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制度恢复45周年”系列报道之三

姜明安:高考让我获得了一生所“爱”

  “我要上大学!这些年来,我读了很多中国近代史方面的书,近代中国受尽屈辱……我们国家的富强必须靠知识!”1977年10月,在湖南汨罗高考考场上,历经动荡的姜明安在“心中有话对党说”的高考命题作文中,奋笔写下自己多年的夙愿和梦想。彼时,他的身份是一名高中教师,原本把“高考”希望寄托在学生身上的他,也作为考生和同学们一起走进考场,一场“失而复得”的考试,正在悄然改变着他的命运……


  和学生一同走进高考考场
  回忆年少时光,姜明安历历在目。
  他的童年,有着清早江中“捞鱼虾”、晚上举灯“扎泥鳅”的快乐,也有着吃穿皆愁、物质极度缺乏的困苦。回想起来,最让他难以忘却的是儿时热爱读书的习惯,也是这份对知识的渴求,带他叩响了追求理想的大门。那时候,学校离家有五六里路,放学后,他常常利用这段时间在回家的路上找一个僻静的庄稼地,一头扎进“精神食粮”之中,把学校图书室里的书都翻了个遍,《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岳飞传》《红岩》《林海雪原》《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战斗的青春》都是姜明安年少时期爱不释手的读物。
  虽然家境不好,但姜明安却一直坚持上学,热爱读书的他从小成绩名列前茅。1966年,“文革”爆发。初中只读了两年的他被迫中断在校学习。1969年,有部队到他所在的公社招兵,在几十位报名的适龄青年中,姜明安脱颖而出。这仅有的一个名额,让他的角色开始转变,从此踏上了四年空军生涯。当时民航也隶属于军队,在民航机场服役的他,先后做过报务员、放映员、图书管理员。但不管身份有什么变化,姜明安从来没有放弃过学习。
  1975年9月,姜明安考进了湖南汨罗自办的“五七”大学,在“五七”大学期间,他虽学文科,但同时也在努力攻读理科教材,以填补高中阶段数理课程的空白。埋头苦读的他,想尽力弥补自己那些年在学业上的“缺失”。
  1977年7月,姜明安从“五七大学”毕业,被分配到汨罗天井中学教书。一个月后,迎着南方的酷暑,他从家乘车到县城,从县城坐拖拉机到天井公社,再挑着行李从公社步行几里山路,终于辗转到天井中学。这里远离县城,是一所乡村中学,姜明安担任毕业班的班主任,并任教语文和政治。从此,他带着一颗育人的火种,在这里驻扎下来。
  令姜明安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两个月后,恢复高考的消息宛若一束光,照进了他的人生……
  但是,他的内心却一直忐忑:“我已经过了26岁,中学毕业已10年有余,且已经上过‘五七大学’,我还真有资格报考吗?”其实,他早就听说有消息传出要恢复高考,但仅限于应届生。当时,姜明安把考大学的希望全部寄托在自己的学生身上。
  “官方”消息颁布的那一天,姜明安激动地捧着报纸一遍又一遍地确认:报考年龄放宽到了28岁(以保证“老三届”的学生能够参加高考),“五七大学”可视为中专而不视为大学,因此也不成为障碍。“我可以报考!”姜明安惊喜万分,深藏已久的梦想似乎瞬间被点燃!那一刻,他就给自己定下了目标:考一流大学,非一流大学不上。
  他立即到任课的班上郑重地向学生们宣布:“同学们,我将和你们一起参加今年的高考。”从此,姜明安与学生们一起开启了紧张备战高考的日子,他时常回忆起这段难忘的岁月,白天按教学计划给学生们上课,晚上和同学们一起挑灯夜读,复习所有要考的课程。复习累了,他们会一起到教室外面去看星星,到体育室去打乒乓球。
  那时,农村中学学生的底子大多很薄弱,姜明安不仅要辅导学生正在学的高中语文、政治,还要给他们“加餐”数学、历史和地理。辅导学生的过程也是自己复习的过程,他与同学们为了共同的目标,度过了虽紧张但很愉快的五十多个日日夜夜。
  据姜明安回忆,与他并肩作战的学生中,也有“逃兵”。学习的压力和经济的压力让他们其中有些人选择了放弃,为了让学生抓住这个能改变人生命运的机会,他经常在下课后去给学生和家长做工作,动员他们返回学校坚持高考。最终,绝大多数学生和他一起参加了当年的高考,虽然大多结果不是很理想,“但是,学生们几十个日日夜夜陪伴我复习,陪伴我备战高考,把他们的老师送上了我国的最高学府北大。”对于这段人生中珍贵的回忆,姜明安时常感慨:“我感谢他们,想念他们,我一生教过的唯一一个高中班——天井中学高二班的同学们。”
  
