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亿“高额回报”背后的猫腻

  “无需投资,收收款转转账,日入千元”,这样的高回报,藏着怎样的猫腻?只要有银行卡、支付宝,完成虚假收付款交易或者按照陌生人指令完成转账到指定账户,高额佣金即刻收入囊中。殊不知高额资金的来源竟是违法网站牟利,看似普通的交易背后,竟是给违法行为做“嫁衣”,反而使自己栽了跟头戴上了手铐。
  日前,经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莱阳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案金额高达14亿余元的非法支付结算类案件作出了判决。

  判决生效后,莱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办案人员向笔者介绍了该案的有关情况。


  初试牛刀,“暴富梦”成
  据犯罪嫌疑人王永强到案后供述:所谓的“刷单”,就是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在聚划算平台上充值押金用以抢单,抢单成功后用个人所掌握的银行卡或者支付宝账号将钱充值到订单的指定账户,充值完成后,聚划算平台会增加其在聚划算平台账号的余额,采取这样的“刷单”赚取佣金。
  “85后”青年王永强是山东省济宁市某县人,曾经干过货车司机,给当地一家沙场拉沙,每天能拉2~3趟,每趟150元钱。尽管每天都很辛苦,但除去开支、修车,到手的钱非常微薄。因此,每日跑完车结账后,他都舍不得乱花钱。2020年年初,疫情发生之后,哪儿也去不了的王永强便没有活儿干。在家闲着无聊的他整天上网,通过国外聊天软件“biyong”上的千度平台,看到了可以赚钱的信息:“零投资、高回报,日赚斗金不是梦……”这样的宣传标语一下子就抓住了王永强的眼球,让他用力按住了闪现的网页。随后,王永强就在聚划算平台下载了相关软件进行研究,经过详细了解,其在一款叫“愉快赚”的交易平台上用真实身份注册了账号,根据指令进行收付款以牟取佣金,从此开启了他的“发家”之路。而此时的王永强刑满释放不足两年(曾因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7年9月假释期满),早已将威严的法律置于脑后。

  经查,在“愉快赚”平台预交押金获得积分后便可进行抢单,在规定时限内通过银行卡或者支付宝账户付款成功,平台即会返利到相应账户,从而继续实施抢单付款行为。同时也可在交易平台中发布虚假买卖业务,比如用注册的A账户挂卖水杯,标价每个5000元,然后用自己的B账户进行购买,但不实际付款,而是选择“让朋友付款”,并将生成的付款链接公开发到群里,违法网站通过互联网技术对接后安排他人付款,从而实现不同平台、不同账户之间的资金流转。据王永强到案后供述,通过这种模式可赚取百分之二至千分之三不等的佣金,每天进账真的可达数千元。后期,“愉快赚”平台在升级改造的同时,又创建了“八达通”平台,该平台的交易模式更加简单,上线人员每日将数百万元钱款打至王永强的银行账户,王永强通过“向日葵”远程操控软件连接上线电脑,根据上线电脑“八达通”平台显示的待付款银行卡号进行付款,可赚取付款额千分之一点三的佣金。通过这种方式,王永强的收入又有了更快提升,短短几天便赚取了数万元。当然,对方也不是随意就将钱打到王永强账户,而是先核实其身份,与其签订相关协议,才能让其收款、打款。


  招揽亲朋,共谋“大业”
  初试牛刀、尝到甜头的王永强“胃口大增”,一方面让他人帮助自己办理银行卡,另一方面开始通过微信等方式,以“操作简单、回报高、到账快”等为诱饵,招揽身边亲戚朋友以及“狱友”加入团队,直接或间接发展了刘小宝等十名下线,建立了自己的“收付款团队”,每完成一笔任务王永强便可轻松获得万分之五的提成。王永强交代,他们曾经感觉到工作不对劲,有的平台对其交易行为关闭窗口,禁止交易。为规避被相关部门的查处,王永强团伙成员均使用国外的“biyong”聊天软件,进行沟通交流。
  “家里上有老下有小,本来生活就很吃力,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更是压力倍增。王永强也一直告诉我们无风险不违法,与其在家刷视频消耗时间,不如赚点外快贴补家用。抱着这样的心态我们就开始做单了,看着每天高额的进账就停不下手了。”一名女性犯罪嫌疑人对检察官说道。被王永强拉入“财富圈”里的人大多文化程度不高、无固定工作、对经济收入期待较高,具有一定的手机、电脑操作能力,甚至多为“90后”。王永强的朋友本来抱着将信将疑的态度加入,但在看到账户余额的“骤增”后也开始变得疯狂,使用亲属的身份信息注册银行卡、支付宝账户,甚至为了注册更多支付宝账户,虚假成立“皮包公司”,注册企业支付宝账户、企业公户,由此每名成员手中都有数十个支付宝或者银行账户用于“充值业务”,在接到支付宝平台“交易违规,账户被封冻”提醒或者被银行因交易异常限制交易后,不断变换账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从而陷入不可自拔的地步直至被抓获。
  与此同时,远在千里之外广州的“90后”青年张浩、孙杰二人瞅准“发展”机遇,成立了广州盛翼景科技有限公司,以优惠充值话费、油卡为噱头,利用自己掌握的大量银行卡账户、支付宝账户及企业对公账户等,通过“八达通”平台收取对接网站的违法款项后,将所收款项转至下线王永强组建的团队或其他团队账户,利用下线的收付款实现资金的支付结算,每日结算额高达数千万元。二人从中牟取了巨额的经济利益,仅仅半年,就购置了法拉利、保时捷等豪车,实现了人生的阶层“跨越”。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王永强和其同伙的犯罪行为,早已被公安机关盯上。接到公安部下发的线索后,莱阳市公安机关立即出击。经缜密研判后,公安机关确定了张浩、孙杰、王永强等15名犯罪嫌疑人,派出得力民警,于2020年12月1日、2日在广东、北京及山东济宁和聊城等地,将犯罪嫌疑人一一抓获归案,还查获电脑、手机数十部以及银行卡百余张、支付宝账户百余个。
  
