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革命与法律制度变革”专题报道之一

科技点亮生活,法治护航未来

-- ——“科技革命与法律制度变革”主题公益活动侧记
  编者按
  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法治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发挥应有作用,6月22日,在中国法学会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一场由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办的“科技革命与法律制度变革”主题公益活动暨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蒋勇律师专项基金启动活动,在百度平台全程直播。
  在此次活动中,多位领导、专家和企业界代表齐聚一堂,从推动法治与科技深度融合、科技革命与法律制度变革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法律服务的数字化实践等方面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
  据统计,当天在百度平台的直播吸引了24万人参与观看。截至6月24日,直播累计观看人数为76.6万。直播中,点赞声、评论声、感慨声掀起了一个又一个的关于“法律与科技”的讨论热潮,许多新思路、新观点、新对策也随之产生。
  
  元宇宙、虚拟代言人、无人驾驶汽车等等,越来越多的新鲜事物在不经意间已经进入大众的视野,科技创新的速度远超人们的想象。法律作为社会要素之一,无不受到科技发展的影响,在现代社会中更是如此。面对科技迅猛发展,法律如何作出有效和恰当的回应,已经成为当代法学法律工作者必须回答的时代课题。
  基于此,最近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举办了一场以“科技革命与法律制度变革”为主题的公益活动。同时,也启动了“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蒋勇律师专项基金”的活动。两场活动之所以同步进行,是因为6月22日也是蒋勇律师去世一周年的日子,在这个特殊的时刻设立蒋勇律师专项基金,是对这位优秀律师最好的纪念。
  作为一名中国法律科技及法律服务创新业态的先行者,蒋勇律师于2014年创办无讼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创新科技变革传统法律服务,为中国新兴法律服务业的发展给予了探索支持,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此次活动专家云集,让我们一起走进这场活动,更深入领略法律与科技碰撞的魅力。
  
  当弱AI变强,健全法律法规刻不容缓
  进入新发展阶段,以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广泛应用,催生了诸多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生产生活方式,也带来诸多风险挑战和不安全因素,科技“双刃剑”特性日益显现。
  当科技一骑绝尘,法律也当马不停蹄,保持十足的敏锐。“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张鸣起在致辞中表示,以法治方式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科技创新,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代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的一个鲜明特征。
  人类的发展始终与科技发展密不可分,科技与法律的结合是未来的一个发展趋势,科技的发展会促进法律制度的完善。对此,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金杜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王俊峰提出,科技革命在客观上推动了法律制度的变革,如何更好地对人工智能、生命科技等新技术领域进行法律规制是摆在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面前的重要课题。
  在主旨演讲环节,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甘藏春以“在新一轮科技革命背景下实现法律与科技发展的良性互动”为主题,进行了演讲。甘藏春副会长回顾了人类科技革命的历史,指出在新一轮的科技革命下,科技发展要靠伦理和法律规制,法律负有促进科技发展并为科技发展划定边界的双重使命。他提出,法律与科技发展之间是否可以良性互动,关键是看它们能否共进,而“人”就是它们共进的核心。
  接下来,进入主题发言阶段,我们先从智能机器人“小冰”说起……
  “树影压在秋天的报纸上 / 中间隔着一片梦幻的海洋 / 我凝视着一池湖水的天空”,这几句诗出自人工智能机器人微软小冰所作诗集《阳光失了玻璃窗》。这本诗集是微软小冰学习了1920年以来519位诗人的现代诗后,通过深度神经网络等技术手段模拟人的创作过程写成的。诗集的封面上写着“小冰著”。
  2017年5月,这本原创诗集问世后,引发的有关著作权问题的讨论甚为热烈,至今余波不止。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理事张平,在活动中对此进行了回应。
  “随着社会科技领域的发展,我国相关法律也要不断地进行调整。特别是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对法律制度的变革产生了全面和深刻的影响。”张平谈到,如今,方兴未艾的人工智能已然对包括著作权法在内的知识产权制度,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例如,类似“小冰”创作的诗集等人工智能生成物,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权利归谁所有?人工智能的主体能否有著作权法的主体资格?诸如之类的诸多问题,在学术界和司法界颇有争议。
  对于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属问题,张平表示,目前,我国著作权包括修改权、署名权、发行权等,有些权利确实应属于自然人或法人,可有的权利应属于机器人自身,比如署名权——上述诗集的名字上就写着“小冰”。
  对此,张平提出,对于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法应当及时作出制度回应,承认它的作品属性并将署名权与著作权分离,突破目前著作权由作者享有的限制,以维护人工智能时代著作权市场的正常秩序。
  与此同时,张平也谈到,人工智能创作必然是在对其他艺术家作品学习、模仿的基础上进行的,此时的“创作”涉嫌抄袭、剽窃等具体情况恐怕难以避免,因此,如何划线定性也是应当正视和研究的法律问题。
  面对人工智能对法律的冲击,张平以人工智能创作对著作权法的挑战为例,表述了应对之策。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马长山,则分析了迈向数字社会的法律体系。
  对于数字时代的新特征,马长山将其概括为三类:双重空间——信息革命创造的虚拟空间与现实世界的实体空间,两种人性——数字社会的人类兼具生物性和数字性,人机交互——系统与用户之间的交互关系。
  这些新特征,法律应当如何应对?马长山指出:“首先,法律必然要走出单一物理时空的规则逻辑,去面对虚实同构的身份关系和行为。其次,法律必须要从过去单一的自然人保护,转向对自然人权利和数字人权利的双重保护。”马长山说,随着智能化生活的不断发展,AI机器人会越来越多地进入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场景,法律必须直面人机交互所产生的新型的法律关系。
  如今,迈向数字社会的法律体系,已经成为一种客观的要求和时代的趋势,必将开启数字法学的新篇章。“法律变革不是修修补补,而是转型升级。既要吸收继承,更重要的是要改造更新,甚至是全新创意。”马长山认为,法律变革的应对之策在于,立足智能互联网时代的客观要求,确立新型正义观,构架新型权利义务关系,促进权益的平衡共享发展,推动法律制度与规则秩序的转型升级。
  
