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还原诈骗犯“演技”

  “被告人李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近日,由山东省乐陵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军诈骗一案,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该案面对被告人全盘翻供、审查起诉陷入僵局的困境,承办检察官启动自行补充侦查程序,在本院司法鉴定中心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的支持帮助下,补齐补强关键电子证据,终于让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近日,该案被山东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技术检察典型案例。
  
  一波三折,被告人全盘翻供
  2020年10月,乐陵市检察院接到该市公安局移送起诉的一起诈骗案。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济宁市无业人员李军,自2016年以来,通过58同城网站等平台,发布可以办理贷款的广告信息。当需要办理贷款的人联系其在58同城网站上发布的电话号码时,李军利用购买他人实名注册的社交软件,使用“高山流水”“五行缺钱”等网络昵称,变换不同的电话号码,分别以做资料人员、信贷经理等不同身份与被害人进行联系,随后以需要缴纳流水费、保证金、手续费、暂住证费、利息等为幌子骗取被害人钱财,再通过多个QQ钱包、微信钱包、银行卡等渠道对涉案资金进行多次转移,最终流转到同案犯崔某兵、潘某等人名下的银行卡内,最后由李军伪装成“跛脚”人到银行ATM机取款。2020年7月9日,李军被乐陵市公安局在济宁市抓获归案并刑事拘留。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被害人遍布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因疫情原因只能通过发异地协查的方式进行侦查取证,最后确定的被害人仅为69人,认定被骗数额仅有26万余元。办案人员虽然对扣押的李军手机中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勘验检查,但对作案手机、电脑中清除的大量证据数据均未做提取。因此,根据现有证据不能准确认定犯罪数额和被害人人数,承办检察官遂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经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仍然没有全面取证,导致能认定的被害人人数和犯罪数额较少,案件没有查透,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与此同时,被告人李军又全盘翻供,辩称诈骗不是自己1人所为,且只承认诈骗了少部分人,对大部分被害人不承认,案件一时陷入了困境。
  
  联手攻坚,海量数据锁定关键证据
  面对突发情况,承办检察官当机立断,迅速启动自行补充侦查程序,决定充分发挥本院司法鉴定中心的作用,从涉案手机、电脑里的相关数据信息入手,将数据信息流、资金流梳理与司法鉴定双向衔接,力争将庞杂的电子数据转变成锁定犯罪的精准关键证据。
  基于李军诈骗案遇到的难点,乐陵市检察院成立了“检察官+电子数据审查”专业办案团队,组建了电子数据恢复提取、语音检验鉴定、司法会计鉴定、数据分析及法庭示证四个专项工作小组,对案件有针对性地开展检验鉴定取证工作。
  “这个犯罪嫌疑人太狡诈了,自己一个人能够同时操纵13部手机,还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具备非常高的反侦查意识和能力,是个高智商的犯罪老手。”乐陵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主任赵猛介绍说。
  由于该案数据量庞杂,不同电子物证之间与资金流形成关联难度巨大,且此案除电子物证之外还涉及声纹鉴定、司法会计等多个鉴定门类,该院决定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提出协助请求,并得到最高检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2022年2月,乐陵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和检察技术人员一行5人与最高检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技术人员开始联手攻坚。他们经研究后决定以资金流、人员信息流的梳理为突破口,以司法鉴定为基础,从两个方向开展取证、固证和数据分析工作。
  首先,针对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时,关键电子数据未提取导致主要证据缺失的问题,乐陵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对送检的13部涉案手机和2部介质约10T基础数据进行了提取、固定和恢复,最终取得有效数据3亿多条。
  其次,为了使获取的电子数据与资金流水相互关联,并证实犯罪嫌疑人辩称非一人作案的事实,乐陵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在最高检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的支持帮助下,对手机数据内的QQ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语音数据、PC数据内的模拟器软件应用记录、相关云存储(百度网盘)使用情况进行了分类记录和整理,并结合电子物证梳理制作出《嫌疑人手机内登录QQ、微信统计表》《嫌疑人手机内登录QQ、微信数据量统计表》《嫌疑人手机卡与手机对应情况表》《嫌疑人手机内虚假下款短信统计表》等11个数据表格,为本案后期开展数据梳理和相关鉴定工作奠定了数字证据基础。
  经过两周的数据恢复、梳理和相关证据的关联整合,承办检察官和检察技术人员将该案中被害人与李军聊天记录中,发送给李军的身份信息、转账记录等信息,与相关的银行流水进行一一对应,逐一形成证据链,重现了李军诈骗过程,最终查明了无证据关联关系的138名受害人中的132人的确定证据,相应确认涉案资金增加了354573元。
  同时,通过电子数据的整理,梳理出公安机关未发现的另外116名被害人信息,并逐一进行核查落实,再次确认增加涉案资金124409元。至此,最终确定该案涉案受害人为317人,涉案金额744482元。
  
