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法治文化的重要论述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总结了过去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系统阐述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鲜明提出了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科学谋划了未来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是党和人民智慧的结晶,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等等。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非凡理论勇气、卓越政治智慧、强烈使命担当,在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最重要的标志性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更为坚实。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许多重要论述,体现出高度的法治文化自信和卓越的原创性品格。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文化的重要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原创性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践告诉我们,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拥有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是我们党坚定信仰信念、把握历史主动的根本所在。”我们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了重大原创性、集成性贡献。
  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文化的重要论述从中国实际出发,打破西方狭隘偏见,围绕法治文化建设提出一系列新观点,科学回答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涉及、前人未曾遇到、西方法治理论无法解决的许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不仅深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也展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性、实践性、原创性。具体而言,在道路选择上,旗帜鲜明地提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领导力量上,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在主体归属上,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在法治方法论上,创造性地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法治文化、怎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在引领载体上,指出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通过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和宪法宣誓仪式等法治文化活动,使宪法精神更加深入人心;在实现路径上,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方式方法上,强调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规定,用法律来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等等。
  “理论上不彻底,就难以服人。”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持续创新发展提供了强大思想动力和先进科学方法。我们要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中汲取科学智慧和理论力量,深化相关法治理论研究,拓展相关法治理论领域,发展相关法治理论体系,完善相关法治理论平台,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坚决维护法学领域政治安全,为不断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出积极贡献。
  
  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贡献的文化基因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只有植根本国、本民族历史文化沃土,马克思主义真理之树才能根深叶茂。”“我们必须坚定历史自信、文化自信,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同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共同价值观念融通起来,不断赋予科学理论鲜明的中国特色,不断夯实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历史基础和群众基础,让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牢牢扎根。”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进行了批判性继承、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澄清了近代以来历史虚无主义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错误认识,使中华优秀法律文化的精髓得到传承和弘扬,使法治的中国精神和民族特色得以彰显,极大地增强了中国人民在法治和国家治理上的文化自信和民族自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把跨越时空、超越国界、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我们的先人早就开始探索如何驾驭人类自身这个重大课题,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自成体系的成文法典,汉唐时期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典。我国古代法制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智慧和资源,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中华法系形成于秦朝,到隋唐时期逐步成熟,《唐律疏议》是代表性的法典,清末以后中华法系影响日渐衰微。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等不同,中华法系是在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显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和中华法制文明的深厚底蕴。中华法系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传承。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等等,都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智慧。习近平总书记善于在历史考察和反思中温故知新,牢记历史经验、教训、警示,为厉行法治、奉法强国提供坚实的历史依据,特别指出“要注意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
  
  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文化的重要论述是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重大原创性成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把法治建设单列为一个重要部分进行论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文化的重要论述,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体系,聚焦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系统总结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成果,聆听时代声音,探索实践需要,坚持在法治文化实践创新的基础上,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
  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明确指出:“我们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正确解读中国现实、回答中国问题,提炼标识性学术概念,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视野的学术话语体系,尽快把我国法学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建立起来。”“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法学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2020年1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2021年12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加强对我国法治的原创性概念、判断、范畴、理论的研究,加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要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落实到各法学学科的教材编写和教学工作中,推动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阐明了法治理论研究与法治人才培养的相互关系,揭示了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法治意义,也深刻阐明了传承与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加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中的重要意义,构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原创性理论贡献。
  
  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文化的重要论述是对世界法治文明的重大原创性贡献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强调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为推进世界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走适合自己国情的法治道路提供了有益借鉴。2013年9月7日,习近平主席在纳扎尔巴耶夫大学的演讲中指出:“只要坚持团结互信、平等互利、包容互鉴、合作共赢,不同种族、不同信仰、不同文化背景的国家完全可以共享和平,共同发展。”2014年3月27日,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演讲时提出:“文明交流互鉴不应该以独尊某一种文明或者贬损某一种文明为前提。”“世界上不存在十全十美的文明,也不存在一无是处的文明,文明没有高低、优劣之分。”“我们应该推动不同文明相互尊重、和谐共处,让文明交流互鉴成为增进各国人民友谊的桥梁、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维护世界和平的纽带。我们应该从不同文明中寻求智慧、汲取营养,为人们提供精神支撑和心灵慰藉,携手解决人类共同面临的各种挑战”。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我们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但是,学习借鉴不等于是简单的拿来主义,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不能搞‘全盘西化’,不能搞‘全面移植’,不能照搬照抄。”2016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全党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当今世界,要说哪个政党、哪个国家、哪个民族能够自信的话,那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族是最有理由自信的。”2017年1月18日,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中强调:“不同历史和国情,不同民族和习俗,孕育了不同文明,使世界更加丰富多彩。文明没有高下、优劣之分,只有特色、地域之别。文明差异不应该成为世界冲突的根源,而应该成为人类文明进步的动力。”2022年5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我们要坚持弘扬平等、互鉴、对话、包容的文明观,以宽广胸怀理解不同文明对价值内涵的认识,尊重不同国家人民对自身发展道路的探索,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以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弘扬中华文明蕴含的全人类共同价值。”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各部门通过法治文化建设培育法治思维,已经取得诸多丰硕成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在法治实践中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坚持全民守法,让依法工作生活真正成为一种习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发挥典型案例引领法治风尚、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我们要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文化的重要论述,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法治实践中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法治文化国际交流。要通过不懈努力,使宪法法律权威进一步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法治文化事业繁荣兴盛,法治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着力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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