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执行难’,法院这十年”系列报道之四

河北法院:给执行插上智慧的“翅膀”

  长期以来,有钱不还等执行难题一直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面对千头万绪的执行难题,2020年以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按照深化执行改革、加强智慧执行、提升执行工作实效的目标要求,深入推进执行裁决权与实施权的有效分离,强化“三统一”监管机制的有力运行,保障执行流程重点节点信息的有序录入,形成“集约查控”“分段执行”“繁简分流”等执行权运行新模式,大力推进信息化、大数据等智慧执行建设,给执行工作插上智慧的“翅膀”,让“老赖”无所遁形。
  
  多渠道财产一键清查 实现执行查控方式根本变革
  前不久,保定市涞源县人民法院查控了一套不动产,从提起保定市不动产中心办理到完毕只用时17分钟。而在以前,法院至少要派两名执行人员驱车百公里到保定市不动产中心办理,光往返路程就至少需要半天的时间。“这都是‘智慧执行’在发挥作用,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涞源县法院执行人员告诉记者。
  “你判我还钱,我也没钱还你。”几乎是“老赖”共同的台词。查清被执行人财产成为破解执行难的重要一环。
  查控财产始终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在过去,为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执行办案人员通常需要辗转几个城市,出入银行、车管所等多个机构,耗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但是,效果并不理想,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并不能达到百分之百,还增加了执行成本。智慧法院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一个执行系统对接房管、车管、银行、工商等多个财产“藏匿”渠道,实现办公室一键解决财产查控难题,降低执行成本,也实现了执行财产查控的全覆盖,为执行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更大的空间。
  今年7月某日,一笔88万元执行款转入石家庄市高新区法院账户。这笔执行款项能够到位,离不开该院“网络查控”的助推。原来,河北省某医药公司(申请执行人)与江苏泰州某公司有合同纠纷。疫情发生后,申请执行人急需资金投入防疫物资生产,被执行人则一直声称去过疫区尚处隔离期,拒不到庭配合执行。
  当时被执行人均在外省,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防疫物资生产,高新区法院依法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对五名被执行人采取不同的强制措施。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一键划拨五名被执行人共40余笔银行存款、微信零钱、支付宝账户余额,并监控账户进账情况。同时,利用“点对点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其他财产,结合联合惩戒、限制消费、限制出入境等强制措施,推动执行案件的有效执结。
  针对传统查控费人费力的现实,河北省高院借力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行网络查控,构建财产查控全方位网络信息体系,让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控更快更全。
  “以往的传统查控跑断腿,如今的网络查控只需点点鼠标就能展开。尤其是今年在省住建厅、省国土资源厅的大力配合下,已建成全省各级人民法院统一使用的、可以在全省范围内查询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和住房公积金信息的点对点查控系统。”河北省高院执行局综合处四级高级法官崔宪伟介绍说,通过两套网络查控系统,执行人员可以快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住房公积金、股权等财产信息,并第一时间进行冻结、查扣。线上线下结合,也让财产查控变得更严更实。
  目前,河北省各级法院与银行、国土、公安、证监等部门完成“总对总”对接,将被执行人存款、不动产、车辆、证券等主要财产形式“一网打尽”,发出律师调查令5387份,发布执行悬赏公告263份,请求公安机关配合查人找物2631次,案款到账106.32亿元,极大提升了执行效率,实现了执行查控方式的根本变革。
  
  建立协助查找被执行人联动工作机制 让“老赖”无所遁形
  2021年11月11日中午,保定市高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牛志伟接到任丘市火车站派出所民警电话:失信被执行人曾某在火车站出站时,被派出所民警发现并当场控制。牛志伟顾不上吃午饭,与三名干警立即驱车赶往任丘办理了交接手续,将曾某带回高阳县法院。曾某的“落网”,归功于法院与公安机关建立的协助查找被执行人联动工作机制。
  被执行人躲猫猫、人难找,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的痛点。“执行干警有限,案件量大,很难通过法院一个部门解决‘老赖’问题。”河北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振洪说,借力公安系统协助查找、控制失信被执行人,仅仅是河北省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一项举措。为实现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河北省高级法院创新工作机制,将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数据推送给省政务服务办,联合环保、教育、民政等33家省直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你好,是河间市法院的‘执行110’吗?你们在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失信人里有一个就住在某小区内……”今年8月17日,河间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举报线索,顺利找到失信被执行人吴某,最终成功执结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案。
  原来,2019年,申请执行人张某驾驶三轮车与被执行人吴某驾驶的小轿车在河间市城区内发生碰撞,导致张某及车上另一人不同程度受伤。经河间市交警大队事故认定,吴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后经多方调解,双方均未达成赔偿协议,张某只得向河间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吴某及某保险公司赔偿其在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及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0.8万元。2020年1月,河间市法院经审理,依法判令某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张某5.3万元,吴某赔偿张某损失5.5万元。
  然而,判决生效后,吴某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对此,张某向河间市法院申请对吴某强制执行。河间市法院受理此案后,执行干警立即依法向吴某送达相关执行法律文书,但此时的吴某去向不明,失去联系。执行干警随后又多次赶到吴某家中,始终未能发现其踪迹。而通过线上线下查控吴某财产线索,也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鉴于此,河间市法院将吴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公共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开曝光。
  8月17日,河间市法院“执行110”专线突然接到了一名案外人的举报线索。执行干警迅速行动,一举将吴某擒获,并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法律的震慑和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吴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与张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吴某于今年9月15日前分两次给付张某赔偿款3万元,剩余款按照每月最低还款1000元分期给付。
  2020年以来,河北省已建立“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在全国率先实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省市县三级全覆盖,推动建立信用惩戒的长效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社会。

