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依法能动履职服务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202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的职责定位,对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作出部署,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具体化。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依法能动履职,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一、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全面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全区检察机关要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党委及其政法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检察履职各方面、全过程。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人民属性,始终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政治立场。检察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为民司法是应有之义。全区检察机关要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认真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使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新期待,始终从政治根基、大局稳定上考量,办理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开展为民办实事、为基层解难题活动,以法治力度和司法温度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以依法能动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法治属性,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开篇指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区检察机关要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自觉坚持客观公正立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切实承担好犯罪的追诉者、无辜的保护者、正义的捍卫者的职责使命,主动扛起以法律监督保障宪法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发展“四个新”总要求,依法能动履职,服务壮美广西建设
  积极推进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习近平总书记始终牵挂祖国南疆安宁,要求广西在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上彰显新担当。全区检察机关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健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妨害国(边)境管理等犯罪惩防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电信诈骗、养老诈骗、毒品、传销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坚决守好祖国“南大门”。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面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质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高度重视诉源治理,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促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全区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法治轨道上落实好“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找准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跟进检察履职,发挥检察职能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实化检察措施服务重大发展战略,精心检察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以高质量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深化落实检察新理念,服务保障新发展格局。理念一新天地宽,理念转变到位,工作才会有新思路、新方法、新局面。全区检察机关要主动适应新阶段赋予检察机关的新使命、新发展格局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服务RCEP落地实施、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中展现检察担当。深化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等司法检察新理念,综合运用法律监督专项报告、检察建议、检察听证等能动检察履职措施,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巡回+派驻等检察改革,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
  加强生态司法保护,服务保障绿色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全区检察机关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紧盯广西生态环境治理的重点堵点难点。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积极探索“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模式,深入推行“河(湖、林、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创新,重点加强漓江等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呵护好这“大自然赐予中华民族的一块宝地”,助力将北部湾建设成为“美丽海湾”,以能动检察履职守护八桂大地青山绿水,筑牢南方生态安全屏障。
  
  三、深入推进“质量建设年”,全面提升检察履职质量和效果
  坚持检察履职“从政治上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每一项检察业务都连着政治、关系大局。全区检察机关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把讲政治融入到每项检察业务工作、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中,注重经常性以业务数据检视和反思政治建设成效,让检察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确保检察履职“依法能动”。强化依法规范履职,正确处理案件质量与司法办案效率、效果的关系,确保各项检察改革、司法办案、司法管理符合立法精神、遵循司法规律。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指示,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深化理解、充分运用国家法律制度,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融入国家治理,以“如我在诉”的态度、以“求极致”的精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检察听证等方式,持续把监督办案做深做实做细,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更加积极主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强化检察履职监督保障。打铁必须自身硬。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加强过硬队伍建设,自觉接受监督、强化自我监督。全区检察机关要持续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立足广西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检察工作基础薄弱的实际,高度重视抓好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完善检察权运行外部监督制约体系,主动接受纪检监察专责监督,健全侦查、审判等执法司法履职制约机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压紧压实党组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完善上下级检察机关监督管理、业绩考评、检务督察等内部监督管理机制,落实“纠正错案不止于国家赔偿”,以追责倒逼全面落实司法责任。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认真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持续改进司法作风,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履职保证。
  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使命崇高、责任重大。全区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依法能动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作出检察贡献,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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