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辞职已成潮?》专题报道之三

程晓璐:不愿再做工作机器

换一种方式去工作、去生活 

   初次见程晓璐,是在几年前的一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研讨会上。当时的她,正任北京市海淀区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副处长一职。身材纤细的她,在主席台上挥斥方遒的演讲给在场所有人都留下了深刻的影响,了解她的人都知道,程晓璐强大的内心装着多少想要完成的梦想。
   2006年中国人民大学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生毕业的她,离开校园后很顺利地进入了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工作,在那里她一呆就是七年。程晓璐坦言,她不喜欢一成不变,如果在一个岗位上有些倦怠的时候,就会想办法去寻求一些改变。虽然,曾经作为主诉检察官的她在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办理了无数的案件,取得了很多成绩,拿到过北京市优秀公诉人、检察系统十佳调研能手、检察业务骨干人才、个人三等功等很多荣誉,但对于她来说,更多的挑战才不负生活的意义。
   2013年年初,正赶上北京市检察院遴选人才,她很顺利地通过遴选考试,到了更大的平台上锻炼自己。2013年5月16日,伴随着市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的成立,北京市三级未检机构组织体系基本形成。程晓璐迅速适应角色转变,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新的工作岗位当中。
   而正当她的事业蒸蒸日上逐渐趋于稳定的时候,她却选择了离开。对于她的辞职,周围的人有惊讶、有疑惑,程晓璐为什么要离开稳定的“体制内”?简直是疯了!然而,只有她自己知道,作出这个决定并不是一时头脑发热,早在两年前这个念头就萌发了。
   两年前的程晓璐看着周围偶有辞职的同事或者朋友,她总是在想:是什么原因让他们放弃这份稳定,自己要不要也换一份工作? 
   没想到当时在头脑中闪过的一个念头,而今被付诸了行动。当她静下心来考虑了、征求了很多人的意见之后,抛开司法改革的背景、工作环境的压抑、家庭的因素不谈,最终她的理由只剩下一个——“我就是想换一种工作和生活的方式。”她曾经深有感触地写下过这么一段话:站在人生的三岔路口,并不是每个人都会驻足停留。有的人会心无旁骛地沿着原本那条笔直的道路一直走下去,有的人深思熟虑后迈向那条从未走过的岔路。其实走哪条路都是一辈子,无所谓对错,取决于你对自我的要求和对生活的态度。
辞职,对于正在“体制内”稳步前进的她来说,虽然对多年的工作感情有不舍,但是寻求新生活的内心却无比坚定。


不愿日复一日做工作机器

   毕业以后刚到海淀检察院时,程晓璐曾经要把这份检察工作当成一辈子的事业来做。尤其对于后来所从事的未成年人检察事业深感自豪。但是,当她一点点把自己的平台筑高之后,她发现,越是往上走,便越难将自己的经验和想法落地。
   机关单位里浓厚的行政色彩,让充满活力的创造者变得压抑,很多时候,程晓璐对工作机制的创新、对具体工作的构想并不适宜充分地表达和施展。从基层检察院到市检察院,虽然视野开阔了,平台大了,但她发现,现有的工作机制里需要的是强有力的执行者而不是创造者。
   “我的性格,是想主动不受约束地、独立地去开展工作。这样的机制让我工作起来容易产生倦怠。”虽然,领导对程晓璐的能力赞赏有加,除了日常的工作之外,还让她参与了很多重要的活动,但她总有一种感觉:自己还差得很远,甚至与真实的社会有些脱节。
   “当我的家人或者朋友向我咨询一些法律问题时,我会有种捉襟见肘、如鲠在喉的感觉。”当时,正在辞职路上踌躇着的程晓璐在老家亲戚遇到一些民事纠纷向她求助的时候,她突然觉得,自己虽然一路读到博士,但是因为一直工作在刑事司法领域,当别人问她公司债券、股票证券涉及到的法律问题的时候,她都会感到无所适从。“再这么工作下去,我其他方面的能力就会逐渐弱化。”这段经历,像警钟一样给程晓璐心里重重一击。
   程晓璐觉得,现有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已经很难满足自己对知识甚至对社会接触的需求了,现在的司法环境要求她只能做一个孤独的司法者,禁饭局、禁聚会,每天上班办案都局限在一个小圈子里。她需要尽快“充电”,尽快了解社会的“原貌”。
   而今,走出来的程晓璐再次回望,她认为,现在对于司法队伍的培养正走在一个误区里。现在总强调司法队伍走专业化、职业化发展道路,目前来看,检察院和法院现在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组成了很多专门性的办案组,基本上这个办案组的人员好几年都不会有变动,熟悉了案件的流程,对新的案子就会得心应手的多。但这从长远来看,对于人的培养并不是有利的。
   “新人们从大学一毕业,一进入单位就被各种纪律约束着,局限在一个小圈子里工作生活。为了保持检察队伍的纯洁性,为了讲求人员的稳定性,从一入检察院就在某一个部门一路干下去,没有机会办理更多类型和诉讼程序的案件,时间长了会产生倦怠,对现有的工作丧失激情和动力。一旦跳出来,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他们会遇到很多问题,会感到自己真的是很难应对。没有丰富的社会阅历和人生经验的积累,在形形色色的司法实践中是很难做到游刃有余的。”程晓璐深有感触地说。