  “联合惩戒将有效促进失信被执行人不敢逃债、不能逃债、不愿逃债局面的形成。”李振洪向记者介绍说,今年以来,河北省各级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6814人次,其中18797人次迫于失信惩戒压力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让失信被执行人在出行、购房、投资、招投标等多个方面,体验到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创新执行管理模式 全力打造法院智慧执行系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对于法院工作而言,就是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便捷司法工作的需求,让百姓不再因“程序繁琐、过程复杂”而放弃以合法诉讼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实现了法院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
  作为河北法院系统“智慧执行”的先行试点单位,保定市中院创新执行管理模式,率先在全国示范推动“智慧执行”建设,围绕减负、规范、公开、精细、智能等目标,全力打造“十个自动化”+“线下集约”+“政法协同”+“无纸化办案”的“智慧执行”保定模式,实现了执行工作便捷化、信息化、智能化、节能化,并在全省法院系统推广。
  “过去执行立案后,制作、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简单的起码也要几个小时,复杂的往往要几天时间,现在则只要五六分钟,一键生成制作完成,再依托送达平台送达,提高了工作效率。”保定市中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贾伟说,截至目前,“智慧执行”已自动生成报告2690171份。
  保定市中级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集前沿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在全国率先推出“智慧执行”保定模式,不断巩固提升“智慧法院”的建设成果。去年,保定市中院诉服质效又位居全省前列,群众满意度测评在全市106个参评单位中排名第一,多项工作全国领先。
  作为“智慧执行”的主要落地成果,“十个自动化”包括全案文书自动生成、全案信息自动回填、执行措施自动启动、终本案件自动核查、当事人信息自动关联、执行线索自动推送、执行过程自动公开、执行风险自动预警、执行节点自动提醒、违规行为自动冻结。目前,这种执行集约化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已在全市两级23家法院全部上线运行。
  为解决执行过程中的查人找物难题,更快更好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保定市中院与公安车管、交警情报部门对接,在执行指挥中心设立工作站,连接公安专网,辖区法院所有车辆查询、查封、解封均足不出户,统一交由执行指挥中心工作站完成办理。对所需扣押车辆,保定市中院工作站可通过专网直接将车辆信息推送至交警情报中心,交警情报中心发现车辆踪迹后会先行实施扣押,同时通知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收车辆。据介绍,仅2月16日一天就查扣6辆涉案车,不仅有力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提高了执行效率,更为“政法协同”探索出可行之路。
  保定市中院依托“执行集约化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移动执行平台、直达平台等智能化应用,通过全面推广网上立案,从源头减少纸质材料;加强文书制作的智能化,实现全案文书自动生成;完善在线审签流程,实现内部审批流程全程无纸化;加大电子送达的使用力度,全面实现送达智能化;建立协助执行任务区域集约办理机制,提高办案效率;积极探索全市两级法院执行案件全流程无纸化办理,“以电子卷宗为主、纸质卷宗为辅”的归档模式改革,更为“智慧执行”保定模式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李法官,我们已将案件款812万元汇入你院指定账户。”安国市法院执行局运用智慧执行系统,812万元得以高效执结。
  被执行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申请执行人白某借款,到期后还有部分余款未予偿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李昂通过智慧执行App关联案件查询功能和最高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查询到涉执公司及其两个密切关联公司的在执案件为零,征信度较高,说明被执行公司不能履行判决风险较低,在采取必要的查封措施后,及时与涉执公司负责人沟通,讲明了消极履行、规避执行给企业的健康发展带来的危害,积极配合履行的诸多益处。被执行人同意积极筹款偿还,从立案执行到案款到位,仅仅用了29天时间。
  本案高效率顺利执结,显示了智慧执行系统的强大功能,既充分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保护了受疫情影响经营发生困难的民营企业,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经过保定市两级法院的应用、检验,“智慧执行”保定模式正日趋成熟稳定,且已取得阶段性运行成效。
  “智慧执行”,就是要想群众所想,以群众需求优化法院执行工作,把诉讼服务贯彻到底。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进的新征程中,以公平正义为航标,以服务大局为风帆,打造一个专业性强、服务性强、科技性强的法院智慧执行系统,是法院工作的新航向。
  在未来的司法工作中,将有越来越多的法院在“智慧执行”的建设中不断探索和进取,创造出更多、更优、更灵活的执行新模式!
  ● 责任编辑: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