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新体育法”系列报道之一

《体育法》修订 体育工作方针得到新发展

  编者按
  体育强则中国强,国运兴则体育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1995年《体育法》颁布以来,时隔27年,第一次全面、系统的修订。
  修订后的《体育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的重要体现,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是解决体育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依据,是提升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保障,标志着我国体育法治建设在新时代进入了新阶段,对于新时代规范引领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体育法》“大修”背后有大考量。这次《体育法》修订,修改幅度大、涉及内容多、影响范围广,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经过修订,《体育法》由原来的8章54条增至12章122条,包含总则、全民健身、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反兴奋剂、体育组织、体育产业、保障条件、体育仲裁、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同时,针对新时代出现的新挑战和新问题,《体育法》修订直面体育现实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为新时代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简言之,《体育法》此次修订可谓是亮点纷呈,意义重大。本期让我们走近新《体育法》,聆听田思源、薛军、肖永平、孙彩虹、马宏俊等体育法学专家,从体育工作方针的新发展、强化对体育事业保障、为优先发展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提供全方位法治保障、推动公民体育权利体系的建构、更加健全反兴奋剂法律体系等方面,对新《体育法》诸多亮点和特色的精彩解读。
  
  体育工作方针是体育工作开展的基本遵循和指导原则,《体育法》在第2条规定了体育工作方针。1995年《体育法》(以下简称“旧《体育法》”)规定:“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体育工作坚持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各类体育协调发展。”该规定包含两个层面的内容:前半部分是体育事业层面,后半部分是体育工作层面。新修订的《体育法》(以下简称“新《体育法》”)将体育工作方针修改为:“体育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全民健身为基础,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推动体育事业均衡、充分发展,推进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
  可以看出,新《体育法》对体育工作方针作了重大调整。一是增加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二是旧《体育法》第一个层面体育事业层面的规定已被新《体育法》第1条“为了促进体育事业,……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内容所涵括,故予以删除;三是将“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修改为“以全民健身为基础”,突出强调“全民健身”这一国家战略;四是将“促进各类体育协调发展”修改为“推动体育事业均衡、充分发展”。强调了解决体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提升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体育事业均衡、充分发展的立法主旨。
  
  调整一: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明确体育工作的政治站位
  新《体育法》规定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体育工作方针,明确了体育工作的政治站位,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有效保证党对体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体育需求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全面推进依法治体和体育强国建设。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领导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坚持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就我国目前立法而言,《国防法》《监察法》《公务员法》《监察官法》《教育法》《法律援助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定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新《体育法》鲜明地提出“体育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体育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对体育工作的更高要求,也为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体育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提供了更加切实的法治保障。
  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断科学反映了社会主义国家本质的要求和依法治国的根本宗旨,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我国宪法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强调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体育,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价值目标和价值追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育发展的必由之路。
  
  调整二:强调“推动体育事业均衡、充分发展”,着力解决体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旧《体育法》“促进各类体育协调发展”是接续前一句“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规定,其指向主要是体育工作要处理好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之间的关系,二者要“协调发展”。我国的体育工作一直以来都是以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为中心展开的,虽然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在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之间有不同侧重,但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这两条工作主线从来没有发生过变化。
  随着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更加广泛,要求也更高,体育的功能和作用发生了重要变化。正如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9月22日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所指出的:“体育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是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平台。”新时代体育的发展,已经不仅仅是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所能涵盖的了。

  同时,“协调发展”也并不能完全反映“充分发展”的要求。《“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指出,“国内体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要“有力促进体育均衡、充分发展”,坚持新发展理念,“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体育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推动体育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新《体育法》强调“体育事业均衡、充分发展”的体育工作方针,这一立法规定的核心是体育事业,主旨是保障体育事业发展的充分性和均衡性,目标指向是解决体育发展不均衡不充分问题。


  一方面要解决体育发展地域间的不平衡,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 
  在我国,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和革命老区、边疆地区、生态退化地区、资源型地区、老工业城市等被定义为“特殊类型地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特殊类型地区的民生福祉和振兴发展。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2022年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增强区域发展平衡性协调性,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加快发展。《“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特殊类型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到2035年,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特殊类型地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针对我国体育发展地域间不平衡的实际情况,新《体育法》将特殊类型地区确定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四类,作为体育事业发展中予以特别扶持的地区。将旧《体育法》第6条“国家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体育事业”修改为“国家采取财政支持、帮助建设体育设施等措施,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定在新《体育法》的第7条。在扩大国家特别扶持保障的地区范围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财政支持和体育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保障措施。该规定既是实现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也是国家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

