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奋力开创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局面

  党的二十大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十一个坚持”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新境界。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采取多种措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司法审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不断强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了法院力量。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法院工作正确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我院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铸牢政治忠诚。深抓理论武装。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首课主课必修课地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治轮训、“三会一课”等形式,分层分段开展学习培训,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2022年以来,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5次,两次以扩大会的形式召开,学习成果在《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求知》等报刊发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盯“九个深刻领会”“七个聚焦”,以集中读书班、专题辅导、宣传宣讲、网络学习等形式,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抓实忠诚教育,制定印发年度教育培训工作方案、政治轮训工作计划,“线上+线下”统筹安排,分层分级开展培训,组织干警参加各类理论培训23个班次,教育引导干警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准政治方向。落实落细党的绝对领导,司法审判工作经常、主动、全面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建立健全党的政治建设、党内法规执行等制度36项,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市委决策部署跟进学习、督办落实机制,常态化开展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形成工作闭环,做到处处对标对表、不折不扣落实。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及市委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2022年向上级请示报告、报备106件次,并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法院工作方向不偏。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按规则召开院党组会、院长办公会,强化党组决定司法重大事项和对重大敏感复杂案件定方向、定原则机制,确保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相统一。站稳政治立场。牢牢把握政治机关这一根本属性,提高政治能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两个确立”主题教育、“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等主题实践活动,切实把集中学习教育取得的成效融入到全院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的各个方面。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和年度绩效考评等各项重要工作,制定思想政治工作责任清单以及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干警思想动态分析工作规范,院党组2022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有力举措回应群众新期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我院始终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民生利益。依法妥善审理“业教保医”等民生案件,健全劳动争议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加大对“一老一小”等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未成年人直播打赏案”写入最高法院工作报告并被央视《焦点访谈》《法治深壹度》报道。紧扣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避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做好析法明理、判后答疑等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两案入选天津法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案例。用心办好民生实事。常态化开展为群众办实事、为基层解难题活动,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两个清单,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落实上诉适用电子卷宗等措施95项,诉讼服务实现“一网通办”,与辖区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一体化机制,诉讼服务质效位列全国中级法院前列。完善案件繁简分流、速裁快审机制,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1.05天,相关经验成果入选首届“天津法院改革创新奖”。聚力破解民生难题。充分发挥立审执各环节作用,加强协调配合、扩展联动领域,形成“一盘棋”“一张网”,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藏身,让可执行财产无所遁形。统筹抓好执行质效提升和执行权力监管,严格“终本”案件、执行期限变更等管理,优化执行团队权责和办案模式,提升执行异地协作、上下协同等工作水平。狠抓执行攻坚,开展执行案款清理并实现超30天无理由未发放“清零”,扎实推进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严肃督导辖区涉土地问题集中整改,以构建“双联双评”新型监管机制促进执行权公正高效规范行使,“3+1”核心指标持续提升。
  
  三、坚持公正高效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提升执法办案质效。充分发挥司法惩治犯罪、定分止争等功能,狠抓审判质量、办案效果不放松,以高质效审判保障公平正义高标准实现。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危害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各类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刘凤学等31人涉黑犯罪并狠抓涉财产部分执行,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深入实施民法典,妥善审理各类民事案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服判息诉,一起历时七年、标的额两亿的股权转让案件圆满化解,“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融资租赁案”入选天津市政法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化解,通过府院联动推动化解滨海湖别墅征收及征收补偿等重大敏感复杂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水平持续提高。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司法权力监督制约,完善审判权责清单、法律统一适用等制度机制,压实院庭长监管职责,细化“六类案件”具体情形,形成要素式审判、运用信访分析加强违纪违法风险防控等改革创新措施。深化综合配套改革,抓好诉讼制度改革、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等任务,健全司法业绩考评体系,深入落实速裁快审、二审独任制、“无书记员”庭审模式、互联网诉讼等工作,以机制增效和数字赋能提升司法水平。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出台在线庭审规程,成立集约送达中心,深化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应用,让群众更充分感受“数字正义”和“指尖便利”,院行装处被评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打造阳光透明司法。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积极开展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庭审活动、执行信息公开,首次尝试抖音、央视频同步直播一案件庭审,超2.3万人在线观看,获评2021年度全国“优秀直播法院”。天津第三中级法院持续拓展司法公开范围,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稳步推进审判白皮书、年度工作报告、典型案例、重要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定期召开“两代表一委员”、特约监督员征求意见座谈会,院庭长轮流值班常态化接访,开通院长信箱接收群众来信,及时倾听社情民意,了解群众呼声。
  
