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执行难’,法院这十年”系列报道之一

“善执者行”的山东方案

  编者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切实解决执行难”重大部署。号角吹响,在最高人民法院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下,全国各级法院勠力同心,积极探索破除执行难顽疾的新路径、新方法,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实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阶段性目标。
  江苏省高院打破以往“一人包案到底”的做法,通过“执行团队”+“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的“854模式”,促进执行“规范化”,实现了简案快执、难案攻坚,让胜诉权益在“最后一公里”加速实现,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山东省法院系统在明确三级法院执行职能定位的基础上,探索立审执一体化执源治理机制,从诉前分流、诉中促执、诉外共治等环节入手,深入推进执源治理,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数量,确保执行案件高质效运行;河北省法院系统创新执行管理模式,率先在全国探索“十个自动化”+“线下集约”+“政法协同”+“无纸化办案”的智慧执行模式,实现了执行工作便捷化、信息化、智能化、节能化;江西省法院系统在全国首创人民法院、新闻媒体、银行金融机构三方通力合作,共铸社会诚信体系新模式,倒逼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创造了执行改革德法兼治、德法结合、可操作的“江西典型”……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数据显示,十年来,全国各地法院通过不懈努力,执结率稳步提升,执行工作逐渐步入良性循环发展轨道。仅2021年一年,全国法院受理执行案件数量就达到949.3万件,执结864.2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94万亿元。截至10月11日,今年全国法院受理执行案件数量已经达到1046.9195万件,执结927.7970万件。
  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但“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考题并未结束。从“基本解决执行难”到“切实解决执行难”,铲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构建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成为时代提出的崭新命题。因此,制定一部独立的民事强制执行法成为大势所趋、众望所归。
  6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这意味着,出台我国首部专门的民事执行法律指日可待。届时,“执行难”有望成为历史。
  
  警灯闪烁,法警全副武装,空中无人机盘旋……山东枣庄法院“铁拳”执行行动如火如荼地进行,收获着“一拳砸得百案结”的战果;
  执行法官、公证员、执法监督员、被执行人围坐在圆桌边,细心释法,耐心调解……山东德州法院四个强化方案同时推进,营造着理解执行、尊重执行的良好氛围;
  “以执行‘小切口’服务经济社会‘大民生’。”山东滨州中级法院院长李军告诉记者,滨州法院要用执行行、滨州行的勇气和担当,赢得老百姓的口碑、党委政府的点赞。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省各级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在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基础上,持续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执行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说。
  
  紧密依靠党委政府,建立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
  为了推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和《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的实施,山东省高院于2020年8月印发了《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若干措施》,对构建综合治理大格局、健全执行联动机制、促进共建共治共享制度建设、推动执行工作健康发展等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分工,为山东综合治理源头解决执行难指明了路径。
  2019年8月,在山东省高院积极倡导下,山东省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省综治网格员协助法院执行工作视频会议,推动综治网格员协助送达法律文书、查找被执行人和财产线索、化解执行信访、开展执行宣传等。与此同时,山东省高院积极向山东省委专题汇报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工作,刘家义、李干杰、杨东奇、林峰海等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省“两办”也将涉党政机关案件纳入专项督查内容。
  2021年,山东省执行联动机制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同时建立了联席会议常态化运行机制……这是2020年3月,山东省高院推动省委政法委将省执行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省执行联动机制工作联席会议之后的阶段性成果。省执行联动机制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之后,山东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也积极推动各地党委政府,设立各级执行联动机制工作联席会议,形成山东省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新格局。
  
  联防联治,解决执行中人难找财难寻问题
  “解决执行难,首先要解决执行中寻人找物问题。山东各级法院一是加大打击拒执罪力度,二是推动解决查人找物难题,三是完善不动产司法处置机制。”山东省高院执行局局长廖伟忠告诉记者,从2017年开始,山东省高院即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省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陆续出台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立案与证据审查判断指引》《关于完善不动产司法处置措施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的意见》《关于完善人民法院不动产强制执行与地税机关税费征缴协同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财产处置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这些规定在打击拒执罪的立案条件、工作配合、程序步骤及查人找物、不动产处置、金融债权案件财产处置等方面,起到了指引和指导作用。
  在省高院上述规定指引下,山东各地中级法院、基层法院积极行动,纷纷推出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联动措施。
  2020年11月4日,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出台《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以及任务分解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将执行工作纳入督促检查和平安建设考核评价范围,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推动形成部门工作合力。
  滨州市中院与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对接联动,对滨州库存厂房、土地、烂尾楼项目等查封资产进行清理,加速库存资产盘活,执结重大疑难涉企案件774件,执行到位金额6.28亿元。
  在积极对接相关部门联动执行同时,德州各级法院千方百计创新执行模式,极大解决了执行人财难寻的问题。德州齐河法院在执行某案时,被执行人久不现身,法院抓住疫情防控下出行必扫“场所码”留下行程的契机,锁定被执行人活动范围,予以震慑教育,被执行人履行24.8万元。德州乐陵法院在执行某案时,利用被执行人在搬家公司工作的信息,通过58同城App以搬家为由约被执行人见面,最终顺利找到被执行人并强制其履行了义务。
  
