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奋力开创新时代法治滨州建设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
  迈上新征程,山东省滨州市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滨州、法治滨州,努力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奋力开创新时代法治滨州建设新局面,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最美滨州篇章。
  
  一、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在要求,坚持“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阐释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客观必然性和巨大优越性,深刻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政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就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性、真理性、开创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必须把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作为价值追求。“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是三者相互渗透、相互交融的辩证的有机统一,既体现在结果,也体现在过程。
  (一)把政治效果作为前提。政治效果就是党的事业至上,对应的是党的领导、顾全大局。要求各项工作必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绝对领导下,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三个效果”中,政治效果是根本性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都要以政治效果为前提,如果脱离了政治效果,损害了政权安全、制度安全,那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就没有任何意义。近年来,滨州市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工作中找问题、党建上找原因、改革中找办法,创新实施党建工作过程管控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依法治市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秉持党建“做实了就是生产力、做活了就是创新力、做强了就是竞争力、做细了就是凝聚力”的理念,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带着责任、带着情怀全面抓好法治建设党建工作,全面系统学习、完整准确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扛牢责任、转变思维、把事干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二)把社会效果作为追求。社会效果就是人民利益至上,对应的是执法为民、司法为民。要求必须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法治建设的评判标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习近平法治思想本质上是人民的理论,人民性是其最鲜明的特征,人民立场是其根本立场。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滨州市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坚持坐到群众炕头、想到群众心头、干到群众点头,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扎实推进数字法治建设,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以良法善治守护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三)把法律效果作为底线。法律效果就是宪法法律至上,对应的是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求执法办案不仅要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还要实现程序合法,预防和减少执法司法的随意性和偏差,使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坚决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滨州市深化监督贯通协调机制,把政治巡察与政治督察、执法监督、法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有机结合起来,督导各类监督事项一贯到底,变“事后监督”为“源头监督”“过程监督”,让每一条渠道反映的问题都及时交办、闭环管理,形成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让干部做到内容、程序、行为“三个规范”,切实保障法律效果,维护法律权威。
  
  二、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内涵,坚持“四个理念”谋划部署
  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深厚的历史底蕴、鲜明的中国气派、饱满的时代精神,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在法治领域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思考和战略谋划。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坚决树牢“跳出滨州看滨州、站在未来看现在”“维护稳定是天职、服务发展是本职”“让企业和企业家舒服、让老百姓满意”“依法有法办、有法依法办”四个理念,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
  (一)树牢“跳出滨州看滨州、站在未来看现在”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胸怀两个大局,一个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一个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是我们谋划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在推进法治滨州建设的过程中同样如此,我们不能简单从法治自身来理解法治,不能把目光仅仅局限于一域,不能把视野只放在现在,而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来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展望未来,滨州市将坚持从系统、整体、全局高度把握全面依法治国,以“跳出滨州看滨州”的开放格局,站在全球、全国、全省“三张地图”旁,立足滨州市法治发展现状,坚持党建统领,全面深化依法治市,加快推进重点法治领域改革创新,在推进行政执法改革、法治建设上“出亮点、创品牌”,以法治推动发展。以“站在未来看现在”的超前眼光,完善地方立法机制,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持续擦亮“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金字招牌。
  (二)树牢“维护稳定是天职、服务发展是本职”理念。新中国成立以来,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两大奇迹”:一是经济快速发展奇迹,二是社会长期稳定奇迹,这些都离不开强有力的法治措施作为支撑保障。维护稳定是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的天职,但不能为稳定而稳定,要把维护稳定的实际成效落实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上,要以“服务发展”这个本职履行的实际成效,来衡量“维护稳定”这个天职履行的好坏。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滨州市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实施,坚持完善政法服务体系,探索建立“河长、林长、链长+法官、检察官、警官”等协作机制,改造提升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完善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实体平台,进一步优化法治服务,聚焦社会之需、民众之盼,努力干到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大局中去,努力干到百姓心坎上。
  (三)树牢“让企业和企业家舒服、让老百姓满意”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是推进高质量发展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最根本和最稳定的保障。将优化营商环境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对于当前深刻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滨州市聚焦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黄河流域先进制造业强市、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滨州样板”等,加强优质法治供给,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开展成就企业家梦想行动,以法治护航中心为载体,不断做优法治服务链、产业链,助力企业家在寻梦、逐梦、圆梦中,把企业做大、做强、做久,加快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幸福生活。滨州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更高需求,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工程,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治服务功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以法治的“有温度”换取群众的“满意度”。
  (四)树牢“依法有法办、有法依法办”理念。为政者须率先奉法。建设法治政府,推动领导干部依法而治、循法而行,法治观念是灵魂和基石。“依法有法办”就是要求必须加快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做到解决问题能有法可循,在这里,依法是前提,有法是结果;“有法依法办”就是解决问题要有办法,但前提是必须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在这里,有法是思路,依法是途径。滨州市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全链条立法体系,以基层立法联系点、“备案审查服务基地+咨询专家”为支撑,着力提升立法能力水平,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充分彰显立良法、促善治、谋发展的滨州特色。
  