  不再是盲从的一代
  考入北京大学那一年,姜明安27岁,他郑重地在高考志愿上填写了北大政治专业,经历过社会的动荡,他对政策的理解比别人更加深刻。彼时,社会制度和人们的思想都比较僵化,他希望通过学习政治,来改变当时的社会面貌。
  而姜明安与法律的“牵手”,是“组织安排”所带来的机缘,且只这一次就定了终身。姜明安曾笑称,法学对他而言,是“先结婚,后恋爱”。
  当时班里共80多名学生从五湖四海考入北大,但有超过半数第一志愿填的都不是法学。姜明安回忆,那时法学专业是绝密专业,全国只有三所大学开设法律系,每年录取的人不多,条件非常苛刻。因为当时法科学生的选拔标准很高,因此,北大法律系77级汇集着全国各地的人才,他们中有军人、有农村支部书记、有中小学教员、有地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同学之间最大年龄差达到14岁(最小17岁,最大31岁)。
  进入北大后,常有一些人自发组织对特定理论问题进行研究。有同学写出成千上万字的论文在同学中传阅。这种课下的研讨活动对他影响深刻,促使他独立思考、阅读更多课外书籍,以寻求答案。一双双求知若渴的眼睛、一个个充满斗志的身影,在北大法律系77级碰撞出思想的火花,活跃的思维形成了他们独有的气质。
  初识行政法,是在大三。龚祥瑞老师在外国宪法课上讲到,在国外,有一种叫动态宪法的法,可以有效控制政府权力的滥用,有效保障公民权利不受公权力的侵犯,这种法谓之“行政法”。“龚老师说,一个国家,光有宪法,没有行政法,宪法就会变成空洞、僵死的纲领。光有行政法,没有宪法,行政法就会变成没有灵魂的法条。”姜明安沉浸在这样的理论学习中,回想起自己和家人的经历,对这种思想再认同不过了。
  姜明安家是贫农,土地改革时政府给他们分了两间房子,后来他父亲又自己盖了几间,但是1958年大跃进运动一开始,人民公社(当时行使乡镇政府职能)就把他家和其他部分社员家的房子给拆除了,让他们集中居住到生产队集体食堂旁其他社员的房子里去。三年后,集体食堂解散,原房屋所有人让他们搬走。姜明安一家6口人(母亲带着兄弟姐妹5人,父亲在县城工作)住的地方一下子没有了着落。当时只有十几岁的哥哥只好自己动手,盖起了几间土坯稻草房,他们就在那样破陋的房屋里生活了数年。之后才在老乡们的帮助下盖上土砖瓦房。“如果当时有‘民告官’制度,我们家就不至于在那样的土坯稻草房里苦熬那么多年!”姜明安说。
  龚祥瑞老师是他从事行政法的引路人。在老师的影响下,姜明安坚定地选择了行政法学作为专业。1982年,这个被称为北大法律系“黄埔一期”的班级毕业,姜明安被组织分配留校任教,成为当时北大唯一教授行政法的老师,而这个“唯一”也颇有一番周折,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没有听老师的话。
  “明安,中国没有行政法的土壤,你选择这个职业今后前途未卜啊!”姜明安大学毕业时决定选择行政法教学、研究作为终身事业时,老师龚祥瑞曾为他担心。当时,行政法属于“冷门专业中的冷门”。绝大多数高校都没开这门课,政府还没有依法行政的概念,法院更没有行政审判庭。龚老师怕他今后“没有地方吃饭”,劝他考虑研究别的专业。而姜明安的回答却掷地有声:“老师,土壤是可以改造的,我相信中国土壤今后是能够生长行政法的。”
  被分配到法律系宪法教研室后,他向宪法教研室主任提出自己想从宪法教研室独立出来:研究行政法、教行政法。姜明安不敢相信,主任竟然答应了他这个“另立山头”(宪法教研室本只有“中国宪法”和“外国宪法”两个“山头”)的“放肆”要求,而且还放手支持他这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为法学院的学生开设“行政法”——这门新中国成立以来北大还没有老师开过的新课。多年来,姜明安一直在感慨:刚踏上事业之路,能遇到这样开明的领导,真是太幸运了。
  抚今追昔,姜明安当时的选择是正确的。立法、执法、司法、法治宣传、法学教育均是改造中国土壤的方法。毕业多年后,北大法律系77级中的大部分都成了中国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
  姜明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过,对于我们这一届通过高考的“老三届学生”来说,1977年高考确实改变了我们的命运,而且不止于此,其更重要的意义是我们自此开始自己掌握和驾驭自己的命运。我们不是盲从的一代,而是独立思考和求索的一代。至于1977年高考对于我们这个国家的意义,那就是我们国家选拔和培养了这样一代人,一代不盲从、自己选择和自己开辟自己国家新路的人。而且,这一代人又继续影响着和将继续影响下一代和下下一代人。
  
