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长假是对公共服务的大考

  近期,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工作方案,鉴于一些地方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私设“景点”,违规为游客提供游览服务、违规开展旅游经营活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要求各地今年9月至11月开展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市场不断扩展,然而,景区数量过少、景区价格过高、景区同质化以及景区服务难以满足旅游需要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困扰着旅游业的发展。也正因此,近年来出现的私设“景点”这一乱象,既缘于非法的利益驱动,也反映了旅游资源供应不足、市场监管有待加强等深层问题。
  由于没有经过严格审核等合法程序,私设“景点”不仅会破坏旅游规划和生态环境,还会因不规范的旅游服务引发各种纠纷,甚至因安全管理漏洞等问题,造成游客人身伤害的悲剧。因而,为了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游客权益,以疏堵结合等方式,全面整治私设“景点”势在必行。令人欣慰的是,在文化和旅游部下发相关通知后,许多地方已经迅速采取执法行动,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奠定了重要一环,也为“十一”长假期间外出旅游的民众提供了一份重要的权益保障。
  同时应当看到,每年的“十一”长假,都是对政府管理和服务能力的一次压力测试。面对今年“十一”已经到来的出游高峰,除了整治私设“景点”,还需采取更多的管理措施、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其中最为关键的是,需要妥善平衡疫情防控需要和民众出游需求之间的矛盾。一方面,疫情在一些地方仍时有反复,防疫形势颇为严峻。另一方面,民众因疫情而受到一定限制的旅游需求,必然在“十一”长假期间有所爆发。这就需要各地未雨绸缪,以主动、积极的姿态加以应对,在绷紧防疫之弦的同时,最大程度地服务好民众的长假出游。
  对此,不少地方已经推出了一些重要措施,比如上海、湖南、河南等地发布公告,提倡就地度假,鼓励民众更多选择本地的旅游景点,减少不必要聚集活动,返程后做好健康监测,等等。这些提醒无疑十分及时、必要,因为“十一”长假期间,人员流动性大,秋季多种呼吸道疾病交织叠加,必须得到民众的大力配合,才能有效防控疫情。在敦促民众履行防疫义务的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强化“十一”长期期间的防疫管理,尤其是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防控监测,通过科学调配医务、管理等人员,将防疫措施落实到长假出游的各个环节中,对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实。
  与此同时,“十一”长假期间的公共管理,并不仅仅在于加强防疫,也需要提供完善、贴心的公共服务,两者相辅相成,才能实现防疫和旅游的双赢。此前的“十一”长假,不少地方已经推出了各种服务民众的创新举措,比如,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免费向公众开放,政府食堂和内部超市对游客开放,向民众发送短信提示,呼吁本地居民错峰出行,等等。如此,既能为外出旅游的民众提供极大的便利,也能有效减少人员扎堆儿聚集,化解疫情传播的风险。
  诸如此类的公共服务措施,理应在今年“十一”长假加以复制、推广,并进一步有所创新,为民众出游提供更细心的服务和便利,减少其后顾之忧。比如,不少地方鼓励民众选择本地的旅游景点,但对于一些人口较多的城市而言,本地的旅游景点资源有限,往往不能充分满足本地民众的出游需要。因而,面对“十一”期间爆发的本地出行需求,当地政府有必要在公共服务方面采取更多的积极举措,最大程度地挖掘旅游、接待和服务资源。同时,引导科学有序出行,做好分流疏导,避免人员扎堆儿、道路拥堵等问题,尽力提升民众良好的旅游体验。
  “十一”长假不仅是对硬件设施的考验,更是对公共服务的大考。要回答好长假出游与疫情防控的“双考题”,需要科学、智慧的规划,需要在加强防疫的同时,也为民众提供完善的旅游公共服务,包括更公平的交易秩序,更安全的治安环境,更统一规范的公共标识,更让人放心的食品安全管理,更充分的本地接待资源,更高质量的旅游出行服务……总之,公共服务的全面到位,不仅能使公众出行旅游更舒心、放心,而且能最大限度防范疫情传播的风险,可谓一举两得,进而保障广大民众过一个健康、平安、欢乐、祥和的“十一”假期。
  ● 责任编辑:阿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