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秉持正确司法观 提升司法公信力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围绕司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新时代司法工作的方向、宗旨、目标、要求等,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司法观”,构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篇章。人民法院要履行好新时代职责使命,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秉持正确司法观,在严格公正司法中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秉持正确司法道路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肩负维护法治权威、昭示法治力量的现实使命,必须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履职尽责。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自觉同党中央对标对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党委及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应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中央及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在法院系统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要发挥法院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把握好政治方向、政策取向和办案导向,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近年来,安徽高院在省委及省委政法委领导下,建立党组定期研究执法办案、党组成员全员列席审委会等制度,制定并完善贯彻政法工作条例若干举措,确保审判权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之下。
  ——秉持正确司法目标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法律中蕴含的公平正义,需要通过司法活动传递、表现出来。司法权属于法律救济权,如果受到侵害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和救济,人民群众就难以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也就无从谈起。当前,人民群众权利意识、法治意识、公平意识不断增强,对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对社会不公问题反映愈加强烈。人民法院必须紧紧围绕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相统一、公正与效率相统一、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尊重民意与保持法治定力相统一,依法妥善审理好各类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安徽高院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对涉嫌合同诈骗的被告人张某荣、张某增改判无罪;依法对一审以合同诈骗、贷款诈骗论罪的被告人刘某,改判为骗取贷款罪,坚决守住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秉持正确司法宗旨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讲宗旨,讲了很多话,但说到底还是为人民服务这句话;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法治建设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司法宗旨是党的宗旨在司法领域的具体贯彻,人民立场是我们党的根本立场,人民性是我国司法机关的鲜明属性。人民法院要在司法活动中用规范严谨的程序、权威高效的裁决维护群众利益、保证权利实现,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每一个诉讼服务事项办理、每一起案件审判执行上,以司法的专业性来体现人民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2018年以来,围绕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安徽法院系统全面发起“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在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基础上,保持强制力度不减,乘势而上,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进军,先后开展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年、推进年、提升年、巩固年活动,2018~2021年,全省法院共执结案件1566452件,执结标的额7913.15亿元,执结率连续4年位居全国前三,用真金白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秉持正确司法大局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法机关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重。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党对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司法工作本身也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应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到经济社会发展到什么阶段,司法服务就跟进到什么阶段,确保党和国家各项决策部署在法院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近年来,安徽高院围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打好三大攻坚战、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党中央决策部署及加快打造“三地一区”等省委工作要求,先后出台9个司法服务保障意见。围绕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完善府院联动机制,推动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秉持正确司法效果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是宪法规定的国家审判机关,是为人民群众主持公道、为社会伸张正义的公权力机关,同时承担法律责任、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统一,是在司法工作中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必然要求和现实路径。实现法律效果是基础要求,就是要严格依法办案。实现社会效果是实质要求,就是既要实现个案公平正义,又要兼顾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普遍认同,确保矛盾纠纷有效化解,裁判结果广泛认同。实现政治效果是更高要求,就是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在法律框架内实现党的政策意图,充分发挥司法承载的政治功能。在危害国家安全、涉黑涉恶、重大涉外涉港澳台以及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理中,要把政治效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安徽法院系统提升政治站位,坚持不枉不纵,依法审判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张氏兄弟案、袁守奇案等一批涉黑恶案件,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省高院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省高院扫黑办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秉持正确司法改革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人民法院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四五改革纲要”全面收官,“五五改革纲要”稳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持续深化。与全国法院同步,安徽高院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省委领导和最高法院指导下,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特别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司法责任制改革放权后分散行权问题,加快推进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构建多层次审判监督管理体系。针对制约刑事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刑事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应用。针对司法资源供给和案件持续增长之间的矛盾问题,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针对年底突击结案、办案前松后紧、少量案件久拖不决等问题,构建“三三五五”均衡结案体系,努力做到收结案均衡;树立“以执法办案论英雄”的正确导向,建立新型审判绩效考核制度,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全省法院审判执行案件结案率连续4年位居全国法院前三位,安徽高院均衡结案做法入选最高法院第10批司法改革案例。
  ——秉持正确司法廉洁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执法司法是否具有公信力,主要看两点:一是公正不公正,二是廉洁不廉洁。司法人员必须信仰法律、坚守法治、端稳天平、握牢法槌、铁面无私、秉公司法。司法廉洁是司法公信的基石,是党纪国法的要求,也是司法职业道德、职业良知的要求。一个良知泯灭、道德低下的司法人员,越精通法律,危害性越大。司法人员要把公正廉洁司法的职业道德作为必修课,砥砺廉洁操守,凭良心办案,使办案的过程、结果体现司法职业应有的道德修养、符合社会公众普遍的道德期待。去年,按照党中央部署,人民法院分两批次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全体干警接受一次“延安整风”式的革命性锻造。安徽法院系统如期完成队伍教育整顿及“回头看”各项任务,培树了魏晶晶等一批先进典型,进一步肃清张坚流毒影响,集中评查化解涉诉信访等4项做法被全国教育整顿办推介。今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意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廉洁。
  秉持正确司法观,关键在于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安徽法院系统将矢志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紧紧围绕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抓好司法改革、审判管理、智能化建设和应用、诉源治理、涉诉信访等五项重点工作,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到巩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的工作实绩上,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创新发展的生动实践。
  ● 责任编辑: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