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辞职已成潮?》专题报道之一

世界那么大 我要辞职吗?

-- ——法官、检察官辞职现象对话

编者按

   随着“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这般诗情画意的辞职信走红,朋友圈里公务员、法官、检察官辞去现职而加入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务的消息也纷至沓来,这似乎已经成为当下法律人辞职的新常态。
   为何会走?偌大的世界总能安放下一张理想主义者的书桌。或许严苛的“体制内”法则,已容不下那些想要改变命运的种子。感谢这个日渐多元、机会无处不在的时代,他们不必再讨论体制内的困惑,也无需再纠结员额制实施后的损益得失,将心一横,踏入纷繁的体制外,大口呼吸自由的空气。纵是荆棘满坡,也好过坐井观天的过去,一眼看尽了自己的一生……
   本期聚焦关键词:辞职潮

   2015年4月14日,一封辞职信引发热评,辞职的理由仅有10个字: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有人评这是“史上最具情怀的辞职信,没有之一”。
   几乎是在同一时期,不断有法官、检察官辞职的消息在法律人的朋友圈被转发热议。有观点认为,法官、检察官的辞职潮已经来临;但是也有观点认为法官、检察官辞职只是个别现象,否认辞职潮的到来。
   当然,在权威性的法官、检察官辞职的统计数据公布之前,辞职潮是否已经到来还有待确定,但是法官、检察官辞职的确已经成为了被热议的现象。
   今年5月30日,第二期“法律职业共同体暨司法文化讲坛”在云南大理顺利举办,一场由我社刘桂明总编主持,“全国十佳公诉人”、原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现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王珏、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沈春梅、大理大学法学教授李雪松共同参与的以“法官、检察官辞职现象”为主题的对话在本次论坛上压轴上演。在这场对话中,既有英雄所见略同的共同看法,又有不同观点的精彩交锋,吸引了数百名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高校学生到场聆听学习。


