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开启新疆检察工作新征程

  党的二十大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大会报告,擘画了党和国家未来一个时期战略部署。报告对法治建设格外重视,全文中数十次出现“法治”一词,并首次以专章的形式作出安排部署。这一安排有着特别重要的宣示意义和实践价值:一是与“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地位相适应,二是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相适应,三是与“法治中国建设”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重要作用相适应。大道之行,大势所趋,全国政法队伍无不为此感到鞭策与鼓舞。
  更让我们感到振奋的是,在法治建设专章第三节“严格公正司法”中,对检察工作强调三次。第一次是与其他政法机关同时出现的:“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第二次是特别强调的:“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第三次直接点到一项具体的检察业务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作战略部署的,能把工作细致到这个层面,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我们必须恪尽职守、履职尽责,把激动变成行动,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让新疆检察各项工作在新的起点上更上一层楼。
  
  一、聚焦法律监督天职,努力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由之路。强国必须强法治,强法治必须重监督,重监督必须讲专业,这是一个必然的逻辑链条。对于专业性很强的司法工作而言,专业对专业、内行对内行的监督能够发挥重要作用。我们检察机关是专业法律监督机关,不是一般的监督机关,不但有国家赋权,还有国家赋能,因而具有特别重要的责任,是专职、是天职!我们一定要强化法律监督意识。要敢于监督,思想上要有不怕压力、不惧威权、不畏困难的勇气,工作中要有不怕得罪人、不怕部门抱怨甚至不怕领导批评的定力。要善于监督,遵循政治红线、坚守法律底线,把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结合起来,用于法有据的底气支撑敢于坚持的锐气。要勇于自我监督,做到打铁自身硬,让被监督者心服口服。我们一定要继续弥补法律监督短板。这几年,我们的法律监督工作年年进步,彻底改变了长期以来滞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被动局面,一些业务数据已经跻身全国前列。特别是一些多年存在的短板问题,比如民事监督、行政监督,发生了积极变化。要继续按照“保强补弱”工作总思路,弱的要变强,但强的不能变弱。特别是刑事法律监督,关系新疆社会大局稳定,一定要确保工作质量,不能懈怠迁就。我们一定要认真落实相关监督机制。2021年《中共中央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发布,自治区党委制定《实施意见》,2022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关键是我们如何用好贯彻落实好。这其中都规定了很多工作机制,一定要用好用实,使其充分发挥作用,努力促进执法司法水平的提高,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二、聚焦突出安全隐患,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党的二十大报告第十一章,是“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开宗明义指出:“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这一点对新疆来说,更具有现实针对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新疆社会大局稳定。”检察机关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务必勇于担当,充分履职。一是持续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要认真领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要求,搞清楚什么是法治化,什么是常态化。法治化就是弘扬法治精神、坚守法定标准、遵循法律程序,定性防止主观随意,办案减少行政色彩;常态化就是反恐维稳理念从粗放治理、末端治理向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转变,工作方式从临战应急状态下的“大水漫灌”向规范常态下的“精准滴灌”转变,防止大起大落、“一刀切”。对检察机关来说,无论何时都要把“保持高压态势不动摇”和“坚持依法精准不随意”相结合,通过“打得准”实现“打的狠”。无论对什么犯罪都要严把“五关”,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无论对哪个具体案件都要追求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不能只管案内不管案外、只管眼前不管长远、只管行为不管思想。二是积极推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我们要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打防治管多措并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整体防控。立足职能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结合检察司法办案发现的社会治理相关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定期发布典型类案、发案趋势,促进诉源治理、系统治理、动态治理。三是积极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不光有敌我矛盾,还有人民内部矛盾;不仅有刑事犯罪,还有民间纠纷。处理不好,人民内部矛盾可能转化为敌我矛盾,民事纠纷可能转化为刑事犯罪。我们要立足检察职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用好民事检察手段,认真对待群众的申诉,符合立案条件就要积极立案,具备监督理由的就要依法监督,多给群众提供一条救济途径,就会减少一分社会隐患。用好行政检察监督手段,一方面化解群众怨恨情绪,一方面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三、聚焦能动履职,努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突出强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明确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指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新疆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推动高质量发展。”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近年来,新疆社会已经实现了由乱到治的转变,我们要一手抓稳定,一手抓发展。从根本上说,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稳定的基础。检察机关要积极能动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我们要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能动履职。做好做实沿边口岸检察工作,抓好首届全疆沿边口岸检察工作会议部署的落实。发挥铁路运输检察职能,保障中欧班列安全运行。要聚焦推进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和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以及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跟进检察服务。要围绕西北五省(区)检察区域协作,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加强案件办理协助、共同开展业务培训,促进区域法治建设。我们要围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能动履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持续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加快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办理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促进企业堵漏建制,合规守法经营。加强知识产权检察,加大金融检察力度,持续推动反洗钱工作,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我们要围绕乡村振兴能动履职。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充分发挥各级院“访惠聚”工作队和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作用,机关当好后盾。结合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好农民群众身边案件,严厉打击农资、种业、保险、电信等方面的坑农害农案件。通过农用地司法保护、惠农资金管理等途径,助力法治乡村、富裕乡村建设。我们要围绕促进绿色发展能动履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一直是我们力推的重点工作,今后要下更大功夫,进一步用好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这两大武器。在刑事检察方面,优化跨行政区划统一管辖环资案件机制,依法从严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强化刑事立案监督,推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在公益诉讼方面,持续开展雪山冰川、野生动物公益保护专项行动,维护山水林田湖草沙自然生态环境。会同西藏、青海、甘肃等省区联合开展青藏高原、阿尔金山生态保护专项行动。
  
