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把“六个必须坚持”贯彻到武汉法院工作 各方面全过程

  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指出:“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首先要把握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并从6个方面作出概括和阐述,强调“六个必须坚持”,为进一步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水平提供了“金钥匙”,为继续推进党的理论创新解决了“桥与船”的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切实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六个必须坚持”的有力指引,带动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人民至上,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人民性既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也是我国司法机关的鲜明属性,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这一根本价值取向,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走好中国特色司法为民之路。
  近年来,武汉两级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瞄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出了一系列司法便民惠民举措。聚焦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准确适用民法典,运用人身保护令、“家事调查员”等创新举措,竭力维护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让胜诉当事人“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聚焦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新模式,推出诉讼服务十项便民举措,深化“法院+N”特邀调解模式,推动诉讼事务向诉讼服务中心集中、向线上集成,让当事人到一个场所、在一个平台办理全部诉讼事项。聚焦群众对“家门口”司法服务的需要,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动两级法院全面融入辖区矛调中心,提升全市59个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水平,着力打造“共同缔造”前沿阵地,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
  ——坚持自信自立,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是我们党在长期斗争中炼就的精神气质,自立是我们立党立国的重要原则。贯穿党的百年奋斗的一个基本点就是中国的问题必须从中国基本国情出发,由中国人自己来解答,法治建设也同样遵循这一基本原则。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回答了法治中国建设走什么路的问题,深刻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必须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将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切实将党的领导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同时,要始终坚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底气、定力,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
  近年来,武汉两级法院将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各项工作全过程,用实际行动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两个确立”等主题教育,组织“听习总书记的话”系列活动,匠心打造“法徽闪耀践初心”等党建品牌、“法韵深深”“法润江岸”等文化品牌,深化全员政治轮训,法院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升。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健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制度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制定干部队伍建设五年规划,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任用力度,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专业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法院队伍。
  ——坚持守正创新,提升司法工作现代化水平。守正创新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守正创新,更好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统一起来,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之‘矢’去射新时代中国之‘的’”。守正就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动摇,在前进的道路上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就是要敢于说前人没有说过的新话,敢于干前人没有干过的事情,以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守正与创新相辅相成,体现了“变”与“不变”、继承与发展、原则性与创造性的辩证统一。就人民法院而言,要始终秉持守正创新的思维,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科学、以真理的精神追求真理,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基础上,紧跟时代步伐,不断推进司法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推动人民司法事业与时俱进。
  近年来,武汉两级法院始终锚定司法工作现代化目标,以法院信息化建设为引擎,充分释放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效能,带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面推广智慧法院“一中心、六平台、十八个应用系统”,升级108个互联网法庭,推行网上立案、在线庭审、电子送达常态化,实现诉讼事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深入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在全国率先试点执行案件适用电子卷宗管理系统,将电子签章、政务办公、类案检索等功能嵌入系统,让无纸化办案走进现实。开展信息化应用十大微创新,创新搭建破产智能辅助办案平台、政法业务协同办案平台,探索“区块链+司法”深度运用,强化执法办案智慧监管,以现代化手段赋能法院工作新业态。
  ——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回答并指导解决问题是理论的根本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个时代总有属于它自己的问题,只要科学地认识、准确地把握、正确地解决这些问题,就能够把我们的社会不断推向前进。”人民法院必须增强问题意识,坚持把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作为决策的着力点,发扬奔着问题去、迎着困难上的精神,善于聆听人民心声和时代提出的新问题,始终把化解矛盾、破解难题作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突破口,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
  近年来,武汉两级法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断运用改革创新成果破难题、创新路、提效能。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制约监督不到位问题,牢固树立“全院、全员、全过程”监管理念,制定法官审判权力清单等制度文件22项,健全院庭长办案和“四类案件”监督管理机制,构建新型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促进法律适用标准统一,做到放权不放任。针对“案多人少”矛盾,相继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完善提级管辖机制改革等国家级改革试点,推动“简案快审、类案专审、繁案精审”,推行“要素式”“示范性”庭审,着力形成梯次过滤、层级相适的案件格局。武汉两级法院民事一审、二审案件平均办理天数分别提速13.21天、2.71天,多项改革试点经验获最高人民法院推广。针对办案前松后紧、少数案件长期未结问题,深入推进“全面提升审判执行效率”专项活动,加强审判执行调度,推动均衡收结案,加大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力度,采取“一件积案、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抓到底”机制,一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下降14.38%。
  ——坚持系统观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系统观念是辩证唯物主义的重要认识论和方法论,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万事万物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只有用普遍联系的、全面系统的、发展变化的观点观察事物,才能把握事物发展规律。”对于人民法院来说,必须深刻领会这一科学方法,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切实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主动将人民法院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思考,找准司法精准发力的切入点。
  近年来,武汉两级法院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做到上级决策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切实筑牢安全基石,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坚决打击各类危害社会安全、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武汉、法治武汉。共筑区域协同发展环境,紧扣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贯彻湘赣鄂三省法院框架协议,牵头推进武汉“1+8”城市圈司法协作一体化,强化汉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助力形成互利共赢发展环境。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4.0版本,培育“胜诉即退费”、优化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程序等营商环境省级先行试点项目,搭建全国法院第4家营商环境数据平台,实质化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设立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诉调服务站,聘请30名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挂牌成立中部地区首个破产法庭——武汉破产法庭,让法治成为武汉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坚持胸怀天下,积极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在百年奋斗历程中,我们党始终以世界眼光关注人类前途命运,始终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站在人类进步的一边。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党,也是为人类谋进步、为世界谋大同的党。”展现了我们党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宽广格局,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有的大视野大境界。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人民法院更要坚持胸怀天下的情怀担当,拓展世界眼光,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立足中国司法实践,回答世界法治难题,以海纳百川的宽阔胸襟借鉴吸收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以中国司法实践为世界法治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近年来,武汉两级法院始终秉持开放包容的司法理念,依法审理涉Sodecia欧洲股份有限公司、丹麦丹佛斯公司、“米其林”等外国公司民商事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全力服务保障武汉自贸区建设,认真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强化涉外纠纷“裁审衔接”,探索形成案件通报制度、重点案件共商制度等,全面提升外商投资保护效能,在外商投资的热土上提供“定制化”法律服务。依托知识产权审判,依法办理一系列具有重大影响案件,提升人民法院工作国际影响力,国内外知名企业先后在武汉提起跨国知识产权诉讼,武汉日益成为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
  “六个必须坚持”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求,是在实践中继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必须遵循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必须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武汉法院将深刻领会“六个必须坚持”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不断增强法院队伍的政治修养、理论素养、履职本领,将“六个必须坚持”贯彻到武汉两级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法治新篇章贡献武汉两级法院力量。
  ● 责任编辑:刘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