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子女“啃老”,父母怎么办?

  陈力(化名)家住河北省农村,是家中的独子,虽然家里不富裕,但是父母给予了他全部的爱,生活也是无忧无虑。3年前,陈力因沾染赌博,欠下了巨额赌债,给原本幸福的家庭蒙上了一层阴影。
  去年,陈力一家迎来了转机。家中老房经拆迁征收补偿后,置换了三套楼房。陈力父母将其中一套房屋售卖,所得款项用于偿还陈力欠下的赌债。其余两套房屋分别用于出租和自住。
  可惜好景不长,原本以为经济状况好转后,一家人能回归正常生活,没承想,陈力再度沉迷赌博,靠“啃老”度日。随着家庭矛盾愈演愈烈,陈力父母决定将儿子“逐出家门”,不允许他在房屋内继续居住。但陈力认为自出生以来一直与父母在一起居住生活,对家中的两套房屋均享有居住的权利。
  那么,陈力对房屋享有居住权吗?父母无法忍受成年子女 “啃老”,又该怎么办?
  
  律师点评:
  父母有权拒绝强行“啃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对于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如果父母自愿向成年子女提供物质帮助,这是父母自愿处分自己的权利;如果父母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向成年子女提供物质帮助,子女强行“啃老”,就侵害了父母的民事权利,父母有权拒绝。
  本案中,陈力成年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父母对其已没有法定抚养义务。且案涉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父母有权决定如何使用和处分该房屋,其他人无权干涉。陈力虽然自出生就与父母共同生活,但并不因此当然享有案涉房屋的居住权,无权要求继续居住在父母所有的房屋中。此外,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明确拒绝的情形下,无权继续居住父母所有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