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内蒙古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发展史和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这个重大时代课题,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了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人民法院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主力军,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新征程上,推动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人民法院在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历史方位,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一、以更高站位把牢政治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中,居于首位的就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人民法院作为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坚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政治、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坚定自觉走好五个“必由之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自治区实施办法,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升党的政治建设水平。坚决履行好政治机关的职责使命,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为内蒙古确定的战略定位和行动纲领,坚持从政治上谋划、部署和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转化为具体司法实践,开创人民司法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场,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执政理念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具体体现,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强烈的历史担当和真挚的为民情怀。人民性是人民法院的本质属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仅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价值追求,也是法治中国的目标指引,更是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内蒙古法院系统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生权益保障的需求,切实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依法妥善审理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各类民生案件,有力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善意文明执行的需求,深化执行模式改革,审慎善意采取执行措施,开展“草原雄鹰”“雄鹰‘寅春’”等集中执行行动,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兑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从理念到实践、从制度到管理全方位用力,持续推进审判能力提升“三大工程”建设,开展“巩固提升年”“蒙马奔腾”等专项活动,全面提升全区法院审判执行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享受更优质司法服务的需求,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立足司法职能推动和加强社会治理,助力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以更强担当服务发展大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就是要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的排头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内蒙古各项事业发展,为内蒙古确定了“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指明了新时代内蒙古发展的总方向、大布局。内蒙古法院系统要牢牢把握党中央赋予内蒙古的战略定位,服务保障自治区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围绕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腐败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围绕打造“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一湖两海”、黄河流域区域治理的决策部署,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优化环资类案件审判资源配置,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积极配合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妥善审理涉煤领域相关案件,全力追损挽损。要常态化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及合法权益,依法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推出更多惠企安商司法举措,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四、 以更严标准锻造过硬队伍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论述了新时代法治工作队伍构成及其建设标准问题,指出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内蒙古法院系统要坚持政治引领,把加强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在司法实践中践行“两个维护”。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引领示范作用,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做好干警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要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引导干部把忠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常态化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优秀庭审评比、岗位练兵、司法警察实战化训练等活动,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切实提升干警法律政策运用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要加强干部人才梯队建设,强化高层次、专家型审判人才培养,为推动全区法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开展司法作风问题集中整治和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集中治理,净化政治生态、规范履职用权,努力锻造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内蒙古法院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发扬一往无前的“蒙古马”精神,坚定不移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更优司法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 责任编辑:崔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