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老人受伤, 主张误工费能否获支持?

  2022年3月的一天,朱伟(化名)驾驶的小客车A与张立(化名)驾驶的客车B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致使A车上的乘客林大娘受伤住院。后经专业司法鉴定所鉴定,林大娘构成八级伤残。
  林大娘要求此次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张立和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22万元。据悉,保险公司对其他赔偿事项及数额基本无异议,但不认可林大娘主张的误工费。
  保险公司认为林大娘年龄已达67周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林大娘并无职业,因此其不存在误工损失。对此,林大娘提交了小区物业公司的证明,证明其每天买菜做饭、接送孩子上下学,承担照顾怀孕的儿媳妇、上小学的大孙子等家务活儿。
  那么,这类没有工作但是“全职”照料家庭的老人,因受伤主张误工费合法吗?
  
  律师点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有权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受害人是否有权请求赔偿误工费,不应以其有无具体收入来判断,而应以其有无劳动能力来区分。如受害人无劳动能力,则无权请求误工费的赔偿。有劳动能力但无收入的人,包括家庭主妇、退休老人、待业人员等。因此,对具有劳动能力的无收入受害人赔偿误工费,符合民法中的公平原则。
  本案中,林大娘虽然已过法定退休年龄,没有工作,但其主要从事照顾家人、小孩儿等家庭型事务,其为家庭提供的劳动使其家人无需再借助外来服务,减少了家庭生活成本,属于一种隐性收入,同样具有经济价值;其所承担的家务对其他家庭成员的正常务工收入而言,具有支持和保障作用,故应支持林大娘主张的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