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国法治建设‘白皮书’”系列报道之二

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治理创新

--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
  2021年,中国政府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治理创新,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国务院立法工作
  2021年,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议案15件,制定行政法规9部,修改行政法规6部,废止行政法规3部。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条约和国务院核准的条约14件。
  ——制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1月,国务院公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非法集资的定义和常见形式、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原则、工作机制和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广告及互联网信息和应用的监测,建立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机制,完善行政调查和处置措施、非法集资资金清退等,突出运用法治方式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各尽其责、通力协作的非法集资综合治理格局。
  ——制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为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网络安全,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有关要求,7月,国务院公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针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实践中的突出问题,细化网络安全法有关规定,将实践证明成熟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制度。坚持综合协调、分工负责、依法保护,强化和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及社会各方面作用,为深入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为规范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行为,推进法治化市场建设,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7月,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法规制度,坚持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登记工作,统一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的制度规则,坚持问题导向,对各方面高度关注的登记材料繁杂、市场主体“注销难”、虚假登记等突出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
  ——制定《地下水管理条例》。为加强地下水管理,防治地下水超采和污染,保障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10月,国务院公布《地下水管理条例》,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与规划编制、节约与保护、超采治理以及防范地下水污染、加强地下水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为强化地下水管理提供法律规范和制度保障。
  ——制定《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为规范证券期货领域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实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提高行政执法效能,10月,国务院公布《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办法通过明确基本流程、严格限定适用范围、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来规范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实施,确保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提高执法效能。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细化法律规定,增强可操作性,4月,国务院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条例坚持支持与规范并重,完善民办教育相关制度,加强党对民办教育学校的领导,进一步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维护民办学校及其受教育者、教职工、举办者等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修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为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6月,国务院修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明确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对其生产的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负责,突出全过程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生猪屠宰环节各项管理制度。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为增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7月,国务院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条例在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制度框架下,聚焦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重点问题,进一步细化相关制度举措,强化对耕地的保护,针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合村并居”中违背农民意愿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制度边界,强化法律责任,确保土地管理法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2021年,国务院还制定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修改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行政法规。
  
  依法行政工作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情况,由中央依法治国办牵头,会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组部等24家中央国家机关组成8个督察组,由省部级干部带队,对北京、天津、吉林、安徽、湖南、广东、重庆、宁夏开展实地督察。督察组深入106个地市(县区),走访、暗访、突查相关单位374家,访谈地方党政负责同志、一线工作人员和干部群众1988人次,核查案卷、资料5200余件,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启动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做好2021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树立更多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标杆,8月,中央依法治国办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各省(区、市)共推荐综合候选地区87个、单项候选项目149个。
  ——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1年,对各地区、各部门报送国务院备案的1939件法规规章,依法逐件进行审查,暂缓备案登记39件,存在问题的均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处理。扎实推进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研究启动《法规规章备案条例》修订工作,认真落实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法规规章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作用,建成备案法规规章数据库,为社会公众提供备案法规规章信息查询服务,全面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效。
  ——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组织开展涉及行政处罚法内容以及不合理罚款规定的专项清理。2021年,司法部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信息数据治理;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行动情况的通报》,督促指导各地持续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启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性案例征集工作,推动长三角区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一体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指导;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制度;在中国法律服务网客户端开设“行政执法监督批评建议”专栏,2021年共收到批评建议489件,已办结463件,正在处理26件。
  ——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裁决工作。2021年,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5.4万件。办结的立案受理案件中,作出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决定等纠错决定2.9万件,纠错率为13.3%;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共性违法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3911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作用。办结国务院行政复议案件6046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执法突出问题约谈有关责任单位11次,切实提升“关键少数”依法行政意识,从源头上规范相关领域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30个省(区、市)已出台本地区的改革实施方案,其中23个省(区、市)完成省市县三级行政复议体制整合,实现地方各级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更加公正权威、统一高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各地行政复议机构共排查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长期未得到解决的行政争议6.64万件,实质性化解5.39万件,有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司法部报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统一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案件审理标准,助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全国各级行政机关积极履行行政应诉法定职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1.9万件,负责人出庭率达41.8%。推动做好行政裁决重点领域的示范建设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司法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推介全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建设经验做法的通知》。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司法部组织各地区、各部门推选、报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典型案例,持续运行“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及时转办、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投诉的有关问题。2021年,共收到涉及证明事项投诉126件,督促办结96件。
  ● 责任编辑: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