  出庭示证,直观展示诈骗过程
  根据最新查明的事实和证据,2022年3月28日,乐陵市检察院对李军涉嫌诈骗一案提起公诉。
  “这起诈骗案件过于复杂,被骗的人分布在全国各地,在法庭上我们若是还按传统的举证方式进行举证,很难让法官了解清楚整个案件的脉络流程。”承办检察官、乐陵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韩寿枝说。
  由于该案涉及多个鉴定门类,受害人众多,且资金流、人员信息流与电子数据庞杂,举证难度大,关键的书证、鉴定报告、数据提取过程等环节如不能直观地在法庭上展示,势必影响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指控。
  鉴于此,乐陵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在与办案检察官交流后,确定本案技术人员以技术辅助人员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并利用“思维导图”和PPT的方式进行法庭示证。
  他们对该案现有电子数据证据进行整理,在最高检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的支持帮助下,最终制作形成手机、电脑和声像资料3份司法检验鉴定意见书、报告书,制作法庭示证PPT和思维导图200多页,通过电子示证将案件证据直观、完整地在法庭上予以展示,将李军整个诈骗犯罪过程一目了然地呈现在了大家面前。
  而技术人员参与庭审,从专业视角对鉴定意见进行解读、质证,有效提升了法官、检察官和当事人及辩护人对鉴定意见的认知,使一些不太容易理解的技术术语也变得相对浅显易懂,增强了检察官出庭指控、证明刑事犯罪的质量和力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公诉机关指控事实和罪名成立。本案中,公安机关在被告人李军租住的房子和车辆上扣押到电脑、手机、手机卡、银行卡等作案工具,手机和电脑上均登录着本案涉及的QQ、微信、58同城等账号,笔记本中记录了实施诈骗流程及QQ号、取款银行账户及密码等。通过对58同城帖子和微信朋友圈的推广信息中预留的各个手机号及QQ、微信之间的联系进行分析,作案手机系一人控制,且经过鉴定在与被害人通话录音中,自称“信贷经理”的人与李军系同一人。另外,本案指控的317名被害人虽只有69名被害人陈述,但根据大部分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QQ、微信聊天记录和被告人通讯录中对于被害人的备注,结合本案资金转款的时间,且被害人没有办理贷款的途径,不断利用他人银行账户接收资金,并采取伪装的方式在ATM机上提现等行为,能够与被害人在公安机关的供述、相关证人证言及辨认指认材料等证据相互印证。综合以上情况,足以认定被告人李军系一人分饰不同的角色,对317名被害人实施了诈骗,犯罪数额为744482元,且被告人通过网络并多次实施诈骗,应予以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依法采纳检察机关所有司法鉴定意见和电子数据证据,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军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李军没有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检察技术,破解“幽灵抗辩”难题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或减轻罪责,往往利用网络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证据关联性弱的特点,出现零口供、翻供、提出虚假犯罪团伙‘头目’、虚构案件事实等无法提供确切证据印证的‘幽灵抗辩’。”乐陵市检察院检察长宋振璐介绍说。
  该案中,李军一人全程分饰多个角色实施诈骗,被害人遍布全国各地,案件社会影响较大,其采取“幽灵抗辩”方式拒不认罪,对检察官的办案素能提出了新的挑战。
  “该案的顺利办结,既得益于全国检察技术一体化工作机制优势,快速得到最高检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的鼎力支持,也有我们院检察技术工作特别是电子数据分析工作多年成功经验的积累。”赵猛说。
  乐陵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成立于2014年,由于鉴定工作的突出表现,于2016年8月被最高检赋予鉴定机构资格,成为全国检察机关中第一家取得独立鉴定资格的基层检察院,现具有文件检验和电子物证两项鉴定资格。2017年10月,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鉴定机构认可证书,也是全国首家获得CNAS认可的唯一一个基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
  该鉴定中心7名工作人员中6人具有最高检司法鉴定资格、1人具有CNAS实验室评审员资格、1人为山东省检察院检察技术专家库成员。截至目前,已协助德州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办理案件75件、提取涉案电子数据146次,出具各类电子物证鉴定意见书、电子数据检验报告和电子数据勘验报告390余份,被法院作为关键证据采用28次,其中法院作出实刑判决19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办理了山东省检察系统首例污损文件检验案件、德州检察系统第一件印章印文鉴定案件及全省首例电子物证鉴定人员出庭公诉的案件。连续参加了三届全国电子数据取证大赛,分别取得职业组全国个人赛第二名和职业组团体赛第三名的好成绩。
  据了解,乐陵市检察院检察技术工作积极顺应改革发展需求,不断转变职能和定位,紧紧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融合发展新格局,拓宽检察技术办案思路,积极探索“检察数据审查员”制度,助推检察技术工作长远发展。
  同时,注重打造“检察官+检察技术”新型办案模式,突出检察技术司法属性,强化检察技术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在海量电子数据中锁定指控犯罪的关键证据,不断提升网络犯罪、电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通过数据审查抽丝剥茧驳斥犯罪嫌疑人的“幽灵抗辩”,为检察官办案过程中更好、更快、更准锁定海量电子数据中的“重点数字证据”夯实基础,从而提升案件审查起诉的质效。
  电信网络犯罪中电子数据具有多元关联证明作用,因此解决海量电子数据梳理、挖掘这一难题是一线办案检察官面临的急迫需求。在该案中,乐陵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在最高检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的支持下,通过数据恢复、分析,梳理出公安机关和检察官未发现的新证据,将受害人从69人增加到317人,涉案资金从265500元增加到744482元,为案件顺利办结起到了关键性的助力作用。
  “检察技术人员运用其专业知识对本案中的专门性、技术性问题进行了分析,为主办检察官审查案件提供了思路,实现技术围绕公诉指控,审查引导补充侦查,使案件审查更加客观、公正、高效,既有利于精准打击犯罪,还能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检察技术势必会成为检察官收集证据、分析某些专业领域问题的得力助手。”宋振璐检察长说。
  (文中人物为化名)
  ● 责任编辑: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