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国法治建设‘白皮书’”系列报道之五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2021年继续推进人权法治保障
  编者按
  2022年8月17日,由中国法学会组织撰写的《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21)》(即“2021年中国法治建设‘白皮书’”)正式发布。
  2021年是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极其重要的一年。这一年,全党全国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这一年,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系统论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念,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任务。这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为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这一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21-2025年)》,确立“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这一年,党中央在历史上首次专门制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赋予检察机关更重政治责任。这一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为依据,健全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更好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和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确保“爱国者治港”。这一年,全国政法机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完善执法司法政策措施,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常态化扫黑除恶、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提供有力保障。这一年,经党中央批准,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在北京成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究、阐释宣传进一步走向深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出版发行,为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供了重要权威辅助读物;《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出版发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2021年,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进一步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巨大优越性,必将激励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2021年,中国继续推进人权事业发展。6月,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伟大实践》白皮书指出,100年来,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坚持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坚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坚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9月,国务院新闻办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确定2021-2025年尊重、保护和促进人权的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其中包括: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保障公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完善权利保障制度,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切实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完善对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特定群体权益的平等保障和特殊保护,促进所有人的全面发展;认真践行国际承诺,深度参与国际人权事务,推动完善全球人权治理体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中国政府制定的第四期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也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12月,《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论述摘编》一书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对于中国在更高水平上保障中国人民的人权,推动形成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生存权与发展权保障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4月,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人类减贫的中国实践》白皮书。“白皮书”指出,中共十八大以来,经过8年持续奋斗,到2020年年底,中国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消除绝对贫困,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不仅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件,也是人类减贫史乃至人类发展史上的大事件,为全球减贫事业发展和人类发展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8月,国务院新闻办发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光辉篇章》白皮书。“白皮书”指出,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了人权基础,丰富了人权内涵,拓宽了人权视野,意味着人权的全面发展和全民共享,谱写了中国人权事业的新篇章,创造了人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奇迹;中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所创造的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成功做法和经验,为增进人类福祉贡献了中国智慧、提供了中国方案。
  ——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建设。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提出通过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等措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在“十四五”期间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同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完善农房功能,提高农房品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整体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高农民居住品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公共服务建设。4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等20部委发布《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从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及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9个方面明确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具体保障范围和质量要求,以标准化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
  
  健康权保障

  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全球肆虐,党和政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疫情,有力保障人民健康权。6月,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2021年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2021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明确2021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79元,其中,2021年新增5元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截至2021年年底,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282341.8万剂次。


  劳动权益保障
  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期限延长到年底,确定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的措施。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平台责任、报酬、休息、职业伤害保障等多个焦点问题,为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电商主播等构建权益“防护网”。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提出要妥善审理涉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维护新就业形态下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劳动保障权益。
  
  受教育权保障
  5月,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4部门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做好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延续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对口帮扶工作机制等四项重点任务。8月,教育部等9部门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要求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从2021年起,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与地方师范院校采取定向方式,每年为832个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西部陆地边境县中小学校培养1万名左右本科层次师范生,从源头上改善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质量,培养造就大批优秀教师。
  
  特定群体权益保障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6月,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确立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同月,教育部颁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依据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法律,遵循全面保护原则,专设“一般保护”一章,系统规定学校应当尊重和保护的未成年人基本权利;专设“专项保护”一章,就社会关注的学生欺凌、性侵害、性骚扰等问题作出专门规定。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从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这是中国第一次就家庭教育进行立法,旨在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印发《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推动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高质量发展。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教育部共同制发《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切实加强法治教育、学生保护、预防犯罪、安全管理、依法治理等工作,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法治艳阳天。
  ——妇女权益保护。11月,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权益部发布《家庭暴力受害人证据收集指引》,对“证明发生过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及“证明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等作了详细说明,帮助受害人树立证据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这是妇女权益保障法施行近30年后又一次重大修订。12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终期统计监测报告显示,女性平均预期寿命突破80岁,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得到切实保障,全社会就业人员中女性占比保持在四成以上。   
  ——军人权益保护。1月,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旨在加大司法过程中对困难退役军人的救助工作力度,有效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明确了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的方针、原则和体制机制,明确了军人待遇保障基本制度,完善了军人抚恤优待制度,明确了法律责任追究机制。

  ——残疾人权益保护。7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向着现代化迈进,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12月,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布残疾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引导更多残疾人通过法律手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司法程序中的人权保障
  1月,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印发《司法鉴定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管理办法(试行)》,就加强司法鉴定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依法减免受援人司法鉴定费用作出明确规定。
  5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自2021年5月20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73.10元。
  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0)》显示,自2016年至2020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涉嫌故意杀人、抢劫、贩卖毒品等严重暴力犯罪人数占全部犯罪人数的比例年均下降2.16%。同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首次构建起在线诉讼规则体系,有效填补了中国在线诉讼领域的制度空白,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互联网时代司法新需求,对保障当事人合法诉讼权益,增强人民群众诉讼便利,提升审判质量效率,推动司法审判模式划时代变革具有重大意义。
  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进一步规范量刑和量刑建议工作,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增强量刑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同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着力维护自然人人格权益,保护“人脸”安全,标志着人脸识别迎来强监管时代。
  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明确法律援助的完整概念,强化国家、政府对法律援助的责任,理性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务实简化法律援助程序,提升了法律援助制度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工作正式进入“国家法时代”。同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设立公益诉讼条款,明确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共同构建起中国新时代信息安全法律保障体系。
  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明确规定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就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协作配合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提出14项具体任务。同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明确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审查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时,可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听取各方意见。
  
  少数民族地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人权保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人权保护。9月,国务院新闻办发表《新疆的人口发展》白皮书,指出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新疆人口特别是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快速增长,人口素质不断提升,人均预期寿命大幅提高。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0年间,新疆人口增速居全国第4位,人口增量居全国第8位,人口总量的排位由第25位上升到第21位。新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各族人民安居乐业,人口发展均衡健康。
  ——西藏自治区的人权保护。5月,国务院新闻办发表《西藏和平解放与繁荣发展》白皮书,指出2020年西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全面进步,脱贫攻坚全面胜利。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人权保护。12月,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民主发展》白皮书,全面回顾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的产生和发展历程,进一步阐明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发展的原则立场。“白皮书”指出,发展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民主,对保障香港居民民主权利、实现良政善治、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一国两制”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继续推动香港民主发展,必须坚决贯彻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必须按照“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切合香港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历史等条件,探索具有香港特色的民主发展道路。
  
  人权领域的国际合作
  1月,国务院新闻办发布《新时代的中国国际发展合作》白皮书,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引领新时代中国国际发展合作、助力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推动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等方面展望中国国际发展合作。7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7届会议通过中国提交的“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决议,重申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具有重要贡献,呼吁各国促进可持续发展,以更好地享有人权,并促进发展机会的平等享有。10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8届会议通过中国提交的“殖民主义遗留问题对享有人权的负面影响”决议,指出各种形式的殖民主义遗留问题均对人权造成负面影响,强调消除任何形式殖民主义和解决殖民主义遗留问题的重要性。
  ● 责任编辑:刘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