  数字赋能,谱写“智慧司法”新篇章
  新能源革命是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光伏产业又在新能源革命中,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作用。
  “光伏产业是基于半导体技术和新能源需求融合发展的朝阳产业,是我国实现‘双碳’发展战略的重要领域。”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王世江介绍,中国光伏产业经历了筚路蓝缕、栉风沐雨的峥嵘岁月,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目前,中国光伏发电设备制造形成了全球最完整的产业链,技术水平和制造规模居世界前列。
  在王世江看来,我国光伏产业发展史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息息相关。“可再生能源法及其配套政策措施,有力促进了我国光伏产业的跨越式发展。”王世江谈道。
  具体来说,可再生能源法对可再生能源在强制上网、成本分摊方面作出硬性规定,并从可再生能源的总量目标、可再生能源的分类上网电价和财政税收的鼓励措施等方面,确立了法律保障。“这为推动光伏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有力提升了光伏产业发展的法治化水平。”王世江说。
  对于法治如何助力光伏产业发展,王世江提到,2005年颁布可再生能源法后,我国又陆续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法规,从而加强光伏产业的顶层设计。“通过战略规划推动产业有序发展,对于引导和促进光伏产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王世江强调说。
  此外,在演讲中,王世江还指出,为了适应产业发展的新要求,要进一步推动相关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进一步强化该产业在我国新能源领域的长板效应。
  当数字法治建设与科技发展深度融合时,法治的保障力、牵引力也日益增强。同样聚焦科技革命与法律制度变革实践问题,天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同所”)合伙人、管委会主任、蒋勇律师专项基金管委会委员辛正郁律师,介绍了数字化时代的电子证据问题。
  “在数字时代,电子证据已经成为司法活动中的重要证据形式。而涉电子证据的取证和分析,在法律服务行业一直是未被攻克的难题。”辛正郁谈到,其中,电子证据的相关技术及规则,是目前证据领域的突出问题。
  为此,2021年11月,天同所推出集合“法律+技术”重磅打造的新诉讼法宝——“电子证据实验室”,着力解决常见场景下的电子证据问题,成为法律服务行业内首个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能力验证的专业机构。
  据介绍,天同所电子证据实验室能够有效解决诉讼案件电子证据的场景还原与分析,损坏文件的修复,侵权软件的逆向分析,海量数据的采集与分析,手机、电脑等各类存储介质的无损证据固定,图像分析与处理等六大场景的电子证据问题。“有助于保障电子证据的真实度、获取证据的时效和准确性、证据的固定与保全,为专业度较高领域的举证质证提供便利。”辛正郁说。
  截至目前,天同所互联网团队立足天同所电子证据实验室,成功协助多家知名互联网企业、游戏公司、软件开发商破解技术难题,获取案件关键证据,在业内和客户群体中收获了认可与称赞。
  在数字司法的潮流和趋势下,未来电子证据将成为越来越多诉讼甚至包括仲裁场景所必须面对的问题。“我们的最终目标,是将天同所电子证据实验室打造成为服务于整个行业的基础设施。”辛正郁谈到,对于法律服务行业的信息化水平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天同所将持续加大在信息技术与法庭科学领域的研究投入并坚持输出研究成果。
  
