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凶并未走远》连载之十九

第十章 招供(上)

   在亲友们看来,李文浩继承了他家从祖上传下来的胆小怕事的传统,当年李慧离婚要投入他的怀抱,这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他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动粗将马朝晖残忍地杀害。
   李文浩的姐姐李艳萍说:“李文浩不是一个没有底线的人。另外,我妈说,那天,他走的时候穿的啥,回的时候还是穿的啥,这是事实,身上干干净净的。要是他杀人了,他在哪儿买的衣服、换的衣服,你得拿出证据来。”
   李文浩被关押期间,对马朝晖被害的经过有过多次供述,以下呈现的是一份历经将近4个小时完成的笔录:
   问:李文浩,你还记得你这次是什么时间被公安机关抓获的吗?
   答:记得。我是2006年2月14日被公安机关抓获的,现在已经三个多月了。其实这段时间里,我也一直在反思自己以前的行为。我给社会特别是给我们两个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灾难。由于我以前被公安机关抓过,后来又被释放了,所以我一直心存侥幸,想逃避法律的打击,因为我知道:杀人是要偿命的。所以在这次被抓之前,我在社会上,在我的朋友、同事面前,都一直作出种种假象,想让他们相信人不是我杀的。但是这次被抓之后,我知道我和李慧杀人的事再也瞒不下去了,我也知道,既然杀了人,我们迟早会有这么一天,接受应有的法律制裁。这些天里,我也一直在回想着我以前的事。
   我和李慧早在1999年就发展成为情人关系,慢慢地,我俩的情人关系也就公开化了。由于我俩的情人关系,引发了我们双方家庭剧烈的矛盾,一直到了2003年,我们双方的家庭矛盾闹得更为激烈,我和宋元红闹离婚,马朝晖和李慧也闹离婚。2003年9月30日,我在宋元红的手机发现了马朝晖发给宋元红的一条信息:“我想你的小身体了。”就是这条信息引起了轩然大波。我把这条信息告诉了李慧,李慧与马朝晖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我也打电话质问马朝晖,与马朝晖在电话中发生了激烈的争吵,马朝晖也说出“我弄死你”之类的话来。宋元红更是不停地打电话给李慧,二人相互辱骂,李慧也说了“你们大家都不要闹了,我会给大家作出一个交代的”之类的话,这句话是我看到李慧发给宋元红的一条信息。
   2003年10月2日下午,我与李慧联系得知她在单位,我便到她的单位唐兴镇财政所去找她,正好我嫂子张永红也叫李慧到她家吃晚饭,于是当晚大约19时,我与李慧开车来到我嫂子家吃饭。在我嫂子家吃饭过程中,我记得李慧接过马朝晖的两个电话,我听不见马朝晖说什么,但是听李慧的回答应该是马朝晖叫李慧回去谈他们两人的事情,因为李慧说:“有什么好说的,不是说好了么?到时候离就行了。”
   由于我嫂子也知道那两天李慧和马朝晖闹得正凶,所以当我们吃完饭到了21时许准备离开时,我嫂子张永红提出来说,要不就别回了,小心回去和马朝晖打架,要不就住到她家。李慧说,没事,马朝晖不敢打她。于是我与李慧便离开了我嫂子家。我开车拉着李慧快到她家时,边劝边说:“要么别回了,小心回去后和马朝晖打架。”
   李慧说:“没事,他也不敢打我。我们结婚时我就告诉过马朝晖他要是敢打我一下,我就让他完蛋。”
   我说:“要么就到北关宾馆吧。”
   李慧开始不同意,后来在我的反复劝说下,她同意了,但说要回家拿件衣服。
   我说:“那我也去,如果马朝晖在的话,就和他说说我们的事情。”
   李慧答应了。我把车开到绛源路往李慧家走的那个胡同路边停了车。我和李慧都下了车走到她家大门口。李慧就敲了几下门,马朝晖出来开了门,李慧进去后,我也跟着进去,马朝晖见我也进去了,很是恼火,对我说:“你来我家干什么?”
   我说:“我来和你谈谈。”
   马朝晖说:“我和你有什么好谈的。”
   他就回头骂李慧:“你把他领到家里来干什么?你他妈的想干什么?”
   说着便上去揪打李慧,我见状便上去帮李慧的忙,马朝晖便与我厮打在一起。这个时候,李慧就跑到她家院子南面的厨房里。过了一会儿,她拿了一把明晃晃的刀子跑了过来,我跑过去一把把刀拿在手里,马朝晖就上来到我手里夺刀,我当时也没有想什么,朝他的肚子就是两刀,马朝晖就用手捂着肚子,弯了腰,嘴里叫着:“咋了,咋了。”
   我朝他肚子又捅了两刀,捅的时候马朝晖还用手挡了,捅完之后,马朝晖就倒在了大门的门庭下面。这时,我突然想起来大门还没有关,就把刀子递给李慧,我把大门插住了。李慧接过刀后,又朝马朝晖的背部捅了几刀。我当时就愣了,说:“这怎么办?”
