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的代价

  站在法庭上,王某落着泪说:“我觉得现在人生最大的奢侈品,是自由、工作和亲情。金钱物质到最后就是人生的殉葬,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用处。”2022年3月17日,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原巡视员、副局长王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进行宣判,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110万元;涉案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王某服从判决,没有上诉。
  
  女行长从辉煌到堕落
  公开简历显示,王某出生于1962年12月,河北省河间市人。刚走上工作岗位她就进入了中国人民银行西宁分行。从2005年起,王某任西宁市商业银行也就是现在的青海银行行长;2008年任董事长至2018年7月卸任。在任期间,王某业务能力强,受人钦佩,作出了较大的贡献。纪检部门也确认,从青海银行刚开始筹建时资产规模只有10个亿,到她离开的时候资产规模达到了1000多个亿,部分指标在全国商业银行中名列前茅,王某在青海银行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7月,王某调任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巡视员、副主任,当年11月履新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巡视员、副局长(正厅级)。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在当地叱咤风云、成绩亮丽的银行“掌门人”,却一步步走向堕落。
  原来,蜕变是从王某目睹“金融圈”部分企业老板、所谓“金融大鳄”出手阔绰的挥霍后开始的。深陷名利场,最终难自拔。青海省纪委监委第三审查调查室副主任尼于鹤云说,包括开会,给一些所谓的会议补贴或者是礼金,老板们一出手就是几万美元甚至是欧元。王某拿到手里的时候,觉得自己所谓的收入,跟自己创造的价值不匹配。“她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我从门里离开的时候,觉得自己就跟个土鳖一样。’她说自己最早心理失衡,就是从这时候开始的。”
  随着事业的成功,王某独断专行的谋事风格开始膨胀,滥权妄为。同时享乐思想也开始滋生,使她过分追求名利,放纵自我。“我把银行的发展,当成了自己的本事,当成了自己的能力,实际上这是组织给予的平台、组织给予的权力。”事发后,王某如此说道。
  刚开始王某也觉得拿钱不对,但是转念一想,别人都能拿,我为什么不能拿。在这种失衡的心态下,她开始追求奢华生活,无所顾忌地贪污敛财。与此同时,家庭的不和谐也是一大原因。很长一段时间,夫妻二人唯一的联系,仅剩一纸结婚证。青海省纪委监委称,王某是一个非常贪婪的人,从受贿数额来说,大到二三百万元单笔受贿,小到一笔十万八万的现钞,其他还有金条、有各种高档奢侈的生活用品。“只要有人给她送钱她就收,根本就没有底线。”
  