  完善失信惩戒系统,让诚信体系覆盖社会深入人心
  “您好,由于您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所以我们无法通过您的住房贷款申请审批。”建设银行枣庄支行的工作人员对前来询问贷款进度的刘某某解释道……不发放金融贷款,让失信人刘某某尝到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苦果,最终只得多方筹措全额偿付了所欠债务。“失信人刘某某的经历,显现了山东省法院失信惩戒系统的威力和作用。”枣庄中级法院院长于锡涛说。
  据廖伟忠介绍,自2018年开始,山东高院即与省发改委深度协作,通过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实现了全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信息化对接和应用。与此同时,加大失信行为曝光力度,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及时推送到“信用山东网”“法信通”等平台,并通过微信微博、报纸电台、电子屏幕等途径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020年,省高院又会同省发改委等省直部门,印发了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清单、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推进全省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应用,并会签下发了《政府机关及公务员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办法》《失信政府机构相关人员责任追究机制》等文件,对政府机关、公务员被列入失信名单及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我们积极落实省高院完善失信惩戒系统、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求,大力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工作。”枣庄中院执行指挥中心,于锡涛向记者介绍,枣庄中院通过全国和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41家联合惩戒部门信息共享,嵌入“互联网+监管”系统以及管理、审批工作系统,实现自动比对、自动监督,自动采取拦截、惩戒措施,真正实现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据悉,山东各地法院频出奇招,创新措施,已经密织出一张省、市、区(县)三级“同频”互联互动的失信惩戒“大网”。


  强化管理,确保各级法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行
  “首先要明确三级法院执行职能定位。”廖伟忠说,山东省高院要求基层法院重在就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中级法院着重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全方位管理、指挥、协调,如对执行案件跨院平衡调配,组织开展集中、交叉、联动执行等;而省高院则研究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规范执行行为,提升全省执行质效。
  “山东省高院充分发挥各中院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实行中、基层法院执行质效实时监管、实施案件指挥调度、执行队伍监督管理、执行工作责任‘四个一体化’监督管理模式,既压实中级法院的管理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管理格局,又确保‘一竿子’插到底,体现执行工作的行政性、效率性特征,确保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廖伟忠介绍,2021年,山东省高院制定了报告述职工作办法,建立起各中院执行局局长向省高院报告述职制度,切实将上级法院监督管理职责落到实处。
  “案件执行中,我们尽了全力,虽然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我们始终没有放弃任何可以查控的财产线索。我们的案件‘终本’不终结。”威海文登法院执行法官孙士博在收到当事人锦旗时说。
  “‘终本’是一种合理的结案方式,但‘终本’程序是否规范、调查手段是否穷尽,关系群众利益和司法权威,必须要规范流程,严把‘终本’审查关,防止该结案方式被滥用、乱用。”廖伟忠说。

  近年来,山东省高院严格“终本”案件管理,切实把好“终本”案件找物、查人、变价、惩戒、结案、恢复、核查“七个关”,严格“终本”案件审批管理,确保“终本”案件符合程序要件和实质要件,对全省法院“终本”案件常态化抽查,各中院对辖区基层法院“终本”案件定期检查,确保“终本”案件规范办理,确保山东各级法院执行案件“终本”率始终处于合理区间。


