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努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强调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涉外法治论述的集中概括。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赋予广东“两个重要窗口”的定位和光荣使命,勉励广东“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全国提供新鲜经验”。广东省法学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围绕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自贸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横琴、前海、南沙三个重大平台”建设等国家战略部署,积极搭建对外法治交流平台,从理论、实践和人才培养等多维度推动涉外法治建设,积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发展大局,以新担当新作为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一、建平台,打造涉外法治研究和交流高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按照急用先行原则,加强涉外领域立法,进一步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法律法规,推动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为强化涉外法治建设,广东省法学会主动作为,积极打造涉外学术平台,服务我国对外交往实践和涉外法治建设。
  (一)创建“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开辟涉外法治工作新局面。新疆毗邻中南亚,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往交流的重要通道,是中国向西发展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的重要一环。为加强与中亚南亚国家的法学法律界交流和合作,推动“一带一路”法治建设行稳致远,广东省法学会联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向中国法学会申请举办“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在相互学习借鉴两省区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携手推动国际贸易新规则的完善。
  (二)成立涉外法治研究中心,为理论研究打下坚实基础。一是充分发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语种多、国际研究力量强的优势,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设立“走出去”战略下涉外法律研究服务中心,立足我国企业“走出去”涉外法律服务实际需求,以国际投资、国际贸易等领域的实际问题为导向,开展课题调研、涉外法治人才培训、涉外法律咨询与服务等,为国家决策机构和企业涉外业务提供法治智慧。二是利用暨南大学在海外知名度高,拥有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学生规模大,同时具有国际法、知识产权法、反垄断法与电子商务法等学科优势,在暨南大学设立侨务与法治研究中心,积极推动涉侨法律法规和港澳基本法研究,为涉港澳、涉侨、涉外法治领域提供高质量的智力支持。
  (三)创办《法治社会》,宣传涉外法治理论研究成果。《法治社会》是广东省第一家法学类公开发行期刊,2021年获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献中心“2016—2020年最受欢迎新刊”,2022年入选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拓展期刊目录。通过该刊平台发表“一带一路”、国家主权权益、国际刑法、广东省对外发展与数字化的跨国治理等相关涉外法治理论文章,推动我国涉外法治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宣传。
  (四)搭建粤港澳学术常态化交流平台,助力“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更好发挥作用。广东省法学会发挥毗邻港澳的独特优势,强化港澳法学法律界的交流与合作:一是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澳门大学法学院建立了长效合作机制,自2008年开始,联合主办了6届“粤港澳法学论坛”、7届“粤港澳法学研讨会”,共探“一国两制”“区域经济”“法治合作”高质量发展等议题,共商三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融合发展;二是不断强化和拓展研究平台,成立广东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学研究会、广东省法学会港澳基本法研究会,围绕“双区”及横琴、前海、南沙三个重大平台法治建设,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先后高质量举办“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合作:规则与协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法治保障研讨会”“粤港澳信用体系建设与侨务法治研讨会”多个学术活动,为港澳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出谋划策;三是开展“小包公杯”粤港澳大学生法律实证分析征文比赛活动,并举办颁奖仪式暨中国法治实践与发展青年论坛,活动覆盖范围广、影响力大,共有28个省市及特别行政区2000多名法学学子参与,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青年融合交流的平台,不仅激发了青年学子的科研激情,也增强了粤港澳青年对大湾区的文化认同感,推动港澳青年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二、强研究,助力丰富涉外法律工具箱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这一重要论断进一步丰富和深化了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广东省法学会围绕中国式现代化涉外法治工作大局,深入探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开展对外斗争。
  (一)建言献策,积极丰富涉外法律工具箱。为进一步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法律法规,充实我国涉外法治工具箱,广东省法学会主动突破、积极作为,围绕中美贸易摩擦、美国单边制裁、俄乌冲突下我资产安全风险等突出问题及时开展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并以学术信息的方式迅速上报中国法学会、省委办公厅等单位和相关领导,推动我国禁诉令在司法实践中实施。
  (二)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新时代我国海外利益保护机制研究。“要切实维护我国海外利益,不断提高保障能力和水平,加强保护力度”。为加强保护我国公民和法人在海外的合法权益,广东省法学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一是举行“中巴经济走廊建设法治护航研讨会”,以中巴经济走廊的海外利益保护工作为切入点,分析我海外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探讨我海外利益保护法律问题,提出整合粤港澳大湾区内部资源和政府、社会、市场三个领域的相关力量加强海外利益保护工作等建议;二是围绕“依法维护我国海外企业和公民利益”等主题,组织专家学者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成果多次被上级单位采用,推动提升涉外领域的治理效能。