   李慧说:“先抬到家里。”
   我说:“行。”
   李慧说:“先等一下。”
   她到院子南面的房子里又拿出两副白线手套来,我俩每人戴了一双。我抬着马朝晖的头倒退着,李慧抬着马朝晖的脚把马朝晖往客厅里抬。在抬到客厅前的台阶时,马朝晖突然挣扎了几下,我赶紧上去按,李慧又用刀朝马朝晖身上捅了几刀,在这个过程中,不知谁把院子里的一张桌子碰倒了。在马朝晖挣扎的过程,我把马朝晖按得头朝了南,脚朝了北。等马朝晖不动了之后,我和李慧就把马朝晖往客厅里抬。在院子里时,我听到李慧家两边邻居家的狗一直叫得很凶。
   我们把马朝晖抬到客厅里放在地上。我一看马朝晖当时已经断气了,我想怎么能做出杀人的事情来,我这一辈子不就完了?我就拿起刀子在马朝晖的身上捅了好多刀。李慧也从我手里拿过刀子,朝马朝晖身上疯狂地乱砍乱捅,把马朝晖的脖子都快砍断了,朝马朝晖的下身也捅了好几刀。捅完之后,她把刀扔在地上,一屁股坐在客厅的地上。
   这时,突然有人叫李慧的大门,我俩听了非常慌乱,我问李慧是谁叫门呢?李慧说是胡克文和吴超,他俩住在李慧后院,那天正收拾家里的暖气呢。
   过了一会儿,那叫门的听见没有动静就走了。我就问李慧:“这怎么办呀?要不投案自首吧?”
   李慧说:“不行。这样没法向家里人交代。”
   我说:“那怎么办?”
   她说:“得想个办法把这现场伪造一下。”
   我说:“我对这个不懂,怎么伪造?”
   她说:“我叫董昀过来。”
   我平时也知道董昀和她家的关系非同一般,就问她董昀行么,她说能行,是自己人。说完她就给董昀联系,叫董昀到家里来。我们害怕在死人的瞳孔里会留下他最后看见的人,我就用刀子在马朝晖的双眼上划了两刀。李慧还提出我二人把鞋换了,怕留下我们的脚印,她就从客厅门口的鞋柜里找出一双胶底布鞋让我穿上。她自己也换了一双黑色低跟皮鞋。之后,她让我在家里等着,她到院子里去等董昀。
大约过了三五分钟,就听见有车开到她家门口,过了一会儿,李慧和董昀就进了客厅。董昀一进客厅,见到处是血,马朝晖也浑身是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他吃惊地问:“怎么会弄出这么大的事来?”
   李慧就把我们杀马朝晖的过程简单说了一下。董昀说:“出了这么大的事,你们还是自首吧。”
   李慧说:“不能,自首没法向家里交代。”
   董昀说:“这不是个小事。”
   李慧说:“你一定得想办法帮这个忙,看能不能把这现场伪造一下?”
   看上去董昀一开始并不是很愿意帮这个忙,后来在李慧的一再央求下,董昀答应了,他说:“那就伪造个抢劫的现场吧!”
   他问李慧:“家里有没有值钱的东西?”
   李慧说:“有金银首饰。”
   董昀就说让我们把家里翻动一下,造成被抢劫翻动的假象,董昀还让我到二楼翻动一下,让我注意别留下脚印,下来时要倒着下来,并让我们把血脚印和我们在家里走过的地方都擦一遍。我就上了二楼,在二楼靠北边的卧室里进行了简单的翻动,到二楼客厅的佛像前,桌上有放好用来烧的纸,因为我也挺迷信,心想送送马朝晖吧,就拿纸在地上点着了,并在二楼那一堆撕碎的照片中找了一张马朝晖的照片也扔到火里烧了。之后,我就倒着下了楼。
   对了,我们当时商定伪造抢劫现场时,董昀说把尸体放在客厅不好,让我们把尸体挪到客厅后面的过道里。我抬着马朝晖的下半身,李慧抬着上半身,由于马朝晖的脖子快被砍断了,头就歪着靠在李慧的左胸部,我和李慧把马朝晖的尸体挪到过道里,头西脚东,仰面放着。我记得我和李慧挪马朝晖的尸体过程中,董昀就在我们边上站着、指点着,至于董昀是否动手抬了马朝晖的尸体,我不能确定。
   我从二楼下来后,董昀就让我们擦脚印,我拿了一个沙发靠垫擦,李慧拿拖把交给董昀擦,在擦的过程中,董昀让我们从屋里往外擦,人倒着走,不要再留下脚印。我们把客厅里擦完后就来到院子里,又顺着血迹一直擦到了门厅下面,李慧从客厅里出来到院子里时,已经把衣服、鞋子换了,又换了一双白色旅游鞋。董昀交给我一个黑塑料袋子,里面装有东西,都是他从现场拿出来的要扔的东西。他说他有事,要先走了,并告诉我们让我们在随后接受公安调查时,一是不要慌,二是要把当时干了什么说成一致的。随后,董昀就走了。董昀走后,我和李慧就在那儿商量了一下,如果问起来了怎么说。随后,我和李慧也离开了现场。从现场出来后,当晚我就把那一黑塑料袋东西给扔了。
   李文浩(签名并按手印)
200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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