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大连

  辽宁省大连市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遵循和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创优法治环境,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方面同向发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持续深化,为加快推进新时代大连“两先区”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2020年,大连市被评为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提高政治站位,自觉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连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和各方面,注重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一是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连市委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工作,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自觉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党校培训及政法系统全员轮训课程,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依托基层普法阵地深化宣传教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格,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在全市上下形成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二是系统谋划法治大连建设目标任务。制发《大连市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大连市贯彻落实辽宁省法治社会建设具体举措(2020-2025年)分工方案》《大连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任务分工方案》,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科学提出法治大连建设目标和任务指标,形成大连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大连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真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大连建设的具体举措和务实行动。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法治大连建设。制发《关于协调推进法治为民实事项目的实施方案》《大连市2022年度法治为民实事项目清单》,坚持“小切口、大纵深,夯基础、增实效,强弱项、补短板,谋创新、求突破,纾民困、暖民心”工作导向,着眼重点领域立法、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普法守法责任制落实、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等,在全市协调推进60个法治为民实事项目。法治为民实事项目关注点在“小”,工作要求在“实”,着力点在法治“供给侧”,一件件小事、实事,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了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2022年7月1日,人民日报客户端辽宁频道等多家媒体对大连市推进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进行了报道。
  
  创新重大举措,持续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大连市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全力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暖心的服务。一是坚持以高质量立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立管用之法、精细之法。2019年以来,共颁布地方性法规12件,制定市政府规章4件、修改21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制定《大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流程管理,在全国创新推出行政规范性文件指导性案例制度,从源头上防止越权和违法文件的出台。二是大力推进“营商环境看政法”专项行动。大连市委政法委在全国率先成立执法监督委员会,加强对群众举报投诉政法单位涉及法治化营商环境案件线索进行评查,有效推进“营商环境看政法”和“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两个专项行动,建立领导干部“私访企业”工作联系制度,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大连市公安局全警参与营商环境建设,大力推进228个派出所及重点社区警务室综合服务窗口建设,打造全市域“一公里便民服务圈”。大连市中院开展“涉企案件大排查、大起底”活动,对60件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领导包案,合法合规化解企业重大风险,通过破产重整挽救危困企业,“大船海工”重整案被评为2021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大连市检察院组织开展涉案企业合规考察,探索跨区域协作开展合规机制,进一步平等保护大连市域内外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大连市司法局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升级活动,成立大连市中小企业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律服务顾问团,组建近100人的海商事律师人才库,为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实行行政执法逆向建档和监督倒查。推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逆向建档、监督倒查”机制,选择1121家企业作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逆向建档监测联系点,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2022年公布市直机关年度检查事项58项,同比减少23.7%。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指导市场监管、人社、文化旅游等领域公布首次轻微违法免罚清单约200项。四是着眼疫情防控积极做好法治服务保障。在全省率先制发《关于大力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通知》,结合大连实际,明确七项法治保障措施。大连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政法委及市直政法各部门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大连市依法防控疫情和推进依法治理等相关工作情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抓实主体工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
  大连市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注重发挥好法治政府建设在全市法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一是持续巩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果。聚焦依法行政,着眼总结经验、补齐短板、示范引领,以经验清单、问题清单和创新清单为抓手,构建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委托第三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指导评估,对标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标准。擦亮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金字招牌”。二是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编制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管理目录,将涉及人口、经济和环境保护的10项重大行政决策纳入目录管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现100%。持续推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现行政复议案件集中管辖,建立行政复议宣传咨询服务点,复议便民、复议为民成效进一步凸显。及时清理公布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实现“一键可查”。三是创新探索具有大连特色基层社会治理有效途径。制发《大连市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实行“十个推进”重点任务、143项务实举措,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创新、治理方式重塑、治理体系重构,打造一批在全国全省领先的示范品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成立全省首家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为一体的市级调解协会,设立大连自贸区商事纠纷调解中心,全市各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解决平台全面运行。建立1640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1690个“法治超市”,实现村(社区)全覆盖。
  
  健全工作体系,全链条压实法治建设各方责任
  大连市着力健全完善全市法治建设工作制度机制,全链条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一是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作用。大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先后召开四次委员会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审议相关文件,对全市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市委依法治市办积极指导各地区、各协调小组有序开展工作。推动将法治建设纳入大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纳入全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考核分值占比超过10%。二是全面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责任。创新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地方标准,在全国率先将法治建设责任细化为党委领导同志的41项职责和政府领导同志的34项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必述内容;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依法依规办事、提高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等作为班子和干部民主测评要素,切实发挥考核测评“指挥棒”作用。三是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坚持每年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计划,提出督察重点任务,及时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纳入专项督察,进一步推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启动“互联网+督察”工作平台建设,探索变“节点式”传统督察为线上实时“云督察”。2020年以来,先后对12个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察,实现全覆盖,全面压实了法治建设责任。
  ● 责任编辑:李爱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