  (三)加强港澳基本法理论研究,以适应“一国两制”新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港治澳,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为港澳长治久安和“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打下坚实基础。广东省法学会以学术研讨会为契机,引领粤港澳三地法学法律专家学者全面融入保障香港国安法实施的伟大实践,做香港国安法的积极宣传者、坚定捍卫者、忠实践行者,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为推动香港国安法全面贯彻实施作出应有贡献。针对境外势力利用香港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违法活动,广东省法学会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为“爱国者治港治澳”的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提供强有力的法理支撑,在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和助力“一国两制”的伟大实践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三、促交流,推进涉外法治话语体系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球治理体系正处于调整变革的关键时期,我们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做全球治理变革进程的参与者、推动者、引领者。在中国法学会的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广东省法学会举办涉外法治论坛和研修班,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推进涉外法治话语体系建设。
  (一)承办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19)。经中央外办批准,2019年11月,广东省法学会在广州成功承办了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19)。习近平总书记向论坛致贺信。来自中国及“一带一路”沿线的40余个国家、4个国际组织400余名代表参加了论坛。论坛聚焦“一带一路”合作过程中的法治问题,致力于建好和扩大互联互通的“一带一路”法治朋友圈,赢得中外代表的广泛赞誉,成为沿线国家开展法治对话的重要平台、增进法治共识和法治互信的重要桥梁、加强法治合作的重要纽带。
  (二)承办两届“中国-大洋洲法治论坛”。为深化中国和大洋洲国家法学法律组织的联系和交流,服务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与大洋洲国家发展战略对接,广东省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经过两年的筹备,于2018年成功承办了首届中国-大洋洲法治论坛,并创建了“三个一”:中国第一次与大洋洲法学法律界建立国家级法治交流合作机制,第一次共议“一带一路”主题,第一次制定并通过交流合作共识性文件《广州宣言》。2019年,该论坛纳入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19)一并举办。论坛推动中国与大洋洲各国积极发展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三)组织七期“中非法律人才交流项目”研修班和三期“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中非法律人才交流项目”是中国法学会贯彻落实《中非合作论坛-约翰内斯堡行动计划》,优化中非合作法律环境的理念而举办的重要活动;“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是中国法学会为服务国家“走出去”战略、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而设立的重要项目。广东与非洲的经贸关系紧密,进出口贸易总额持续上升。为更好地服务广东对非洲贸易投资发展,从2016年开始至今,广东省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和支持下,积极承办七期“中非法律人才交流项目”研修班和三期“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研修班和研讨会以“深化‘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共建开放型世界经济”等为主题,通过课堂授课、座谈研讨、实地考察等形式,向非洲学员(法官、检察官、律师、学者和企业法务等人员)介绍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中国建设的成就,输出“中国经验”。新冠疫情暴发后,广东省法学会克服困难,采取云授课、云参展等方式,创新承办研修班。通过举办研修班和研讨会,与国际同行的国际经贸法律服务经验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中非交流与合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发展。

  (四)积极参与国际学术活动,提升我国涉外法治研究成果的影响力。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国际法治合作与交流,广东省法学会组织专家积极出席相关国际学术会议,先后应邀出席古巴共和国驻广州总领事馆举办的“美国针对古巴施加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及其域外性的影响”研讨会、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举办的第二届国际科学论坛“现代社会、国家与法律”以及中国法学会在北京举办的第五届“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在海口举办的第三届“中英法治圆桌会议”等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广东省专家学者加入亚太法协“一带一路”常设委员会和积极参加亚太法协活动。组织广东省法学会学科研究会参与举办第八届“中韩国际私法学术研讨会”“电子治理:管理创新与法治保障”等国际会议。通过参与国际学术活动,促进了广东法学法律界对外交流、凝聚共识,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贡献了广东智慧和广东力量。


  四、育人才,服务国家涉外法治建设
  人才是创新的第一资源,人才资源是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的重要力量和显著优势。广东省法学会围绕国家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多措并举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一)加强合作,在育新人上下功夫。为推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能够参与国际合作与国际竞争、维护国家利益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广东省法学会对省内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经过研究和充分论证,专门设立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项目,支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走出去”战略下涉外法律研究服务中心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目前已取得一定成效:一是举办高质量涉外法治人才培训班。成功举办了高端涉外经贸律师培训班、广州涉外律师精英培训班等13期培训班,为粤港澳三地的1000余名涉外律师、仲裁员提供涉外法律业务培训,获得参训学员的广泛好评。二是编辑出版涉外法治人才培训教材。由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委书记、校长石佑启教授担任总主编,组织有丰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经验的一线教师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系列教材”编写工作。近期,已由法律出版社正式出版了《国际商法:理论与实务》和《国际经济法》,为全国首套全英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系列教材”(第一批)。三是开发在线涉外法治人才培训课程。结合线上教学和学员自学需要,面向全球上线《国际商法》《国际法》《国际商法》(全英)课程,扩大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范围。
  (二)整合资源,在协同培养上下功夫。为实现资源共享和联合攻关,输出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在中国法学会的支持下,广东省法学会组织政府机关人员出国培训,拓展其涉外法治视野;组织人员出访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尼泊尔、柬埔寨,密切与当地法学法律界的联系,宣传我国“一带一路”倡议;建立和完善“国际法治人才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港澳法治人才库”,积极服务广州、深圳加快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探索建立海外法律服务中心,推动学界与实务界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合作,整合资源,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再上新台阶。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广东省法学会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不断探索更高质量的涉外法治合作与交流平台建设,持续推动涉外法治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积极推进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 责任编辑:刘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