  获得终身所爱:法学、法治
  “高考”好似一艘通往“理想”的船,载着他在北大的学习生活中,找到了一生的方向。他与法学、法治结下了终身不解之缘,此后的40多年中,“行政法”三个字,他几乎每天都在说。
  1984年10月的一天,刚刚留校从事行政法教学研究两年的姜明安接到了一个通知让他兴奋不已。“两天后去中央组织部万寿路招待所报到,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法》的起草工作。”当时,他还只是位助教,能参与这么重要的法律起草工作,这个机会让他备感珍惜。
  姜明安介绍,国家工作人员法立法小组共由15人组成,除5位学者外,还有10位来自中组部和劳动人事部(现人社部)的干部,由时任中组部副部长曹志任组长。立法起草工作启动后,全员夜以继日地开展工作。大家吃住在招待所,每天上午阅读材料,下午完成各自分担的工作,晚上再全员进行交流讨论。从法律的体系、结构、拟建立的制度,到条文的设计、语言的表述,都进行深入的研讨,有时甚至产生激烈的辩论。
  姜明安回忆,当时立法,国内几乎没有现成的法律文本可以参考,摆在每个立法小组成员案头的只是一大堆《人事工作文件汇编》。在这些文件中,能够勉强称为法律或法规的仅有一部国务院1957年发布的《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因此,立法小组当时要起草的国家工作人员法可以认为是我们国家第一部公务员法。
  通过科学地汲取国际经验和广泛地吸收社会智慧,用了半年时间,1985年3月,国家工作人员法初稿完成。这部我国改革开放后所起草的第一部行政立法经受住了历史的检验。“1993年出台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2005年出台的公务员法都基本承袭了我们当时的制度设计,是对我们当时制度设计的修正、补充和完善。”姜明安说。
  回望过去,姜明安认为,这段立法经历对他的一生有着巨大的影响。1986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建行政立法研究组,发起人是时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顾问陶希晋,主要任务是为重要的行政法提供“毛坯”。35岁的姜明安,成为行政立法研究组最年轻的一员。小组工作一直延续近20年,主要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立法研究,立法组不定期开会讨论和短时间集中草拟。
  在行政立法研究组,姜明安先后参与起草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等行政法重要法律的试拟稿,对我国行政法体系的建立和初步形成起了关键性的作用。同时,这些法律的出台,也促使我国行政法律制度和整个国家法治建设获得了极大的发展。从1984年参与起草国家工作人员法至今,姜明安已经参与草拟、咨询、研讨了近百部法律。
  从学生时代到正式退休,姜明安一直没有离开北大。他的众多头衔中,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永远不会改变。当年那位让老师担心“前途未卜”的学生通过几十年如一日的深耕,终成为中国行政法学的杰出贡献者之一。
  从1992年起,他开始致力于推动我国行政程序法的出台,姜明安坚持著书立说,不断将其观点通过文字呈现:
  “行政程序法是法治反腐、建设廉洁政府的必需,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善治良政的必需。”
  “我国现已制定了大量的涉及行政程序的单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为编纂行政程序法典奠定了基础。民法典的成功编纂和颁布,为编纂行政程序法典提供了宝贵经验。”
  “‘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项基本内容和重要亮点。那么,我们怎么对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和制约行政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呢?其最重要的方法和途径之一,是健全和完善行政程序法制。而健全和完善行政程序法制最重要的方法和途径之一,则是编纂《行政程序法典》。”
  ……
  《法治的求索与呐喊》是姜明安的文集;“法治的求索与呐喊”更是他毕生的追求。从汨罗江畔到未名湖前,时代的洪流将希望带来,将寒冬带去。那年冬天,姜明安作为570万考生中的一员,闯进关闭11年后再次敞开的高考之门,他将散落在年少时的梦想重新打包,跨过这道门迈向了一个崭新的生活。姜明安说,1977年高考对他个人的意义就是,让他获得了终身所爱:法学、法治。
  ● 责任编辑:刘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