为何要辞职

   刘桂明:“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上个月,河南女教师的这封辞职信火了,今天我们就探讨一下法官、检察官的辞职现象。这次对话分为“怎么说,怎么看,怎么做”三个环节,即为何要辞职、如何看待辞职现象、法官、检察官辞职之后怎么做。现在进行第一个环节,首先从王珏开始,作为一名出色的检察官,你为什么要辞职做律师?
   王珏:我辞职首先是因为心中的念想,大学毕业至今我已经做了整整十年零十个月的检察官,借用您刚才的那句话,世界那么大,我真的想去看看;再者,随着整个社会法治观念的进步,律师的地位也逐步提高,在庭审中与检察官拥有同等地位,我辞职之后社会地位并不会降低;第三是因为两种角色的不同,检察官是一种“三点一线”的传统工作模式,而做律师之后我可以接触更广阔的法律天地,学习除刑事法律以外的民商事法律知识,现在处于社会转型期,检察官角色难以感触这些变化,而作为律师可以更深入了解、推动法治进程。
   沈春梅:我认为工作压力大和职业待遇低是法官、检察官辞职的两大原因。作为一名审理民事案件的法官,工作压力大,案件数量多,我可以谈一下切身感受。限于国家司法法治土壤、国民法治观念等因素的影响,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往往会遭受一些对于案件判决结果不满的当事人的恶意投诉,甚至是恐吓、诽谤、侮辱,一个法官长期在被猜疑、苛责的环境中,精神长期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辞职作为一种释放可以理解。
   李雪松:作为大学老师,也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但我却对法官、检察官这个圈子有一点距离。最近也未对法官、检察官的离职现象进行针对性的研究和调查,但是我认为法官、检察官辞职做律师其实是一个好的现象,因为都是法律职业圈子里流动流转,有利于法律共同体的建设。
   刘桂明:辞职已经成为了一种现象,我认为用三个“qian”字可以概括辞职原因:第一就是潜,即潜能;第二是钱,即金钱;第三是前,即前途。请问三位如何判断这三种原因?
   王珏:我觉得三个原因都有,三个原因相互交融。我辞职经过了长时间考虑,听取了多方意见后,并不是突发奇想,是因为我觉得还有更多的潜能可以释放,打个比方,我从小喜欢打游戏,现在仙剑奇侠传打完了,还想打轩辕剑。我辞职做律师,是因为想换一座山峰继续攀登;在律师的评价体系中,评价标准很明确,金钱无疑是最重要的衡量标准,而体制内的评价体系和标准则相对模糊。比如有能力的律师香车宝马,能力差的律师则单车盒饭,大浪淘沙,一切都取决于律师的业务能力和情商,所以律师界才会有“二八现象”。而作为体制内的检察官,个人的才能、价值并不一定会有机会得到展示,许多人的才华甚至会被埋没;说到前途,在昆明3·01暴恐案件审结完毕报功的时候,我主动提出放弃我的名额,让给其他同事,所以说我对政治前途不感兴趣;此外,除了您说的这三点原因之外,我还想补充一点,就是表达的自由。以前作为一名检察官,我基本不会在网络上发声,除了特殊职业需要外,还因为有时候哪怕针对热点事件作出客观的评论时,也会因为检察官的身份而被网友不信任和否定,担心因为这些会给单位带来麻烦。而成为律师之后,我的身份更加自由,可以相对自由地发声。
   沈春梅:每个人生活环境、成长经历都不一样,作为一名普通人,我能够理解王珏辞职的决定,但是作为一名法官,我认为法官、检察官是一个受人尊重的职业。虽然现在法官的职业荣誉感越来越低,甚至著名刑辩律师田文昌老师说过:“给我多少钱我都不会去当法官,因为‘憋屈’。”但是我还是坚定地选择法官职业,所以潜能、金钱、前途三个选项我都不会选,因为这三者都无法代替在法庭上帮当事人解决纠纷、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的成就感。对于法官检察官的辞职,我想借用《围城》里的一句话来评价: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李雪松:对于法官、检察官的辞职,我认为金钱方面的原因多一些,这是人性使然,无可厚非,因此我尊重王珏的辞职。


做律师很难却是第一选择

    刘桂明:在法官、检察官员额制的背景下,大多数辞职的法官、检察官都选择了做律师。我曾经用“看起来很美,说起来很烦,听起来很阔,做起来很难”来形容律师职业。请问三位如何看待律师制度、律师行业、律师职业?
   李雪松:作为一名大学教授,我同时也是一名兼职律师。从律师制度来看,我国的律师制度从顶层设计就是有缺陷的,律师法、刑事诉讼法等等法律给律师的权利是不充分的,这受限于我国特殊的制度文化因素;在实践过程中,受限于传统思维方式、社会背景,多年来整个社会对于律师不够认可、不够尊重,律师的社会地位不高;对于律师本身来讲,律师的确需要自律、完善和提高,从而提高社会认可度。
   沈春梅:律师就是一份职业,从业者良莠不齐,这是不可否认的。我每天开庭、接待当事人过程中都要与律师打交道,形形色色的律师都遇到过,其实大部分律师都具有很高的职业素养,能够与当事人一起配合案件的审理工作,在一些调解过程中也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因为一些天然原因,当事人更愿意相信律师,但是也不能排除故意找法院茬儿的律师,但这毕竟是异态而不是常态。我觉得律师提出质疑和监督,促进法治建设的行为是值得鼓励的,但是应该在合理合规合法的范围内,不能违背常理。律师和法官、检察官都是为了解决纠纷,具有共同的价值追求。
   王珏:律师就是一个职业,是法律共同体的一部分,是为了维护法律秩序、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国家法治建设而存在的。我做检察官时没有遇到过职业素养很低的律师,和观点相近、客观公正的律师会惺惺相惜。我认为作为一名律师,客观、公正是最基本的职业要求,律师应该和检察官、法官相互配合化解矛盾。但是在现实中,迫于生存问题,一些律师的底线被拉低,因此提高律师的职业素养和个人修养非常重要。
   对于做律师难的问题,有了从检察官到律师的经历后,我深有体会。首当其冲的就是生存难,离开检察院,也就意味着失去了最基础的物质保障,吃饭穿衣都要靠自己的努力;再者就是社会地位变化需要适应,在司法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权力,底气肯定要更足;还有就是与人沟通交流的方式需要更多的技巧与耐心;最后也是感受最深的就是与当事人会见难,做检察官时由于是公权部门,会见当事人没有阻碍,但是作为一名律师会见当事人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与时间。就我个人来讲,我觉得律师的前景是充满波折还是一片坦途,这取决于心态,因为我会以更加积极的心态应对这些困难。