  一套房子专门藏匿赃款赃物
  调查发现,王某的私人住所内有整整一柜子的爱马仕丝巾,按照市场价,一条大概三四千元;另有40多个名牌包,其中一款定制包价值40多万元。还包括50万元左右的纪念钞、一些黄金制品(一公斤一根的金条)、宝石项链、禁止买卖的麝香等名贵特产琳琅满目。为了存放这些赃款赃物,王某专门买了一套房子,连她丈夫也不知道。尼于鹤云表示,王某的房屋打开的时候,大家都非常震惊。“住所的装修全部追求高档化,没有贴壁纸,而是请人做了一个彩绘图案,这样配合她房屋的整体布局。”她还购买了书法家的名贵字画挂在客厅的墙壁上,家里的茶几、桌椅以及柜子全由高档红木打造。青海省纪委的一位工作人员说,自己办案20多年了,搜了不少豪宅,王某家的装修和装潢还是让他瞠目结舌。
  王某的豪宅曝光后,她的同事以及下属们都感到不可思议。一名同事说,王某平时的穿着打扮非常朴素,很少有名贵的衣服。有一次,王某还拿来一条价格便宜的裤子,让助手帮忙改裤脚,她说自己买衣服不追求名牌,这条裤子穿着很合身。为了在外人面前营造出两袖清风的形象,王某平常把自己包装成一个成熟稳重、质朴随和的行长形象。
  王某的虚荣心极强,但她只敢在镜子前穿着奢侈品自我炫耀。办案人员说,王某大肆收敛来的奢侈品,却不敢穿戴出房屋。她还有个最大的爱好,就是没事的时候,躲在这套房子里,把一些奢侈品穿戴在身上,照着镜子自我欣赏。这也算是一个奇葩爱好了。那些堆满房间的奢侈品,对王某来说,只不过是一个个虚荣的意象,能让她获得心理上的补偿。王某说,这间屋子让她感到快乐,她在外人面前是一位平易近人的领导。只有在这间屋子里,才能感觉自己真正活着。“自己的最大伤感就是在那间屋子里才能找到平静,最大的快乐也就是对着镜子欣赏自己。”把这些奢侈品穿在身上,戴一戴宝石项链,对着镜子照一照,欣赏镜子里的另一个珠光宝气的自己。所以,王某经常躲进屋子里穿着名牌女装,背着女包拍照,戴着几十万元的名牌项链让她的内心“特欣慰”。
  这种行为,会满足她作为一个女人的虚荣心,让她获得在官场上阿谀逢迎之后的短暂兴奋,会让她上瘾。王某说,自己的内心其实特别矛盾,有时也很痛苦。为自己对奢侈品不能光明正大地享用而深感遗憾。那种美好的自我感觉虽然短暂,但多少会冲淡一些心里的恐慌,她觉得不会像自己想得那么糟糕。也许她会安慰自己,不管能不能享用它们,反正自己曾经拥有过这些。检察官说,王某的生活显得有些畸形。“其实大多数的犯罪分子,都是在这样一种矛盾而又怀抱侥幸的心理下,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而王某的奇葩爱好属于一种另类。”
  王某的豪宅经过特殊设计,豪宅中还有一个暗格,里面镶嵌着保险柜,用于藏匿贪污受贿的证据,她还在家中专门设计了一个密码盒放置保险柜的钥匙。纪检人员打开保险柜后,发现了大量涉案人员的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一些账本。王某将这些重要物证小心翼翼地藏在保险柜里。
  直到自己被捕后,王某才幡然悔悟,金钱都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走,除了让自己越陷越深以外,没有任何用处。对此,王某落泪忏悔:“我在组织的关怀厚爱下,早就衣食无忧。在这种情况下,自己还接受了这么多不该接受的东西。其实说白了,这些金钱物质到最后就是人生的殉葬,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用处。”
  纪检人员搜查的时候,王某的丈夫看到一半儿就说自己看不下去了。虽然这对夫妻感情好像名存实亡,但是真正地看到王某如此贪婪,她的丈夫心里很难受,也很震惊,他没想到王某敛财会疯狂到这种地步,王某的爱人走的时候眼眶里含着眼泪。
  
  涉五宗罪被判18年
  王某受贿开始于2013年,当年,王某违规发放青海银行两笔贷款,贷款本金是3.7亿元,发放之后一直未能收回。2017年,省纪委对此问题再次核实,并将相关线索向公安部门做了移交。同年,接受贷款的老板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贷款诈骗罪立案侦查。2019年,在司法机关同步调查的基础上,纪检监察机关展开了细致的调查,并通过贷款办理环节中的主要经办人员锁定了王某涉嫌滥用职权的事实。办案人员表示,王某的案卷特别多,大约有七十多卷,总共一万五千多页,王某是“能人”腐败的典型。
  2022年3月17日,青海银行原董事长王某贪腐一案终于迎来一审判决。为了保障庭审有效顺利进行,海东中院在疫情防疫措施、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各方面进行了精心安排。省、市相关银行系统代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群众代表及新闻媒体与被告人家属代表共200多人参加了旁听。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利用职务便利,指使他人采取虚列费用、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国有资金,将其中的15.5万元据为己有;挪用公款2000万元帮助他人注册公司;帮助他人违规获取资金、承揽业务并多次收受贿赂款物和有偿服务价值达579.83万元。王某超越职权违规审批贷款,造成本金3亿元和利息2.065亿元的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王某自参加工作至案发,其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1680余万元。
  海东中院审理认定,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数项罪名成立,以被告人王某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110万元;涉案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王某在庭审最后陈述时忏悔说:“离开了组织离开了工作,我觉得人就像没有了灵魂和脊柱,就像瘫在地下的一堆皮囊。一切都在于自己没有珍惜、没有珍重,也不知深浅,这是我人生最大的悲哀和绝望。我认罪认罚,接受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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