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心结”  让当事人感受“春风化雨”

-- ——湖北省丹江口市检察院做实诉源治理工作纪实

  深入开展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近年来,湖北省丹江口市检察院能动司法,积极打造诉源治理检察“品牌”,坚持把末端处理与前端治理有效融合,深挖矛盾纠纷社会根源,驰而不息释法说理,续写了新时代“枫桥经验”诉源治理检察实践新篇章。


  轻罪案件“不起诉+”挽回一家温情

  “非常感谢检察机关给了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也让我们一大家子重新吃上了团年饭。”新年刚过,该院一名检察官就收到被不起诉人王某的一则短信,王某发自肺腑地表达感激之情。

  2022年4月,被不起诉人王某在路上遇到被害人蔡某,因其之间存在经济纠纷和家庭矛盾,随即发生口角并拳脚相向、大打出手。经鉴定,王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蔡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件移送至丹江口市检察院后,鉴于王某和蔡某属于姑嫂关系,检察官在认真审查全案证据事实后,发现该案系长期的家庭矛盾积累让双方关系持续恶化,一时冲动引起的偶然伤人事件,尚可通过诉前调解,促进双方和解。

  “这一类案件不同于普通的故意伤害案,是经过许多年矛盾的累积而引发,调解这类案件一定要厘清其中的利益冲突和矛盾纠纷,找到最合适的切入点。”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如是说。

  亲戚之间的纠纷除了利益外,往往夹杂着剪不断的“情”。检察官通过现场走访当事人,认真了解他们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存在的实际困难。走访过程中,检察官找准双方亲情连接点——蔡某的母亲,经反复疏导,其同意帮助对双方进行调解。

  “一诉了之,不如挽救一段亲情。”自案件发生后,检察官用心用情教育感化,多次推心置腹与两人沟通,汇集多方合力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在检察官、人民调解员、蔡某母亲的共同努力下,经过10余次的电话沟通和3次面对面调解,王某主动提出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双方签署了赔偿协议,达成了刑事和解,蔡某当场表示不再追究王某刑事责任。

  2022年12月16日,在人民监督员的现场见证下,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听证员一致同意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通过依法‘慎诉’,运用好不起诉制度,促进被不起诉人悔过自新,减少社会对抗,促进家庭和睦,为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认罚的行为人架起回归社会的‘金桥’。”承办检察官介绍,轻罪案件的案情往往相对简单,在办案过程中更要注重社会关系的修复,把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蕴含的“和为贵”等治理智慧与诉源治理结合起来,以恢复性司法理念贯彻司法为民要求。


  巧解“疙瘩”让矛盾化解“止于至善”

  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是一个系统工程,同时也是社会治理的题中之义。如何润物细无声地拓展法律监督效果,以检察履职助力矛盾纠纷化解?笔者在该院办理的一起重复信访案中找到了答案。

  2021年5月起,因案致贫、因案致病的张某及其家属因对诉讼时间过长和赔偿事宜不满,曾多次信访,同时向检察机关、法院提起申诉。受理该案后,检察官了解到张某被伤害后致重型颅脑损伤昏迷一个多月,仅医药费就十万余元,事故造成张某头疼、头晕,生活自理能力差,后续康复治疗还需高额费用。其丈夫年近八十,且患有慢性病,儿子、儿媳携两个幼子常年在外打工,为了照顾重伤的张某,频繁请长假回家,该案已经给这个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找准张某的心结和现实难题后,承办检察官多次到张某居住的乡镇,向当地政府说明情况并获得支持,联合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针对张某因案致贫的实际情况及身体现状,该院立即提请市委政法委介入协调案件办理,并联合市公安局、张某居住乡镇等相关单位共同对其开展救助,雪中送炭解决了张某一家的燃眉之急。

  “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注重‘法、理、情’的有机统一,深入一线主动履职,倾听多方意见建议,汇集多方合力化解被害人困境,实实在在消除了存在的社会纠纷隐患,真正做到了抓源治本。” 2022年7月,该院邀请律师、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等第三方召开公开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对该院运用“枫桥经验”巧妙处理了该案的做法连连点赞,最终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张某及其家属自愿息诉罢访。

