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花开’鄂尔多斯草原”专题报道之四

达拉特旗法院:以诉源治理赋能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达拉特旗地处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鄂尔多斯市北部,位于黄河“几”字弯最顶端、呼包鄂“金三角”腹地,被誉为鄂尔多斯“北大门”。
  达拉特旗人民法院于1950年成立于展旦召苏木,1952年迁址到树林召镇。法院现设有4个基层人民法庭和1个巡回审判服务中心。
  近年来,随着各类民商事纠纷数量大幅增长,法官们的办案压力也不断增大。
  以2021年为例,达拉特旗全年的民商事矛盾纠纷案件年均数量约为8400件,由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的约为1600件(占19%);进入达拉特旗法院诉讼程序的民商事案件约6800件(占81%),其中2500件由四个基层人民法庭办理,剩余的4300件案件通过人工分案,由院内14名民事法官负责办理,法官人均每年要办理300余件案件。
  为此,全面加强诉源治理工作,将大量的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为人民群众解忧的同时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成为达拉特旗法院的现实需求。
  2022年以来,达拉特旗法院以聚焦“源头防治”为重点、相关指标“六升六降”为目标,大力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创新体制机制,从三个端口推动矛盾纠纷止于未发、解于萌芽、化于诉内、断于判后、终于诉末,不但将大量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在了群众“家门口”、解决在了诉前,也使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得到了缓解,全力助推达拉特旗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巡回审判,让纠纷止于群众“家门口”
  “和邻居紧挨着住了几十年,因为我在房子周边种树,说影响他们种庄稼,他就在我家门前修了一条十几米的水渠,导致我的房子受潮不能居住。村委会多次调解也不行,我就想着寻求法律帮助。”
  “别着急,坐下来慢慢说。”
  一大早,达拉特旗法院巡回审判服务中心的法官便驱车赶到辖区某村一户农民家里,听着当事人诉说他和邻居之间的纠纷。
  经过一番调解,双方村民都冷静下来反思了自己的过错,同意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并在调处笔录里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遇到矛盾纠纷在家门口就能解决,这在达拉特旗早已不是新鲜事了。
  达拉特旗法院共设有4个基层人民法庭:树林召法庭司法辖区有23个行政村;经济开发区法庭负责开发园区内112家企业的案件审理和矛盾化解;白泥井法庭司法辖区为东部的四个镇,辖区面积2500平方公里;昭君法庭司法辖区为西部的四个镇,辖区面积达5066平方公里。
  近年来,该院积极发挥基层法庭主体作用,将司法服务触角延伸到当事人所在的村集体活动室、学校操场、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农贸市场等,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对于非人民法庭驻地的偏远乡镇群众而言,打个官司路途遥远、费时费力费钱是不争的事实。对人民法庭来说,庞大的司法辖区、年均500余件案件的受案量让法庭法官沉下身子、入镇入村入户较难实现,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打不通、不到位,拉远了与群众的距离。”达拉特旗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面对繁重的审执业务和持续增大的办案压力,今年以来,达拉特旗法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途径。该院结合辖区地广人稀、群众居住比较分散的特点,探索建立了“纠纷调处不延迟、服务下沉零距离”的巡回审判工作模式,下沉司法力量到基层,努力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巡回审判服务中心应运而生……
  “院党组安排我们三个人组成巡回审判服务中心,最初的想法就是落实好‘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将司法服务真正送到老百姓的身边,让百姓在家门口就能将矛盾纠纷化解。”达拉特旗法院巡回审判服务中心负责人武飞介绍说。
  据介绍,达拉特旗法院通过在全旗9个苏木(镇)挂牌打造巡回审判服务点,由巡回审判服务中心采用“接警处理”的模式对全旗各个苏木(镇)、嘎查(村)的矛盾纠纷进行快速、实质化解。
  武飞说:“我们受理的案件中,有很多都是老百姓通过‘法官联心卡’上的联系方式直接给我们打电话,邀请我们去家里调解和化解纠纷。还有一部分是辖区的基层党委政府联系我们去当地协助化解纠纷,另外还有一部分是各基层法庭分流委派的案件。”
  如今,巡回审判服务中心被辖区群众亲切地称为“法院110”,遇到矛盾纠纷,打个电话法官就上门调解了。