畅想构建法律共同体

    刘桂明:三位在谈到律师的时候,都不约而同地谈到了法官和检察官,这并不是巧合,因为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是法律共同体的三块基石。我曾经用《像雾像雨又像风》这首歌名来形容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用《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来形容律师的内心独白,用《其实你不懂我的心》来形容法官面对律师时的心态。在法律共同体建设的大背景下,谈及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关系,我觉得用刚才对话前鲍康所形容的《不能没有你》非常贴切。请问三位如何看待法律共同体的建设,如何在法律共同体的大背景下定义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三者之间的关系?
   李雪松:在法律共同体建设中,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不是相互敌对的,而是不能分开的三个职业,具有共同的荣誉感,三者缺一不可。
   沈春梅:我觉得用《不能没有你》形容法律共同体建设大背景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关系非常恰当,这也让我想起了慕容雪村写的《原谅我红尘颠倒》,里面提到律师和检察官、法官是相生相克但又相辅相伴的。律师收入最高,地位最低,法官、检察官收入低但社会地位更高。收入与社会地位的相互制衡,形成了法律共同体中三足鼎立的局面。
    王珏:现代文明最大的特点不是对抗,而是制衡。在法治文明中,控辩审三足鼎立,恰好是最大的制衡,也是支撑法治殿堂的三只脚,因此制度设计上三者缺一不可,所以是《不能没有你》。回到辞职的问题,现有体制把法律人变成了三杯水,分别标上了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三个标签,但实际上在法治社会,他们不应当是三杯水而是一池水,只有一个名字,就是法律人。只有三者之间能够自然地相互沟通、相互交流,能够非常自由地转换,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作为一个问题拿来讨论,才是法治更大的进步。
   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鲍康院长点评:大理地处云南滇西边陲,相对封闭,职业专一,辞职现象鲜有发生,但职业环境不佳,职业成就感、荣誉感缺失,职业保障性问题是不容回避的,很多人曾经心动、困惑。这次对话轻松愉快、真诚自由,多角度多站位对法官、检察官辞职现象进行了深入而全面的讨论,将为每个人的职业坚守和转换带来新的思考,希望每个人都能将职业与事业、工作与热情、职业成就与人生价值、潜能与前途统一起来。我并不担心辞职,因为辞职的人不会因辞职减损社会价值,让我担心忧虑的是种种原因让职业热情丧失,职业责任懈怠,这是隐形的辞职、不辞职的辞职,这种情形更加危险。这次对话,将会为化解这种危险发挥积极影响,必将增加司法人员的职业荣誉感,矫正司法人员的价值追求。
   刘桂明:我曾经有过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又在《中国律师》做过多年主编,对于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三种职业都比较了解,因此就更加能够了解和理解法律共同体的深刻价值。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中,因为不能没有你,我们希望做到彼此尊重;因为不能没有你,我们应该做到平等相待;因为不能没有你,我们渴望实现相互促进。我相信只要具备了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相互促进,法律共同体建设就不仅仅是梦想,而更是现实。我们今天讨论辞职现象,既是讨论人生前途的转折,又是讨论法官、检察官职业群体的转型,但这一切都离不开法治中国的背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相信今天我们是法律人,明天我们还是法律人,未来我们更是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