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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 让未成年人与电竞酒店“绝缘”
2023年3月17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起草了《文化和旅游部 公安部 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电竞酒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年来,作为一种新业态,电竞酒店行业快速发展,在满足群众需求、扩大消费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随意接待未成年人,使其产生沉迷网络等问题。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电竞酒店兼具了住宿和上网的双重功能,作为新业态、新事物,目前还缺乏相应的管理条例,导致一些电竞酒店利用监管漏洞,打擦边球。
未成年人在没有绿色防护软件的情况下无限制上网、甚至沉迷暴力游戏,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危害。加上电竞酒店存在一房多人、他人代开、男女混住等乱象,极易给未成年人身心安全带来隐患,此现象引发了社会关切。行业归属不清晰、行业规范不健全、法律规定不明确、社会关注度不够等,都是新兴业态治理中对未成年人保护监督管理面临的难题。
本刊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针对如何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专门采访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其中关于对电竞酒店的监管问题,有不少代表委员带来了精彩的建议和提案。
电竞酒店兼具住宿和电子竞技娱乐等服务功能,涉及市场监管、公安、文旅等部门,职能交叉导致权责不清,使得相关部门难以依法充分履行监管职责。
全国人大代表杨蓉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高度关注。她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出建议,立法机关应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8条,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在设置和服务上,作出严格的限制性规定。明确将电竞酒店、剧本杀、点播影院等列为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8条的适用范围。全国政协委员侯贵松也提出,有必要将电竞酒店纳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同时应遵守旅馆业的经营管理规定,按照“旅馆+网吧”的定位接受双重管理。
自2018年电竞酒店兴起之时,文化和旅游部即关注行业发展情况,多次赴全国各地深入开展调研,并于2021年年底起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和湖南省长沙市、湘潭市等地开展电竞酒店管理试点工作,并于2023年2月中旬完成试点验收工作。
此次《征求意见稿》吸收了试点经验,对未成年入住电竞酒店作了具体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指出,严禁电竞酒店违规接待未成年人。专业电竞酒店和非专业电竞酒店的电竞房区域,容易产生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属于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电竞酒店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专业电竞酒店和非专业电竞酒店的电竞房区域。
此外,电竞酒店应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电竞酒店经营者应当在消费者预定、入住等环节,明确告知不接待未成年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核验电竞酒店提示信息,不得允许持未成年人身份证预定电竞房。
新业态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活力,应当鼓励和支持其发展。但同时,也意味着社会应承担更多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一直是做好未成年人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