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回顾法治中国建设这一年》系列报道之十二

2021年涉外法治年度大事整理

  涉外法治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涉外法治工作不断发展,在促进对外开放、维护国家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2021年恰逢“十四五”开局之年以及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涉外法治”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这一年,社会各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涉外法治各方面发展建言献策。本次评选十大涉外法治事件是对过去一年我国涉外法治发展亮点的整理,目的是从多方面展示我国涉外法治相关工作的新进展。
  
  习近平总书记对涉外法治作出重要指示
  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场合对涉外法治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2021年1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议程”对话会上的特别致辞强调,我们要坚持以国际法则为基础,不搞唯我独尊。中国古人讲:“法者,治之端也。”国际社会应该按照各国共同达成的规则和共识来治理,而不能由一个或几个国家来发号施令。联合国宪章是公认的国与国关系的基本准则。没有这些国际社会共同制定、普遍公认的国际法则,世界最终将滑向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给人类带来灾难性后果。
  我们要厉行国际法治,毫不动摇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多边机构是践行多边主义的平台,也是维护多边主义的基本框架,其权威性和有效性理应得到维护。
  中国将着力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发挥超大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为各国合作提供更多机遇,为世界经济复苏和增长注入更多动力。
  ——2021年4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21年年会开幕式上的视频主旨演讲强调,中国将积极参与贸易和投资领域多边合作,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和相关配套法规,继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欢迎各方分享中国市场的巨大机遇。
  ——2021年9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三次会晤上的讲话强调,我们要推动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
  ——2021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强调,我们必须完善全球治理,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世界只有一个体系,就是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只有一个秩序,就是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只有一套规则,就是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联合国应该高举真正的多边主义旗帜,成为各国共同维护普遍安全、共同分享发展成果、共同掌握世界命运的核心平台。要致力于稳定国际秩序,提升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在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和法治化方面走在前列。
  ——2021年12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强调,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强涉外领域立法,推动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要把拓展执法司法合作纳入双边多边关系建设的重要议题,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伟大实践》《中国的民主》白皮书发布
  国新办发表《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伟大实践》中英文版白皮书以及《中国的民主》白皮书,在世界人权和民主舞台上发出了中国之声。中国共产党作为负责任的大党,一直把维护世界和平作为最关切的人类命运大事,致力于世界和平与进步的事业。上世纪六十年代便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被国际社会广泛接受,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向世界各国派遣维和部队,并且积极同国际社会一道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犯罪和毒品犯罪。中国共产党在国家积极参与国际人权事务中发挥领导作用,我国先后批准、加入26项国际人权文书,注重与人权机构展开交流对话,并积极推动国际人权机构改革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懈奋斗。
  中国始终坚持走符合国情的民主发展道路。民主的道路并非绝无仅有,既不应以自己的标准丈量他国民主发展水平,也不应照搬他国民主模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主写入宪法,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走出了一条中国式现代化民主道路。中国既不允许外部势力干涉中国民主制度,也不寻求输出“中国模式”。相反,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倡议之目的是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积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加强同各国的合作,关注人类前途命运。民主形式多样,但归根到底体现在人民是否当家作主、民生发展水平如何,而并非作为争取选票之政治工具。中国式民主让中国发展步入快车道,也是中国推进涉外法治的制度基石。
  