  大数据引领,推动法律服务变革创新
  科技革命为背景的产业数字化转型正在进行时,方兴未艾、前景光明。而法律实践技术赋能下的法律实践,也在理论与实务的碰撞下,展现出蓬勃的活力,令人欣喜。
  “作为国内互联网行业的领军者,百度始终对我国的法治教育与宣传抱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们希望能够充分发挥平台化的内容传播优势,打造丰富且权威的法治科普内容。”在活动上,百度副总裁、百度App总经理平晓黎从平台普法的角度出发,介绍了百度平台产品是如何进行法律知识普及、法律文化传播的。
  在平晓黎看来,普法不仅要通过平面宣传,更需要拥抱科技发展新形势,利用新技术发威助力,强化法治文化普及。“百度平台依托国内领先的AI智能算法及大数据挖掘能力,精准匹配用户需求,将普法内容高效传递给广大用户。”平晓黎说,如今在百度的知识、视频、直播社区等各类产品中,用户都可以轻松便捷地获取丰富且权威的法律知识。
  其中,作为全球领先的中文百科全书,早在2014年,百度百科就联合最高人民法院上线了法院百科。2021年9月,百度百科又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余家权威机构,共建法律百科,通过视频直播、直连问答、知识图谱等前沿丰富的内容形式,让用户更便捷地参与普法活动,打造智慧普法新阵地。“未来百度将继续发挥科技力量,不断运用线上线下相融合的AI智能技术,赋能法律科普工作,筑牢互联网加普法宣传新阵地。”平晓黎强调。
  无讼网络科技公司联合创始人兼CEO孔令欣,从分享与蒋勇律师创业初心出发,用场景化的抒发,讲述了互联网如何将信息化的法律信息进行高效组织和传播,从供给和需求端真正实现普惠可信赖、正循环法律生态圈的思考。
  “在大数据的运用和法律人工智能的研发和迭代的背景下,法律行业的资源配置方式和律师们的工作方式以及客户获得法律服务的形式,都将大大不同于以往。”孔令欣提出,无讼作为一家法律科技公司,会坚持以创新科技变革传统法律服务。为此,无讼将不断精进产品体系和培训课程服务律师群体,尤其是能够有效提升律师日常办公效率的“天工SaaS”系统,未来将持续完善产品功能,真正实现为律师律所减负提效。
  与此同时,孔令欣谈到,无讼将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手段为更多需要法律的老百姓“雪中送炭”。“这是一条更艰难以及需要更长久走的路,这也是蒋勇律师留给我们的使命及明确的方向。”孔令欣说。
  紧接着,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副总经理刘忠麟从司法大数据的角度切入,将数据对于智慧法院、国家社会治理、企业合规、服务公众等方面的有益探索进行了分享。据介绍,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专门从事司法大数据研究,目标是建设一流智库,全面推动智慧法院建设进程。
  在赋能智慧法院建设方面,刘忠麟谈到,其中“法信智推”立案辅助系统,自动对电子卷宗智能解析和关键词抓取,主动为法官推送全国范围内相似案例、相关法条、关联案件、串案分析,并自动生成检索报告。除了立案辅助,还同时拥有智能裁判等一系列的智能服务能力,为法官办案审判管理提供了支持。
  “在服务公众需求方面,我们建立了诉讼风险评估等智能服务,帮助社会公众能够接近司法领域,加强法律宣传,提高法制观念。”刘忠麟最后谈到,这些年的实践,有力地证明了司法大数据将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核心领域,而这些领域的探索以社会公众的福祉为目标,需要学界、实务界、科技界的共同参与。
  随着新技术的不断进步,科技赋能也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高频词。重庆市人大代表、新红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朱玉伦,从企业家一线实践的角度对此进行分享:“在科技赋能下,强且灵活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垂直场景的应用,一定会给法律服务行业带来惊喜,产生高效技术的法律科技产品,也必将推动法律服务的变革和创新。”
  “在科技强国的大背景下,科技革命将对各个行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这些新技术迭代给法律行业数字化转型,带来挑战的同时也带来机遇。”朱玉伦最后说,这些真正变革的落地都需要像蒋勇律师这样深耕行业的创业者,用孜孜不倦的行动来让梦想照进现实。
  最后,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理事长张所菲对本场活动作了全面而又深刻的总结。张所菲表示,与会领导、嘉宾围绕活动主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推动法治与科技深度融合、科技革命与法律制度变革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法律服务的数字化实践等方面,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各自精彩的观点和看法,很有见地,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专业、权威的法律课。“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贡献智慧和力量。”张所菲说。
  新问题催生新的法治实践,法治实践在解决问题中不断获得新的发展。我们期待,在时代滚滚向前的车轮中,在科技不断创新发展中,法律制度的构建日臻完善。
  ● 责任编辑:刘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