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打招呼的厅官

  “我根本没有想过自己会坐在这里,简直无地自容!”留置期间,浙江省发改委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厅级)翁某荣悔恨地说。曾经的他自认为谨小慎微,只不过是帮亲戚朋友打打招呼办些事。然而,自己却在一个个的招呼中走进了危险地带。
  
  和商人老板“打成一片”
  翁某荣生长于浙江省丽水市的一个贫困山区,参加工作后,凭着刻苦努力,逐渐成长为主政一方的一把手,后任省发改委副主任,仕途可谓一帆风顺。
  应该说,青年时代的翁某荣也志向远大,雄心勃勃,想为人民干出一番事业。那时的他一心埋头工作,加之其综合能力出色,很快就崭露头角,被重点培养。可由于平时放松学习,翁某荣的价值观渐渐发生了偏离。2000年是翁某荣人生的转折点。年仅33岁的他,通过选调成为嘉兴市经济委员会党组成员,几年后又转任南湖区副区长。当上副区长后,翁某荣身边拍马逢迎的人多了,那些平时交往的老板“朋友”对其出手大方。面对诱惑,翁某荣直言:“工作激情下降,吃喝热情上升。老板朋友的宴请场场出席,贵重礼品屡屡笑纳。自己的心里也从最初的忐忑到后来的心安理得。”自称“盛情难却”的翁某荣与一群老板成为“好朋友”。“只要有时间,我就和这些老板混在一起,不知不觉地被他们牵着鼻子走。”
  2006年7月,翁某荣带队到深圳招商,私下赌博时遇到了诈骗团伙,欠下50万元高额“赌债”。翁某荣第一时间寻求“好友”——浙江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马某“解困”。马某二话不说,不仅马上汇来50万元,还示意其不用归还。在诈骗团伙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为避免受贿问题败露,翁某荣还向公安机关否认被骗一事,并指使马某外出逃避调查。此后,翁多次利用职务便利,为马某的企业在项目立项审批、落户等事项上打招呼。而马某则很懂“道理”,在翁某荣搬家、女儿出国等时候,送上丰厚礼金。
  随着职务的升迁、权力的增大,翁某荣身边的商人“朋友”越来越多。据办案机关查实,翁某荣在担任嘉兴市南湖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嘉兴市环保局局长期间,屡次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高新技术企业评选、环评审批、企业排污权购买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这些单位或个人所送的股权、名画、现金等,违规获得各种利益合计170万余元。
  
  一个招呼价值百万
  2009年1月,翁某荣出任平湖市市长。两年后,升任平湖市委书记。作为主政一方的一把手,翁某荣春风得意,人变得飘飘然,工作作风也霸道多了。他本应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为当地谋发展、为人民谋福祉上,但却权为己用、以权谋私,毫无顾忌地为商人老板说情打招呼,频频踩“红线”、闯“雷区”。
  2010年1月,浙江某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赵某找到翁某荣,请他在企业落户平湖事项上给予帮助,并以“借款”名义送给他妻子梅某30万元。“朋友找我帮忙,我觉得很正常,就没有多考虑。”这是留置初期翁某荣的自白。正是他这种无视法纪、毫无底线的想法,让老板们看到了“机会”,也让他身边的兄弟、朋友发现了“商机”,纷纷上阵“围猎”。
  2013年上半年,翁某荣的好友王某为浙江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牵线,请翁帮忙向平湖商会会长朱某打招呼,帮助其承接平湖商会大厦建设工程项目的土方工程。翁某荣欣然答应,并且一个电话便促成了这桩“生意”。事后,李某送来100万元感谢费。王某将20万元分给翁某荣,翁交代王某代为保管,而后由他妻子梅某收下。同年10月间,平湖某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找到翁某荣的二哥翁某敏(另案处理)帮忙解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审批、土地租用等事项,承诺只要翁某荣提供帮助,就拿出该项目预期投资额1000万元的10%即100万元作为酬谢。在巨额利益的诱惑下,二哥忙着“穿针引线”,翁某荣则毫不吝啬手中的权力,几次打招呼,使李某所托事项一路绿灯、畅行无阻。最终,李某给翁某荣二哥送上100万元,翁某荣知道后予以认可。
  先打招呼、后收好处,用公权换取私利,翁某荣已然操作得驾轻就熟。在收受的好处中,金额最大的几笔都发生在翁某荣担任平湖市一把手期间。这时的他可以用“无所顾忌”来形容:长期放纵自己,沉浸于酒局牌局,大搞权色交易。其间,他生活腐化,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家风败坏陷入腐败泥潭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作为主政一方的领导,翁某荣长期忽视理论学习和思想改造。他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对于十八大后修订的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我并没有真学,翻过就算学过,只求应付了事。”思想偏一寸,行为就会偏一尺。正因如此,翁某荣才会在自我放纵中,一次次突破党纪国法底线。自身不正,带坏家风。办案人员说,没有管好“身边人”,是翁某荣在违纪违法道路上越走越远的重要原因。两个100万元的招呼是因兄弟朋友而起,巨额好处费是与兄弟、朋友共同收下。
  2016年至2020年,翁某荣在填写《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时,未填报妻子梅某以父亲、妻妹、朋友等5人名义所持有的股票情况,股票市值金额最高达598万余元。翁某荣坦言,妻子没有钱炒股,就去老板那里借,由于自己平时对家人缺乏管理和约束,没有全面掌握妻子炒股的情况,更没有按规定向组织报告。对家人的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他们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借款、投资,借用他的权力谋取私利——这不良家风的始作俑者还是翁某荣自己。
  2014年9月,翁某荣出任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在省发改委任职的6年间,不论是人民币、美元还是茅台酒、玉石、奢侈品,他通通收下;不论是亲戚、朋友、老乡还是同学、特定关系人的请托,他全部答应;不论是自己沉迷吃喝玩乐,还是妻子借款借账号疯狂打新股,他一概放任。2019年至2020年,翁某荣的商人“朋友”李某、王某相继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翁担心自己的贪腐行为败露,便千方百计打听案情、与涉案人员串供并和家人一起转移涉案财产,对抗组织调查。然而,这一切都是徒劳。
  2021年6月,翁某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浙江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同年9月,翁某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21年12月9日,翁某荣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由湖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庭上,翁某荣数次哽咽落泪,他说:“我随口打的招呼,在下属那里就是工作要求,只能执行。一把手的权力太大了,我没有用好,愧对组织和人民的信任。我不仅毁了自己,也毁了家庭。”可是翁某荣的眼泪无法弥补过错,留给他的只有无尽的悔恨。
  2022年3月12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翁某荣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公诉机关的全部指控,并根据翁某荣的受贿数额、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以受贿罪判处翁某荣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对翁某荣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翁某荣提起上诉。5月上旬,经浙江省高院二审,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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