  解决体育发展中的地域差距,是解决体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钥匙,是实现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前提。对特殊类型地区体育发展的特别扶持,是以公共体育服务制度体系的构建为前提和基础的。为了贯彻“共享发展”理念,推动城乡、区域基本公共体育均衡协调发展,新《体育法》增加规定,即第6条:“国家扩大公益性和基础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逐步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另一方面要加强体育内部不同领域、体育与其他领域之间的协调发展
  促进体育均衡、充分发展,需要坚持协调发展理念,处理好体育内部不同领域、体育与其他领域之间的发展关系和发展利益。就体育内部而言,作为体育工作中心任务和体育事业发展战略重点的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二者关系的处理,是体育内部不同领域“协调发展”的关键所在。就体育外部而言,要将体育置于整个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中,从体育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来审视和考量体育事业发展的均衡性与充分性,促进体育与其他领域的融合发展。
  在《体育法》修改过程中,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法》修改起草组认为,“各类体育协调发展”不限于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同时,协调发展也不应仅仅关注于体育内部的各类体育之间的协调关系,还需要进一步促进体育与其他事业的协调发展。但在如何表述“协调发展”的内容,使其体现协调发展理念,符合新时代体育发展要求方面作过多种尝试。
  修改起草组第一稿提出:“以全民健身为重点,推动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体育交流协调发展,促进体育与卫生、文化、教育、科技、养老等领域融合发展。”第二稿修改为:“体育工作以全民健身为基础和核心,实现各类体育协调发展,促进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第二稿提出了全民健身“基础”+“核心”的定位,提出了两个“协调发展”。第三稿又进一步修改为:“体育工作坚持以全民健身为基础,实现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文化融合发展。”在此基础上,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立法专班第一次修法会议中,将“协调发展”的内容确定为“促进体育事业均衡、充分发展”。在之后的修法讨论中该内容一直没有变化,直至《体育法》修订最终通过。
  结合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法》修改起草组关于“协调发展”的修法思路,“促进体育事业均衡、充分发展”的规定应当既包括体育内部各项事业、各类体育的协调发展,又包括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文化等其他相关社会领域的协调发展,从而实现体育事业的均衡、充分发展。2021年10月19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受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托,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毅亭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草案)〉的说明》,明确提出:“修法坚持系统观念,既处理好体育内部各种形态之间的关系,又注重促进体育与教育、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其他领域协同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弘扬体育道德风尚,推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加快建设体育强国。”在体育内部不同领域的协调发展中,保证全民健身的基础性地位,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发挥体育精神、体育文化、体育对外交往等在协调发展中的作用,协同联动,持续提升体育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共同推进体育强国建设。
  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体育事业发展总体要求。党的十八大提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在体育与其他领域之间的协调发展中,推动体育与经济、社会、文化、生态领域的协同发展,深化体育与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养老、医疗卫生等其他社会事业的融合发展,实现体育在国家整体事业发展中的均衡发展与充分发展。
  
  调整三:规定“推进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实现体育与国家战略的对接
  体育强国建设和健康中国建设是体育事业发展的国家战略,新《体育法》将“推进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作为体育工作方针予以规定,使其对接国家战略,反映和落实国家战略。如果说“以全民健身为基础,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推动体育事业均衡、充分发展”是对体育工作的具体要求的话,那么“推进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则是体育工作的总要求、总任务、总目标,是依法推进和落实国家战略的制度安排。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将二者与“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联系在一起,指出“加快体育强国建设,就要把握体育强国梦与中国梦息息相关的定位,把体育事业融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大格局中去谋划”“我们每个人的梦想、体育强国梦都与中国梦紧密相连”“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健康基础”。在国家顶层设计上,《“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等政策规划的相继出台,明确了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建设的目标、任务及措施,将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战略上升为党和国家的统一意志和奋斗目标。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2035年建成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出:“到2035年,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体育强国,体育的制度生命力、大众亲和力、国际竞争力、经济贡献力、文化软实力、世界影响力充分彰显,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体育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标志性事业。”《“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也提出,“展望2035年,建立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卫生健康体系,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完善”,并对深化体卫融合、倡导主动健康理念、普及运动促进健康知识、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等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的内容作了规定。 
  在体育领域,全民健身与健康中国的关系最为紧密,新《体育法》规定国家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推动健康中国建设。新《体育法》与国家战略的对接,为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建设奠定了法治基础。
  总之,新《体育法》强调体育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两个坚持,强调推进体育强国建设、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两个推进,强调以全民健身为基础的全民健身战略,强调推动体育事业均衡、充分发展的新发展理念,是对国家体育工作方针的重大调整,为新时代我国体育工作开展和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明确了目标任务,指明了前进方向。
  ● 责任编辑:刘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