华丽的转型 从“甲方”到“乙方”

   对比对检察官的培养模式,她更加看好律师对从业人员的培养。据程晓璐介绍,根据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引,作为实习律师,不固定从事方向,要求刑事、民事行政、仲裁、诉讼、非诉等各个领域都要涉足,实习人员的涉及范围越广越好。正在办理入职手续的程晓璐经过别人的推荐,顺利地走进了中国最大规模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她的新方向,是做一名律师。“过去已然精彩,转身将更加华丽。”这是一位兄长兼律师对她的祝福。
   从检察院队伍走出来投身到律师行业,很多的质疑和否定纷至沓来。程晓璐的家人认为她的“辞职”等于“失业”。“这不相当于没工作了吗?”母亲的质疑并非没有理由。“检察官”带着光环,社会地位和职业荣誉感远比律师要高的多。在上一辈人的眼里,律师的地位很低,没有人能真正重视律师的意见,很多时候都是私下的操作才能把案子拿下来。而近些年,随着司法改革的进行,律师的社会地位在不断上升。
   通过这几年自己办理的和参与督办、指导的案件,程晓璐看到的、听到的,法官和检察官对于律师的意见是能够实实在在能听进去的,甚至律师的意见在审查起诉、审判过程中会起到相当大的作用。
   程晓璐解释:“现在司法改革大环境很好,对律师的发展比较有利。实际上我们现在强调的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立,法官、检察官、法学家和律师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说法,来源于西方,法律事业团体性的研究中,由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法学家等组成的法律职业群体成员间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从而形成一个没有疆域的法律事业共同体。这种要求,也是中国社会和法律发展的必然,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正成为我国法治社会生活的内在要求。


从头再来 做虚心的实习生

   程晓璐的新角色就要开始,但是对于从检察机关辞职的她来说,会有两年的任职回避,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这两年,她已规划好自己的起点,放低姿态,虚心学习。在她所在的诉讼与仲裁部门通过各种机会尽可能多的接触案件,同时还会持续关注未成年人司法案件,并借助律师的空间,重点关注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的项目。
   程晓璐知道,在律师界是新人的她还有很多需要学习的东西。也一定会遇到很多挫折和困难。但不管怎样的经历都将是一笔财富。
   “不想躲在公务员体系的保护伞下安逸地过一辈子,想趁着自己还年轻还有干劲儿时,把自己归零,然后到外面的世界闯一闯,看看自己的极限在哪里。”程晓璐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中发布了她的辞职感想之后,跟她有着同样经历的一位台湾同仁的回信,让她难忘并产生共鸣。信中说:“我觉得当律师反而可以从另一个角度观察司法,那是以前在公务部门无法体会到的,像我现在就慢慢体会到,为什么台湾的百姓对司法这么失望,这些体验与感受,对司法改革一定也有正向的帮助。”
   程晓璐的内心深深地被这些话触动着,回想过去在办案过程中,很多时候看到的都是经过公安机关过滤后的书面材料,他们通过这些书面材料进行审查,然后再看有没有问题。当他们去会见嫌疑人的时候,嫌疑人对检察官总是一种戒备的心理。他们了解到的永远不是事情的全貌。
   “没有几个嫌疑人会对一名检察官说出掏心窝子的话。我们对于嫌疑人的了解是片面的,对于案件真相的探究是滞后的,对案件事实的掌握是有限的。对我而言检察官在案件中作为的空间不如律师大,不接地气、不过瘾!”程晓璐不愿只看着案卷审案子,她想受当事人委托,想听他们倾诉,想通过自己的有利辩护扭转乾坤。“如果我做律师,我会接触一个个百样人生,体验着他们的生活,这对人生阅历的丰富和社会经验的积累是不一样的。当我有了这种阅历的积累,若干年后,将来有机会通过这种良性的互动,再回到检察官的队伍中去办理案件,一定会有更深的感悟,更符合人民的期待。”
   程晓璐想,当这些现在辞职的法官检察官奋斗了十几年有机会再回去,那时办案就不需要层层地请示汇报,办起案子来就会更有底气!
   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曾强调,要结合深化司法改革,稳步开展检察官逐级遴选、从符合条件的律师和法学专家中选任检察官等制度,大力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法律职业共同体,就像一面旋转门,法官、检察官、法学家、律师互换着角色,这样的举措不仅仅是拓宽了检察官、法官的来源渠道,它更加有利于我国搭建一个健康的司法环境。
   而“人民的期待”不仅是程晓璐的追求,也是更多“法律人”共同的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