  专项执行常态化,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2020年开始,针对新旧动能转换中的土地资源制约因素,山东省各级法院组织开展查封土地和海域使用权专项清理。此项工作开展两年来,共释放土地资源11.25万亩,海域使用权6529公顷,为当事人实现债权86.37亿元,使85个重点项目得以顺利推进,798家被执行企业达成和解协议分期履行,帮助410家企业化解了债务危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时任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省委政法委书记林峰海分别作出批示,充分肯定山东省各级法院的做法,最高法院将其作为工作亮点写入了2021年度工作报告。
  “在涉党政机关案件专项清理中,山东省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发挥平安建设考评激励作用,建立涉党政机关案件预失信制度,促进党政机关带头履行生效裁判,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保持‘动态清零’。”张甲天说,山东省各级法院涉党政机关案件专项清理的做法,受到了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刘贵祥专委的批示肯定,其工作经验被最高法院推广。自开展该专项清理工作以来,山东省各级法院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收案9591件,结案9461件,执行到位金额119.84亿元。
  “保民生,为群众办实事,是山东法院专项执行工作的重要内容。”廖伟忠介绍,从2021年开始,山东省各级法院积极组织开展“涉民生、保民生,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执行活动。
  针对执行到位案款发放不及时问题,山东省高院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全省各级法院发放执行案款769.02亿元,清理超期未发放案款案12.23万件、金额63.72亿元,无法定事由超期未发放执行案款实现“动态清零”,被评为全省“政法为民办实事”优秀成果。
  针对“办证难”“腾房难”问题,山东省高院成立工作专班,与省自然资源厅、税务局等部门会签《关于化解城镇居民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有关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构建解决“办证难”长效机制。2021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共排查清理“办证难”案件605件,涉及12061户群众、12159套房产、面积646326.3平方米。针对司法拍卖成交不动产腾退难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全省各级法院共排查腾退腾房案件362件,为560户群众强制腾迁房产626套、面积643558.4平方米。
  针对涉民生案件执行难问题,山东省各级法院每年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仅2022年1至2月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全省各级法院就集中执行976次,执结案件10715件、金额6.94亿元,救助当事人369名、发放救助金524.13万元。
  
  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执行工作长远科学发展
  2022年4月初,滨州市惠民县法院接到了一起13名劳动者申请执行某旅游公司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疫情防控期间,旅游公司经营惨淡,陆续有多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先要让企业活下去,才有执行到位的可能性。”法院确定了执行工作思路,将涉及该旅游公司的案件通盘考虑,多番做申请人工作,为公司营造了宽松的经营环境。5月底,公司账户渐有盈余,13名劳动者顺利拿到劳动报酬,其他案件也在稳步推进……
  这个案例,是山东法院系统深化执行改革、依法执行和善意执行有机结合的一次生动的“走心演绎”。
  山东法院系统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从时间和步骤上看,就是一次完美的“三级跳”。第一跳——建立健全“繁简分流、事务集约”执行权运行机制。制定《基层法院执行实施案件繁简分流指导意见》,以有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有无财产需要处置、能否一次性执行完毕等为标准,推动执行实施案件繁简分流,确保简易案件由快执团队办理,普通案件由以法官为主导的团队办理,实现“简案快执、难案精执”。按照“应集尽集”的原则,推动执行案件信息核实、格式化文书制发、网络查控、外勤查控、财产保全、繁简分流等执行事务性工作集约归口办理,确保法官真正有时间、有精力攻坚疑难复杂案件。第二跳——探索立审执一体化执源治理机制。2019年,山东高院印发《关于全流程解决执行难若干问题的规定》,回溯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保全、执行各个环节,查找各环节引发“执行难”的问题及其原因并加以解决,通过立审执的协调运行,从源头和上游消除产生“执行难”的淤阻。2022年以来,总结推广淄博中院经验做法,从诉前分流、诉中促执、诉外共治等环节入手,深入推进执源治理,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数量。第三跳——建立多债权人案件集中执行制度和执行和解机制。对多债权人案件,实行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与协同执行相结合的集中管辖制度,节约司法资源,提高执行效率。全省170家中、基层法院依托诉讼服务中心,成立执行和解中心,聘任510名和解员负责执行和解工作。执行实施案件正式立案前先行和解,和解不成的案件再进入执行,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
  
  多形式多角度宣传,形成理解支持执行的浓厚氛围
  “为了赢得全社会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山东省各级法院不仅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执行工作专栏,营造强大舆论声势,而且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介绍切实解决执行难、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情况。”廖伟忠告诉记者,山东省高院多次发布执行典型案例,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执行不能”,强力震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
  在山东省委宣传部的支持下,省高院与山东省传媒集团搭建“法信通·山东省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整合公开曝光、公众查询、举报监督、新闻宣传等多项功能,打造攻坚“执行难”的网络宣传阵地。
  青岛中级法院联合最高法院拍摄执行微电影《寻人启事》《迷踪》,院线电影《特别追踪》,电视剧《阳光下的法庭》,与北京电视台合作摄制纪录片《失信惩戒录》,推动形成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共识。其中《寻人启事》在第三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获得了最佳作品、最佳男主角、优秀摄影奖等五项荣誉;《迷踪》在全国法院第五届十佳微电影暨首届微视频评选活动中,获得了评委会特别奖,同时还荣获第六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金海棠奖“最佳作品奖”。
  “为实现‘善执者行’的目标,就必须争得包括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就必须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执行、理解执行的良好氛围。省高院也将努力为山东全社会,奉献一份完美的‘山东执行方案’。”张甲天说。
  ● 责任编辑: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