  案结事未了,如何帮助张某的家庭走出困境,延伸履职做好“后半篇文章”,是检察官一直牵挂的事。

  为了“治根”,该院同步将张某家庭困难情况书面移送乡村振兴部门,当地村委会将张某纳入帮扶重点对象,帮助其落实低保政策,并帮助张某家庭成员就近解决就业,减轻了家庭经济压力。


  跨越1000公里,连续三年的守护为孩子照亮成长路

  “姐姐,这次期末考试我考到了满分,你快看!”1月18日,该院一名未检检察官收到了远在宁夏的一则视频电话,看着视频里欢欢发自内心的笑容,检察官觉得长期的努力没有白费,明媚的笑容又回到了欢欢的脸上。

  有句俗话叫“隔辈亲,亲在心,隔辈亲,连着筋”,祖孙情往往是最细腻、温暖、感人的存在,但对于8岁的被害人欢欢来说,亲生爷爷付某却成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2020年7月,付某来到其子付甲与儿媳谭某家中,意欲看望许久不见的孙女欢欢,欢欢看到付某之后,立即给母亲谭某打电话。由于多年的家庭矛盾,付某与谭某之间颇有积怨,见到欢欢给母亲打电话,付某情急之下想将欢欢手中的手机拿走,谁知拉扯之中将欢欢推倒在地,造成了轻伤二级的伤害结果。谭某回家后,二人再次爆发冲突,大打出手。案发后,谭某与付甲协议离婚,带着欢欢迁居到了千里之外的宁夏生活。

  悬崖边上的亲情该如何挽救?多年积攒的怨怼该如何化解?检察官决定引导双方从修复破碎的家庭关系入手,促成双方和解。

  每次传唤付某,检察官都会认真细致对其开展认罪认罚和刑事和解的释法说理工作。炎炎夏日,检察官一次次耐心释法说理、上门做工作,引导其从修复付甲的婚姻关系、其与欢欢的亲缘关系、化解家庭矛盾关系考虑,与谭某达成和解,认罪认罚。

  “是我不对,我一时冲动,再怎么样也不该把气撒到孩子身上,给欢欢造成这么大的伤害。”一次次的情绪疏导和语言交流,付某终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多次表示对欢欢和谭某的歉意,希望她们能给自己一个忏悔改过的机会。

  欢欢在宁夏生活的怎么样?上学问题有没有解决?带着关心和疑问,2021年6月,检察官远赴宁夏实地了解欢欢和谭某在宁夏的生活情况,做好刑事和解工作。

  “孩子始终无法从被殴打的阴影中走出,开学的第一篇作文‘最难忘的一件事’记录的就是我们娘儿俩被她爷爷殴打的场景。”欢欢母亲谭某始终要求严惩付某,认为其对欢欢造成了难以修复的心理创伤。

  通过几天的沟通,检察官意识到,这个家庭矛盾激化到难以调和程度的主要原因在于,成员之间互相不了解、不沟通,各方均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根据自己的认知来评判对方,没有设身处地地为对方着想,家人之间本没有原则性的问题出现,也没有极深极恶的仇怨无法解决。

  据此,检察官认真向谭某分析了案件拟相对不起诉处理的理由,从案件发生的原因、双方的过错、案件处理结果对欢欢的影响等多方面对谭某进行释法说理,慢慢地,谭某放下了心中芥蒂,同时也被检察官负责、真诚、耐心的办案态度所打动,同意了和付某开启刑事和解对话。

  在随后举行的不公开听证会上,听证员们一致同意该院的不起诉决定。会后,检察官将结果反馈给了谭某,也了解到谭某和欢欢目前由于迁居外地,借住在亲戚家,经济来源不稳定,面临较大的生活压力,急需得到帮助,为了欢欢有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该院帮助她们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度过这段艰难时期。

  从那以后,每逢节假日,检察官都会给谭某发去消息,询问欢欢的情况。前不久,欢欢发来一幅水彩画,画中女子身着少数民族服饰,眉眼含笑,欢欢告诉检察官,这是她想象中检察官的样子……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我们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诉源治理做深做实做细,通过解纷、规范、教育、引领,多渠道、多维度、多支线助力矛盾化解、基层治理,在‘春风化雨’中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丹江口市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