  在日常工作中,巡回审判服务中心三人“小分队”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仅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还探索形成了“武飞日志”服务品牌。
  据了解,《武飞日志》所记载的是以武飞为负责人的巡回审判服务中心在诉源治理中积累的诉源治理工作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件分析等内容。
  在达拉特旗法院白泥井法庭,记者随手翻开一册《武飞日志》,上面这样记载着:“工作日志,2022年4月6日。近日,受白泥井法庭委托,巡回审判服务中心对两件民间借贷纠纷进行了调解。案件经过中心工作人员组织协调,最终以被告当即履行,原告自行撤诉,实现了案结事了……经过这两起案件的调解,巡回审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也深受启发:要实现有效的诉源治理以及社会矛盾的充分化解,我们不能机械地运用法律,更需要我们将法和理有机统一起来。这就要求我们在具体工作中多下功夫,真正走到人民群众中间去,这样才能使矛盾纠纷真正得以实质化解,才能在市域社会治理中更好地发挥法院力量。”
  “要真正做好群众工作,把司法服务做到老百姓心坎儿上,也需要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总结和反思。”武飞说。
  据统计,截至目前巡回审判服务中心已巡回服务了辖区9个苏木(镇)132个嘎查(村),协助苏木(镇)化解矛盾87件次,初步化解和有效稳控38件;接受法庭委托和当事人申请诉前调解案件61件,成功调解17件,涉及标的当即履行5件,指导苏木(镇)召开信访案件听证会3次。
  为老百姓“送法上门”、解决“急难愁盼”,帮助基层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化解纠纷、助力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现代化,达拉特旗法院通过创新运用巡回审判工作模式,让一大批农村牧区矛盾纠纷在老百姓家门口得到了高效、实质化解,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这里开花结果、创新发展。
  
  多元联动,破解社会治理“大难题”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近年来,达拉特旗的物业纠纷发生频率高、问题琐碎纠缠、持续时间长,很多案件都“闹到了法庭”。2016年以来,达拉特旗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数量急剧上升,年均1000件以上,其中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催缴物业费的就超过98%。
  达拉特旗法院立案庭庭长邱涛介绍说:“我们通过审判发现,引起物业纠纷的矛盾多种多样,有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不规范、质量不高的,也有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应该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范围内的服务内容不清楚的。”
  审判可以解决个案,却无法对全行业起到规范作用,而物业纠纷带来的社会治安隐患也一直存在。
  为此,达拉特旗法院在深入调研分析近6年物业纠纷案件的基础上,与达拉特旗委政法委联合出台了《物业纠纷联动化解衔接机制的若干实施意见》,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率先推行“五联合加三要素”物业纠纷多元联动化解工作机制。
  2022年5月,设在达拉特旗法院立案大厅的物业纠纷调解中心正式成立,该中心聘请了对物业法和物业行业情况熟悉的人员和律师担当调解员,成立仅一个月的时间里,该中心便成功调解案件95件,满意率在95%以上。
  “五联合是指由政法委牵头,通过联合业主委员会、街道社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物业协会、人民法院,明确各方职责,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群众自治能力以及街道社区的基层属地管理职能、物业协会行业管理职能、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监管职能、人民法院的司法裁判职能,对物业服务企业形成常态化的考评。”邱涛介绍道,“三要素是指加强物业纠纷案件诉调对接机制建设,通过‘诉前调解、要素审判、小额速裁’三步走的模式,促使物业案件办理提质增速。”
  “从物业管理条例来说,这些部门都有承担监管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和责任,但在过去,这些责任和义务没有相应的结果体现,也就是物业服务企业对这种管理没有约束感。联动化解机制出台以后,各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有了很大的约束力和社会作用。”邱涛说。
  在五联合的部门中,达拉特旗住房保障中心作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物业服务机构管理平台对物业公司的资质、服务内容、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日常考核,在五联合考评中占有重要一票;街道社区也是对物业服务最直接的管理者,如达拉特旗平原街道将以往的季度考核细则作为评分依据,对小区卫生、车棚秩序、安全问题等方方面面的情况进行详细评估,可以给出更精准的评分。
