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二女子监狱 积极打造“枫桥式分监区”

  近年来,浙江省第二女子监狱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基层工作的深度融合,聚焦罪犯矛盾的“预防、排摸、化解”等环节,积极开展“枫桥式分监区”创建工作,将矛盾关口前移,从源头化解矛盾。
  
  “鲁姐有约”——充实改造生活,营造良好氛围
  浙江省第二女子监狱着眼艺术修心,积极引入音乐、漫画等静心疗愈手段,给罪犯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在青年民警王荧组织的漫画技巧培训中,罪犯围绕“遵规守纪”“修心教育”“矛盾化解”等主题,共创作主题漫画174幅。
  除了艺术修心,监狱还致力于通过主题征文、“向阳有礼”教育活动、“我制定、我承诺、我践行”十项文明行动、“晴语角”“阅读社”等文化活动,营造“和谐有礼”的改造氛围,并通过开展“最美监舍”评比激发罪犯集体荣誉感及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初入监时,很多罪犯都带有不良情绪。近年来,我们每月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围绕她们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针对性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对情绪的疏导有很大的帮助。”分监区民警吴瑞敏说,这种“精准滴灌”化解群体性心理问题的健康教育,也被其他分监区所采纳。
  监狱专门设立的“鲁姐有约”心理矫正节目,一直广受罪犯的喜爱。同时,设立心理夜读节目,通过监内广播平台,利用睡前半小时,播放民警咨询师精心录制的心理美文、温暖小故事以及个案点评,配以轻音乐,抚慰罪犯心灵,消除改造烦恼。
  
  “情绪垃圾桶”——畅通表达渠道,化解矛盾纠纷
  在浙江省第二女子监狱的阅览室有一个“情绪垃圾桶”,罪犯有情绪或需求时,可以通过这个“垃圾桶”来告知。“情绪垃圾桶”是专门为罪犯设置的畅通矛盾诉求表达的渠道,罪犯可以在这里袒露心扉,并得到及时的回应。
  结合实际,监狱将深入践行“枫桥经验”与罪犯改造相结合,成立了“南风”“晴天”“春枫”等寓意深刻、各具特色的罪犯矛盾调解工作室,确立了可操作的工作制度,组建了一支多达205人的调解员队伍。同时,分别在阅览室、亲情电话室等设置了矛盾化解场地,配备调解桌椅,营造“矛盾调解”氛围。
  “调解工作非想象的那么简单,它有特定的程序、方法和技巧,我们除了从书本上学以外,还可以通过矛盾调解技能培训,提高民警的调解能力。”评估矫治中心负责人鲁雅琴认为,调解技能培训十分重要。监狱通过指挥调度线上平台开展技能培训,围绕调解工作的程序、方法和技巧等知识进行全面讲解,并结合具体实例加以阐述,进一步提升基层民警实战能力。2022年,累计对调解员开展培训26场次。

  监狱还积极引进社会“培训教材”,通过组织观看“老娘舅”“金牌调解”等节目,从中开阔调解思路,汲取调解经验,总结调解技巧。自2022年6月起,全监各个分监区共排查罪犯矛盾1797人次,化解1788人次,矛盾化解率达99.5%。


  “共享法庭”——监地友好协作,共同解开心结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籍罪犯刘某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刑二年九个月,因看守所羁押期间不能与家人联系,自己又忘了家人联系方式,长期未恢复亲情联系,缺乏改造动力。监狱主动与龙游县公益组织联系,通过上门走访、视频帮教等形式实现“云合作”,有效化解刘某心结矛盾。
  “像这样通过监地协作共同化解罪犯问题和矛盾的实例,我们还有很多。社会力量有时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完成教育改造工作。”副监狱长张蕾说。
  为延伸多元化解触角,监狱主动联合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建成一站式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了7个“共享法庭”。依托这个平台,邀请法院专业法官开展普法教育,开设线上女性婚姻知识课堂,并为3名具有婚姻诉求的罪犯开展了一对一法律咨询,就协议离婚条件、夫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认定等方面,为罪犯答疑解惑解心结。
  此外,监狱积极对接婺城区司法局,达成合作意向并顺利签订《监地调解工作协作协议》,进一步深化矛盾调解工作的有效延伸和拓展,努力构建矛盾调处工作新格局。
  ● 责任编辑:孙书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