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推进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公安机关是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者、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社会主义法治的捍卫者,必须坚定自觉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全警头脑、指导工作实践,牢记“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执法能力是公安队伍的战斗力”“执法效果是公安形象的晴雨表”,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打造“法治公安”,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我市擦亮“世遗之城”名片、实施“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和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保驾护航,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坚持党的领导,铸牢“法治公安”忠诚之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公安机关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必须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把“法治公安”建设成效首先体现在锻造忠诚之师上。一要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坚持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坚决把党的政治领导贯穿到“法治公安”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教育引导全警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法治公安”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要坚持党的思想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政治轮训和“三个必训”等的必修课程,通过多种形式推动全警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夯实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厉行法治、建设“法治公安”的生动实践。三要坚持党的组织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和党委重大事项决策议事制度,健全完善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督查问效机制,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治公安”建设中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第一标准,选好配强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健全完善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制度机制,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永葆队伍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
  坚持人民至上,扛起“法治公安”为民之责。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人民公安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人民公安为人民是我们的初心和使命。要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用法治保障和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等工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一要聚焦群众“安”之所望。准确把握全市治安形势、走势、态势,围绕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时时查、天天清,盯住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穿透打、数据打,做到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准地办好案、更好地控发案。聚焦社会治安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深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严打涉枪涉爆和“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涉民生违法犯罪,健全交通消防、学校医院、寄递物流、公共区域等领域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加强对民爆物品、枪支弹药、危化品、散装汽油等重点物品的源头管控,不断提升平安品质。二要聚焦群众“稳”之所盼。对标“五化五控”“五项机制”,分级分类制定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管控指引,加快搭建异常行为、异常数据预警模型,健全完善恶性案事件、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复盘检视、倒查问责机制,加强源头摸排、风险评估、动态管控,严防漏管失控、串联滋事、肇事肇祸。突出“快准严实细”要求,坚持源头施控、精准防控和科学管控相结合,完善疫情防控、矛盾排调、信访化解和社会稳定、经济金融、网络空间等领域的风险闭环管控机制,全力阻断问题隐患向风险转变。三要聚焦群众“优”之所需。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为载体,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扎实开展“局长走流程、走基层”活动,推进审批程序、环节、时限应减尽减,推进“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应列尽列,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闭环管理,坚守“法治公安”公正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要始终坚守公平正义价值取向,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落实到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不断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一是执法制度体系要全。紧盯“三端”(前端是执法源头、中端是执法监督、后端是执法效果),从最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环节和领域入手,进一步完善执法语言标准、执法行为标准、执法程序标准和执法裁量标准,切实填补制度空白、堵塞执法漏洞,努力使各个执法岗位、各个执法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严格执行执法办案全流程管控“十五条措施”暨“九个一律”及10个配套规定等各项执法制度,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消除制度落实“中梗阻”,打通制度执行“最后一公里”。二是执法监督体系要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健全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科学设置执法质量考评指标,持续提升执法质量考评的针对性、实效性。紧盯强制措施适用、涉案财物管理、受立案等重点环节,通过开展专项执法质量评查、联合督导和网上执法巡查等形式,全力整治过度执法、逐利性执法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全面落实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执法办案场所视频监控和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等制度,大力推广应用现场执法视音频管理系统,实现执法办案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深化“阳光警务”机制改革,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增强内外部执法监督合力。三是执法责任体系要实。建立健全执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三责”(首接首办民警职责、法制审核人员职责、单位审批领导职责),把执法职责分解到每个执法单位和执法岗位,理顺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加快构建职责清晰、权责统一、执法高效、监督有力的公安执法责任体系。健全案件审核审批制度,按照“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完善落实以办案单位为主体的案件审核审批责任制,实行办案人、审核人、审批人责任捆绑。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对有过错的执法人员,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造成冤错案的,坚决依法查处,绝不手软姑息。
  坚持“四铁”标准,夯实“法治公安”能力之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公安机关作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力军,必须锚定“四个铁一般”标准,大力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主动适应新形势对执法活动的新要求,全面提升执法主体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一要提领导法治素养。健全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常态化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严格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过问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坚决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问题发生。二要强专业法治队伍。强化法制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真正把法律素养好、执法水平高的同志选进法制员队伍,确保人员结构、能力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深化基层所队法制员建设,建立法制员准入机制,加强法制员能力培训,配好派驻法制员、专职法制员,充分发挥法制员案件审核实质把关、一线执法指导帮扶作用,带动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三要练执法过硬本领。着眼公安执法特点和民警执法需求,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开展具有法治特色的实战大练兵活动,重点强化一线执法民警现场处置、调查取证、规范使用办案区、出庭应诉、信息化应用以及武器、警械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实战培训,不断提高广大民警执法素质能力。
  ● 责任编辑: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