  四、聚焦民生检察,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党的二十大报告突出强调“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要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指出:“坚持人民至上,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增进民生福祉中实现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人民检察为人民始终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持续做好民生检察的各项要事实事。一要大力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公共利益是普遍性民生福祉,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点出这项工作,其政治意义不可小觑。公益诉讼作为新疆检察的一张品牌,这几年强劲发展,办案数量位居全国前列。要继续坚持稳定数量、提升质量、优化结构、扩大影响的工作思路,立足法定领域,积极稳妥拓展新领域,特别是要加快办理一批有重大影响、跨区域或社会关注度高的大案。特别要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的“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一如既往地做好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着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文化润疆。二是持续做好涉检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要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好做实。要继续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常态化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按照“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要求,保持工作的恒定性。涉检信访工作,控申部门只是窗口,源头在业务部门,最根本的要靠提高办案质量。日常接访也要前方后方相结合,该谁出场谁出场,不能相互推诿,把信访人冷在一边。三是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要继续保持近年来良好发展势头,坚持“救急、救残、救学、救长”,特别是要在建立帮扶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拓展资金来源,探索建立并用好“天山检爱”司法救助基金,提高救助能力。四是持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两法”,持续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特别是扎实开展好“护蕾行动”,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要加快推动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强化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两项制度”督促落实力度,以司法保护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


  五、聚焦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建强过硬检察队伍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部署,明确提出“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这几年,新疆检察队伍建设与业务建设同步发展,业务进步的背后,是队伍的支撑和保障。开启新征程,创造新业绩,队伍建设一定要跟上,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一要明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司法机关,要在举什么旗、走什么路、朝着什么方向前进、以什么状态工作这些重大问题上一清二楚,毫不含糊,决不能语焉不详,态度暧昧。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落实各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政治忠诚教育,永葆检察队伍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二要抓融合,推进政治与业务水乳交融。要始终胸怀“国之大者”,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确保工作部署、工作要求、工作作风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日常业务、融入具体办案,支部建在办案组。三要善用人,保持干事创业的不竭动力。既要用好本机关的人,特别是用好中层干部,又要用好下级院的人,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有发现人才的眼力、使用人才的魄力、培养人才的能力,给能干事的人以机会,给能干成事的人以舞台。不能让人才浪费,英雄无用武之地。四要会管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带人靠风范,管人靠制度。现在制度不少,关键是执行得好不好。诸多制度中,首先要用好“三类人员”业绩考评制度,考出实绩、考出差距、考出动力。五要严监督,坚持从严治检主基调。平常该严不严,酿成大患,想宽也不可能了,所以严管才是真正的厚爱。要坚决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持续推动“三个规定”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要持续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深化问题查究,不要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两次。
  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新担当。新疆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为奋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好新疆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 责任编辑: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