  抽丝剥茧,检察出击
  案件侦破后,莱阳市人民检察院立即成立专办组,提前介入侦查。由于上线人员比较“狡猾”,在张浩等人被抓获归案后立即关停了相关平台,导致侦查人员不能通过平台完全掌握犯罪模式,也无法查明资金去向,给案件侦查带来了极大困难。结合已归案犯罪嫌疑人供述,承办检察官与侦查人员一起梳理思路、汇总信息、创建思维导图,最终在一周时间内,摸清了犯罪模式以及每名犯罪嫌疑人的地位、作用及行为。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期间,王永强团队中的骨干成员、负责藏匿涉案电脑、协助远程操控的刘小宝却表现出极大的抵抗情绪,对检察官的讯问要么答非所问,要么沉默不语。而此时的检察官也早有准备,在提前介入过程中,即发现刘小宝拒不认罪、供述避重就轻的原因:其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19年1月刑满释放。检察官由此推断刘小宝之所以如此抵触是担心自己被判重刑,而非有意逃避。鉴于此,检察官找准切入点,通过环环相扣的发问、细致耐心的劝导,对其犯罪行为、犯罪后果、定罪量刑、认罪认罚进行了条分缕析的解释说明,执拗的刘小宝幡然醒悟、认罪服法,承认正是因为担心判刑较重才不敢说出犯罪事实,检察官由此取得了刘小宝归案后的第一份有罪供述,使案件的脉络更加清晰,证据链条更加完整。
  审查逮捕后,为了提高办案质效,承办检察官就涉案金额的认定,多次与公安机关、审计机构召开联席会议。由于涉案平台系在境外注册,且已关停,通过平台计算犯罪数额已不具备可操作性。经研究后,决定从侦查机关查扣的涉案银行卡账户、支付宝账户入手,建议侦查机关根据收付款过程中交易流水的不同表现形式和数额特点,对上万条交易信息进行筛选,提高了审计的准确性、有效性,更加有利于指控犯罪。经审计,张浩、孙杰二人的涉案数额达人民币14亿余元,王永强及其所带领的团队涉案数额达人民币4亿余元,占全案涉案金额的四分之一多。
  2021年7月6日,莱阳市人民检察院对张浩、孙杰、王永强等12人,以涉嫌非法经营罪、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向莱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浩、孙杰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违反《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支付结算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上线人员的安排,于2020年5月至11月,利用“八达通”平台,通过互联网技术对接,违法提供委托收款和付款服务,从中非法牟取巨额的经济利益。被告人王永强自2019年7月起,先后注册“愉快赚”“聚划算”平台,利用支付宝通过虚假交易、抢单付款等方式完成资金的支付结算,自2020年11月起,向被告人张浩、孙杰提供支付宝、银行卡进行收款,后根据“八达通”平台的指令,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转账到指定银行账户的方式完成资金的支付结算。其间被告人王永强直接或通过下线间接发展大量成员,指导开展平台接单业务。经审计,被告人张浩、孙杰非法支付结算的金额共计人民币14.88亿余元,被告人王永强从事非法支付结算的金额共计4.32亿余元。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与辩护人针对主从犯认定、自首立功行为认定等方面开展了激烈交锋。公诉人举证清晰、辩论有力,获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让犯罪分子低头认罪。莱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罪名、量刑建议均予以认可。
  2021年12月7日,莱阳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对1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对其中7人适用缓刑。一审宣判后,各被告人均未上诉。
  该案办结后,承办检察官却没有轻松下来。看着那么多年轻人因为渴望赚钱而身陷囹圄,办案检察官特别想借本刊一角提醒广大的年轻创业者遵纪守法:“本案中的涉案人员多为90后青年,本来可以靠着自己强健的体魄、聪慧的头脑,在社会上通过努力实现自身价值,不承想却误入歧途。他们在主观上也意识到钱款来源可能与违法行为有关,但还是被金钱冲昏了头脑,深陷犯罪泥潭不可自拔,让人感到十分可惜。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青年,做任何事情之前都应该多一份思考,增强守法用法的意识,摒弃不劳而获的思想,对可能涉嫌违法的行为要及时停止并进行举报,避免危害后果扩大化。”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 责任编辑: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