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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2020年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推上了历史新高度。2021年6月,党中央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党中央《意见》),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提供了根本指引。内蒙古检察机关要把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深入落实党中央《意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集中体现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内涵的“十一个坚持”,首要的一条就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要准确把握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本质要求,将“两个确立”作为检察人员最深刻的政治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培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落实到检察履职中。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坚决摒弃就案办案、机械司法陈旧理念,切实把讲政治体现在每一起检察案件办理中。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坚持每年向党委常委会报告法律监督工作,主动请示报告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把党的领导全面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强化落实政治督查制度,切实监督解决贯彻执行当中的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推动党中央部署要求在检察机关落实到位。不断提高各级院党组和检察长的政治能力,强化系统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把方向、顾大局、促工作,以自身更强的依法能动履职,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始终把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作为根本职责,不断增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内蒙古检察机关要胸怀“国之大者”,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为主轴,在服务发展和安全中审视和推进检察工作,为推动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重大责任,坚定不移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成果,持续加强涉企法律监督,深入整治涉企执法司法顽疾。设立知识产权办公室加强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健全“挂案”清理常态长效机制,更实服务经济发展稳中求进。注重协同治理加强生态环境高水平司法保护,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占用草原林地行为,积极参与黄河、“一湖两海”、察汗淖尔等综合治理,促进重点流域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保障绿色内蒙古建设。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能动效应。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情同此心”扎实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为民实事,“如我在诉”办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起“小案”,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中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
三、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神圣使命,全面强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紧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作为执法司法活动的参与者、监督者,检察机关不仅直接参与具体办案过程和环节,而且履行监督职责,在参与、跟进、融入中,担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重要责任。因此,检察机关必须以人民群众对执法司法内涵更丰富、标准更高的需求为导向,把更新和转变司法理念摆在首位,持续深化践行双赢多赢共赢、客观公正立场、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等司法理念,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重点解决不敢不会不愿不善监督的问题,持续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精准监督,促推执法司法公正。特别是要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做实信息共享、实时监督、提前介入等工作,持续监督解决立案和侦查活动突出问题;巩固违规违法减假暂专项整治成果,深化监狱巡回检察,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组织好交叉巡回检察,既监督防范“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又防止应减不减、该放不放;常态化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助力解决执行顽疾;加大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查办力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要认真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重要职责,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高质高效推进公益诉讼“4+5”法定职责落实,既强化对公共利益的维护,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始终把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作为政治保障,大力提高新时代法律监督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中央《意见》要求,“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检察机关要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个关键,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推动履职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进一步做到做实战略前瞻、理念先进、办案精细、素能过硬、基础坚实、管理科学。抓好基本能力建设,落实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做好检察官与法官、警察、律师同堂培训,跨区域联合培训、江浙沪挂职交流、行政机关互派挂职等工作,加快提升专业能力水平。紧紧抓住“大数据”这个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的关键变量,深化建设应用政法大数据平台,加快打破数据壁垒,推进信息共享、数据交换,为法律监督提供可靠的信息源,以“数字革命”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质效提升。扎实推进检察管理,持续用足用好检察人员业绩考评、案件质效评价标准、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等管理手段,不断优化以质量、效率、效果为核心的考评体系,倒逼检察人员能动履职。完善检察权运行内部制约监督机制,紧盯检察办案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常态化运用案件质量评查、大数据分析、刑事申诉案件反向审视、信访案件倒查等方式发现办案问题,落实案件序号终身制、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严肃追究违规办案、失职渎职的司法责任,不断完善权责清晰、全程覆盖、预警及时、有效管用的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要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推进深挖彻查违纪违法线索、常态化整治顽瘴痼疾、强化制度执行等重点工作,狠抓“三个规定”落实,教育干警自觉遵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等制度规定,推动教育整顿成果深度应用、持续转化。
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奋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更加有力的法律监督助力书写法治中国建设新篇章。
● 责任编辑: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