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大有作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自2022年1月中国法学会印发《关于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指导意见》以来,地方各级法学会在原有法律服务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形成了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成为法学会独具特色的亮丽品牌。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依托法学法律专家库,充分发挥法学法律专家优势,搭建起法治实践平台,很快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为广大法学会会员参与法治实践搭建了平台的同时,也为基层法学会如何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提供了样本。
  任何制度改革创新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为了揭晓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诞生过程,为了了解法学法律专家参与的众多鲜活案例,为了探究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是如何做到有口皆碑的,《民主与法制》周刊于2022年第43期倾情推出“法学会服务法治实践的新模式”系列报道。
  万事开头难,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作为一项新制度,在没有先例可循的前提下,既要把它定位成法学会会员独具特色的一项工作,又要区别于政法特别是司法行政部门现有的工作,也要跟法学会现有的工作产生一个承前启后的作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设计,难度可想而知。
  迎难而上,方显责任担当。正如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训秋2019年在广西梧州市调研期间所说,基层法学会要为广大法学会会员搭建法治实践平台,充分发挥法学会会员的专业优势和“智库”作用,“会诊”“把脉”“把关”,提出法律意见书,助推各级党委政府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近三年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上,法学法律专家参与到地方法规制定、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相关工作中去,在法治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在参与重大公共风险防控、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上,把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与发展的“首先”、稳定的“首要”、民生的“首位”叠加起来,充分凸显法律咨询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惠及民生的积极作用;在调处重大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上,最紧要、最急迫、最棘手的矛盾纠纷问题需要最专业、最精英的专家来解决,当然,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有的不仅仅是专业,更有“面对面、背靠背”等多种方式正面引导、劝解、说服的耐心和毅力;在化解重大信访案件、为地方党委政府分忧解难上,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每一次实践工作,都是一次普法的过程,让人民群众从信“访”到信“法”,助力化解多年积案。
  难办的案子我们能办,难啃的硬骨头我们能啃。正是怀揣着这种坚定的信念,众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干出了数不清的、了不起的成绩。在记者看来,在他们挥洒汗水期间,不仅帮助当事人解决了困难,解决了政府的急难愁困,更是把一颗颗法治的“种子”深深地种在了每个人的心间。
  采访过程中,深感这项好制度已在广大群众中深入人心,引导群众养成了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更加显著,社会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
  我们期待,也完全有理由相信,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将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发挥更大作用,在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