  四、坚持胸怀“国之大者”,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发展稳定需要良好法治环境,要坚持把政法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我们要坚持胸怀“国之大者”、主动对标“国之大计”,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保驾护航作用,始终与大局同向同步同频。服务保障重大战略实施。准确把握中央、市委政策导向和重大战略实施,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基地三区”“双城”发展健全司法举措,制定建设现代化法院五年规划,明确服务保障重大项目落地、“871”生态工程建设等33项重点工作,全力服务保障天津高质量发展。坚持司法跟着辖区规划走、跟着产业发展走,主动对接辖区司法需求,靶向服务辖区重点产业、园区、企业,形成诉讼保全信用担保等措施28项,稳妥审结涉天津港、滨海—中关村科技园、京津城际铁路至于家堡延长线等案件,取得良好效果。构建与北京一中院、河北廊坊中院司法协作,与雄安新区法院业务共建等对外合作机制12项,常态化开展交流合作。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围绕天津建设“双中心”城市,健全法治化营商环境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开展民营经济问需、企业关注问题整治等工作,建院3年来稳妥审结涉企案件31839件,化解国企10余亿元债务危机。落实“放管服”要求,妥善办理涉及新经济业态案件,完善涉民营企业案件评查机制,依法改判某民营企业家诈骗案无罪,依法认定股权性融资“对赌协议”等市场活动法律效力,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维护公平市场秩序。把保住市场主体摆在突出位置,坚决杜绝超标的查封,充分运用“活封”“一揽子”处理、债务互免等措施,妥善解决“绿色发电”等辖区重大项目运营纠纷。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紧扣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等提出的更高要求,以提高审判质效和打造精品案例为目标,完善类型化案件办理、“三合一”审判、多元化解纷等机制,以更大力度破解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等问题。服务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加强法院取证,对盗播行为等深化禁令探索,引入经济学分析法等实施惩罚性赔偿6300余万元,审理的“五环之歌”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件,全国首例微信诱导分享、侵害QQ声音商标权等标杆案件形成良好示范,被腾讯、京东等视为诉讼优选地。服务培育壮大战略科技力量,针对集中管辖的技术类案件专业性强,率先在全市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形成技术调查官广泛参与、技术咨询和专业鉴定有力补充的“天津法院经验”。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把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好。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天津第三中级法院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以自我革命精神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院治警向纵深发展。加强政治生态建设。认真落实院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四级”主体责任清单,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各类整改整治整顿,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检视整改,以递进方式推进市委巡视集中整改,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干部选拔、职级晋升等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导向,通过培优沙龙、“导师制”等载体有效提高干警能力素质,在全国案例、文书等评选中32次入选。加强党建工作引领。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扎实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利用2022年14个党支部集中换届的有利时机,推动实现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审判单元负责人100%“三合一”设置,制定党支部、审判团队党小组、专业法官会议对案件审理“三个效果”分析研判等具体措施,推动党建工作向审判工作延伸。大力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细化完善年度考核、平时考核制度机制,促进支部工作提质增效。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建立建强“津知先锋”等党建品牌,实现“一支部一品牌”全覆盖,“含章”理论学习读书会被评为天津市法院系统文化建设特色项目。加强队伍严抓严管。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狠抓审判部门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综合部门“担当精神不强、工作状态不佳、工作标准不高、纪律作风不严、服务意识不够”专项整治,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司法顽疾等问题完善动态排查、常态整治机制,加大审务督察力度,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围绕一体推进“三不腐”,打造具有三中院特色的“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廉洁文化阵地,抓好正反两方面教育、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各类监督手段贯通运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切实做到始终从严、全面从严。
  ● 责任编辑: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