源共享、整体联动、协同服务,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前端化解。与区公安分局、司法局会签《“一体化”司法确认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开创“调解确认一体、部门联动一体、线上线下一体”的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与区公安分局联合制定实施《反家庭暴力工作联动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为区域预防、处置家庭暴力工作开先河。与区检察院签署“联席会议合作框架协议”,常态化增强协作配合,深化良性互动,促进理念共融。
  (二)强化优化资源配置,着力提升审判质效
  一是完善繁简分流机制。根据案件类型、标的额进行区分,将疑难复杂案件分流移转至民一庭,小额、简易案件由民二庭审理,在民二庭组建5个“员额法官+法官助理+1.5书记员”的快审团队,力促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改革执行团队架构,成立普执团队、终本团队、快执团队,创新终本案件的分类管理机制,并加强与“执转破”工作有效衔接。2022全年,在实际在岗员额法官比去年少4人的情况下,比2021年同期多审结案件1599件,同比上升16.75%;在执行干警比2021年少4人、辅助人员比2021年少3人的情况下,执结案件3315件,同比上升22.73%。尤其是实施繁简分流改革后即6至10月份与前5个月的绩效指标相比,均有明显提升。
  二是发挥审委会研讨作用。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及其他有关审判工作问题的作用,针对法律适用疑难问题专门进行研讨,确定类案裁判规则,为法官查明事实和同案同判提供专业指导。2022全年,溧水区人民法院召开审委会38次,共讨论案件122件,评查发改案件6次60余件,进行超长期未结案件清理讨论3次,信访案件专项讨论两次。针对疫情期间在线诉讼规则、诉讼费退费规则及超长期案件监管等审判实务问题,形成1期会议纪要。
  三是引入检察机关监督为主导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针对案件质量评查人员不足、流于形式等问题,主动邀请检察机关介入,常态化监督裁判文书和庭审公开情况,以监督促提高,确保公开的裁判文书和庭审直播不出问题。并通过以评促改提升办案质效,结合审委会发改案件评查情况,把相关评查结果均纳入绩效考核,有效激发法官潜能,促进法官查明事实工作能力提升。
  (三)健全配齐配套措施,着力纠纷实质化解
  一是实质化解信访矛盾。依托“大走访、大排查、大攻坚”行动和“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要求,成功化解一批重点信访案件,信访案件办结率达79%。同时,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工作,制定《初信初访办理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院领导预约接访、信访窗口常规接访”的初信初访闭环办理管理机制,院长接待来访人员117人次,向重点涉诉信访人员属地街道发出稳控函19份,实地走访重点信访人员43次,帮助解决信访人实际困难。
  二是千方百计司法惠民。溧水区人民法院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7万余元;与区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为破产企业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方案(试行)》,为破产企业职工寻求救助;出台《关于银行存款被足额控制的被告要求主动履行债务案件审执衔接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案件生效后由审判部门直接移交执行局执行,7日内确保执结完毕,带动审执高效衔接。
  三是创新丰富普法形式。“阳光溧法”法治报告团常态化开展“你点单、我普法”形式送法进机关、社区、学校、军营普法讲座30余次。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辟《小溧观察》专栏,用漫画等通俗易懂形式为群众讲解法律知识,目前已刊出10期,其中3篇被省高院公众号转载,也受到很多群众点赞、关注和咨询。拍摄《“未”你而来》微电影、《反诈记》《溧水方言版防养老诈骗顺口溜》普法微视频、《法院执行版踏山河》MV等,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不断增强宣传吸引力、影响力,以实干实绩向人民汇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检验,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实实在在惠及于民。
  (作者系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 责任编辑:陈致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