  新的纠纷化解机制通过诉前调解,促使大部分物业纠纷都得到了化解。今年以来,达拉特旗仅有10件物业纠纷案件进入诉讼程序,而且都在庭前调解中得到了解决。
  “让各个部门的考评结果发挥作用,倒逼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业主的缴费积极性和缴费率提高,就能形成物业服务企业的良性循环状态。”邱涛说。
  此外,今年以来,达拉特旗法院还向街道社区派驻了员额法官,把诉前调解又向前延伸了一步。
  昭君街道借助法官力量,依托五联合联动化解机制,成功化解了辖区内大量的物业纠纷矛盾。“请了驻社区员额法官,我们就有了司法力量和公安力量联合调解,能把案件解决在社区、解决在诉前。”昭君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白晓龙表示。
  达拉特旗法院通过多方联动推行的物业纠纷多元联动化解机制,既维护了业主和物业双方的权益,也使矛盾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既实现了物业纠纷源头治理,又推动了各部门的协同共治,成为司法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达拉特样本”。
  
  执源治理,从末端治理到源头治理的转变
  近日,在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内,一件多年信访积案的当事人李某某将一面写有“秉公办事 执法如山”的锦旗,送到了执行局副局长段磊手中,并对法官用心用情服务群众、依法解决群众困难表示了由衷感谢。
  据了解,当事人李某某反映的是一件刑事案件,其对刑事案件的全部办案环节均不满意,于是多头、重复信访,后经多次核查化解均未能让信访人满意。
  达拉特旗法院收到该转办信访案件后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亲自包案的化解专班,在旗委政法委、纪委的监督和帮助下,深入分析信访人诉求、心理状态,找准化解切入点,研究制定化解方案,积极开展化解工作。
  经了解,李某某反映的刑事案件判决中,被告张某某应向受害人李某某给付赔偿款9万余元,但张某某在刑事审判过程中和庭审结束后还剩余4万余元未付。后李某某申请执行立案,但因被执行人张某某服刑完毕后无正式工作,且常年无固定居所,也无收入来源,法院执行局通过网络及线下查控,均未能获取有效的财产执行线索,给案件执行带来极大困难。
  对案件情况进行研判后,承办法官段磊从两个角度出发,打出了一套“组合拳”:一是与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不断沟通联系,制定各种执行方案,寻求其理解和信任;二是积极寻找被申请执行人下落,并向其释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后果,进行沟通、疏导,让其认识到自己对申请执行人造成的严重伤害。
  最终,被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向申请人李某某表示了歉意,真诚地承认了错误,并主动偿还了赔偿款。信访人李某某在拿到来之不易的赔偿款后,心中压抑的情绪得到释放,同意息诉罢访,一件信访案件随着执行案件的办结成功化解。
  为切实从源头破解执行难,当好诉源治理的终局者,今年以来,达拉特旗法院积极探索“执源治理”工作机制,强化审执衔接配合,推进执源治理减量增效,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据悉,执源治理作为诉源治理“三端五防线”中的末端,按照“判后调解+执前调解+四有四快(即:终本有人办、恢复有人管、案件有人查、信访有人答;申请执行快、查封冻结快、评估鉴定快、拍卖执行快)”的执行思路,通过统筹推进执行难工作社会治理和法院内部治理两个维度,在外源治理上实现执源治理从单一治理向多元治理、从末端治理到源头治理的转变,创造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良好外部环境;在内源治理上,通过强化执行内部精细化管理,深化执行格局内外拓展,推进执行案件减量增效。
  今年以来,全新的执源治理工作模式已在该院执行局平稳运行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新机制启用以来,与去年同期相比,达拉特旗法院执行案件平均执行天数缩短了47天,执行案件执结率提升了11个百分点,实现了“简案快执、繁案精执”的工作目标。
  达拉特旗法院通过创新开展诉源治理工作,不仅将大量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老百姓“家门口”,也让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得到了缓解,既实现了人民群众满意与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双赢”局面,也推动了全旗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获得了辖区百姓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赞誉。
  ● 责任编辑:李爱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