  三、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要求,坚持“五度并举”协同推进
  习近平法治思想源于时代、回应时代、引领时代,展现出强烈的时代特征、时代精神、时代品质,具有磅礴的精神力量和强大的实践伟力,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规律的科学总结,指引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我们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归根到底要在学懂、弄通的基础上做实,把博大精深的思想观点转化为厉行法治的强大动力,把宏伟壮阔的蓝图构想转化为法治中国的生动实践,把科学系统的部署要求转化为鲜活可感的成效亮点。奋力推进法治滨州建设,需要重点在提高法治透明度、公信度、加速度、融合度、舒适度上下功夫。
  (一)提高法治透明度。“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法治透明度,是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一个重要维度,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保障。司法透明不仅是现代法治国家普遍遵循的重要法律原则,也是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公信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随着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加丰富、表达意见的平台更加广阔,如果在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过程中无法做到公开透明,在社会舆论中不能进行正确的引导,就会引起群众质疑,不利于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滨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法治指数评估体系,设置91项三级指标,对法治建设动态监测、评估和分析,连续5年开展年初亮目标、年中亮进度、年底亮结果“三亮”活动,以公开透明倒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法治透明度。推进构建“过程全透明、服务一站式”的执行工作体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促进执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一体推进,使得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二)提高法治公信度。法治公信度是政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客观表现,是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任程度。法治公信度直接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在实践中运行的效果,公众如果对司法裁判不认可,不仅会影响到社会公众对整个司法活动的认知,而且也会危及对国家立法乃至整个法治体系的信赖。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法治公信度的提升,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滨州市创新案件评查机制,探索建立了“双督双查”制度机制,形成了力量集中、重点突出、措施有力、问责严肃的执法监督“滨州模式”,提升了执法规范化水平,预防和减少了司法腐败,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创新建立“查、看、听”三种方式开展执法普法双评议,“查”执法案卷是否规范、“看”现场执法和普法工作是否到位、“听”群众和企业看法意见,客观全面检验被评议单位的执法普法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三)提高法治加速度。法治加速度,就是要以法治的高效率助推城市发展的高质量,发挥法治对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支撑、服务和保障作用,更好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新的伟大征程上,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的特征更加明显,党和人民对法治工作给予更多期待,提出更高要求,需要我们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全面提高法律服务效率,依法能动履职,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注入法治力量。滨州市合力攻坚“执行难”,打造“滨锋52”执行品牌,让胜诉者第一时间享受到应得合法权益,跑出执行为民加速度;紧盯法治建设领域短板弱项,坚持“法治督察、法治巡察、法治考核”同步推进,为市场主体厚植依法、公平、公正的发展土壤,跑出法治助企加速度;深化政法领域“放管服”改革,全力推动警情网上处、审批网上办、纠纷线上调,跑出服务为民加速度。
  (四)提高法治融合度。法治融合度,就是要以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的政法担当推动城市各项事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法治的力量,为全市平安稳定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滨州市不断推动法律服务与市域社会治理相融合,围绕“一网格三体系”,打出“一网、二联、三无、四中心”社会治理“组合拳”,以法治力量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推动法治与环境治理相融合,聚焦机动车污染治理、环保案件查处、涉林涉野生动物案件查处等重点工作,强化生态环境、公安、自然资源等多部门联合执法,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环保守法成为常态。推动法治与产业发展相融合,组建“5+1”产业集群法治服务团,整合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解读、法治环境保护、企业职工维权、风险防范化解等方面的法律服务,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五)提高法治舒适度。法治舒适度,就是要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既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也让司法体现出其柔性和温暖,使人民群众在“便民利民”中感受法治的正义与舒适。滨州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全省首推“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建立了证明事项“彻底清理、线下告知承诺、线上信息共享”三位一体新模式,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创新“一站式”矛调中心,推动多中心合一、多部门联合,实现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带来的便捷与舒适。打造“滨州论建”,既以法解案、又以案释法,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化解机制,既解“心结”,又解“法结”,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作者系山东省滨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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