  制定《反外国制裁法》等法律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围绕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等,充实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的法律“工具箱”。2021年6月,针对反华势力利用各种借口对我国进行造谣污蔑和遏制打压,无端对我国实施制裁的恶劣行径,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反制裁斗争实践,遵循国际惯例,审议通过了《反外国制裁法》。该法规定,外国国家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以各种借口或者依据其本国法律对我国进行遏制、打压,对我国公民、组织采取歧视性限制措施,干涉我国内政的,我国有权采取相应反制措施。对于外国国家、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协助、支持危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行为,需要采取必要反制措施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反外国制裁法》坚持问题导向,建立了反外国制裁的基本制度框架,有针对性地解决了涉外法律斗争的现实紧迫需要,为我国依法反制一些国家所谓制裁和非法干涉提供了法律依据。7月23日,我国首次根据该法对美方6名人员和1个实体实施制裁,《反外国制裁法》的威力初步显现。
  202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数据安全法》,通过立法加强数据安全保护,确立数据安全审查制度和出口管制制度,对境外执法机构调取境内数据时有关组织和个人的相关义务等作出规定,提升了国家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有利于有效应对数据这一非传统领域的国家安全风险与挑战。
  2021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个人信息保护法》,其中设专章规定了个人信息跨境提供的规则。《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还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做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个人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赋予法律必要的域外适用效力。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正式实施及首批配套制度落地
  在“十四五”和2035远景目标开局之年,我国坚持深化改革开放,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依托我国大市场优势,促进国际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在这样的背景下,《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应运而生。世界面临前所未有之大变局,而中国正不断寻求发展机遇,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带动经济腾飞。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是党中央着眼于国内国际发展大局,深入研究、统筹考虑、科学谋划作出的重大决策,彰显了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和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的重大举措。在海南全岛设立自由贸易港,充分考虑了海南的区位优势、贸易条件和国家战略,目的是让海南成为对外开放新门户,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在投资、贸易等领域吸引世界投资者、贸易者目光,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从而持续优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出台,海南地方立法机关及政府通过广泛调研和科学研究,用好用足立法权限,相继推出《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以立法促进法治,为海南高质量高标准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实现更高水平开放夯实法治根基,为我国其他城市深化改革开放进行示范。此外,2021年2月1日生效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及《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版)在外资准入限制方面有了不同程度的进一步开放举措,对于境外投资者而言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海南成为外商投资高地进一步奠定基础。   
  
  世界环境司法大会等生态环境重要国际会议在我国举行
  2021年5月26日至27日,世界环境司法大会在我国云南省昆明市举行。来自27个国家最高及各级法院法官,国际组织代表和驻华使节共计160余人参加会议。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大会通过了《昆明宣言》,倡议秉持生态文明理念,持续深化环境司法领域国际合作交流,携手应对全球环境危机,为建设美丽世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发挥积极作用。《昆明宣言》提出了环境司法的三大原则、四大措施和三个着力点,共10条内容。《昆明宣言》以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为目标,倡导进一步深化环境司法国际交流合作,共同推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为共建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共同未来作出努力。《昆明宣言》着眼国际环境权益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各国均应保护人民的环境权益,并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在加强全球环境危机的司法应对方面,提出了司法解决方案。《昆明宣言》体现了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环境法原则,倡导运用法治手段推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
  2021年10月11日,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第一阶段会议拉开了帷幕,后举行了COP15高级别会议,包括领导人峰会和部长级会议,举办了生态文明论坛。大会提出了“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这样一个鲜明的主题。作为本次会议的标志性成果,《昆明宣言》为“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磋商提供了政治指引,体现了各国采取行动扭转当前生物多样性丧失的趋势,并确保最迟在2030年使生物多样性走上恢复之路的决心和意愿,将为全球环境治理注入新的动力。中国提出了务实而有力度的东道国举措,包括宣布成立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正式设立第一批国家公园、出台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等一系列东道国举措。尤其宣布成立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进一步展示了中国同国际社会一道推动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迈上新台阶的雄心和行动。相信这些举措将有力引导各方调动资源、务实行动,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拓宽各种资金的投入渠道,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提供更大的支持,共启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的新进程。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
  2021年4月15日,中国向东盟秘书长正式交存《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核准书。11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宣布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达到协定生效门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
  RCEP是由东盟10国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共同推动达成的大型区域自贸协定,是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互惠的大型区域自贸协定,产生了目前全球经济体量最大的自由贸易区。RCEP通过降低或取消区域成员国之间的市场准入壁垒,使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更加紧密、畅通,逐步形成一个更加开放、广阔,更具潜力的一体化大市场,助力扩大区域贸易,吸引资本流入,在区域各成员国经济产业结构的多样性和互补性影响下,形成新的贸易投资增量,进一步激发区域市场潜力,促进中国及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RCEP生效,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最终实现零关税,区域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将显著提高。通过RCEP,中国和日本、日本和韩国首次建立自由贸易协定,有望形成中日韩大市场,培育和释放区域贸易投资新的增长点与开放福利。亚洲经济体是自由贸易区建设的重要参与方,区域内纵横交错分布着众多双边与区域自贸协定,RCEP正是区域内现行经贸规则的“整合器”,为区域内打造统一的经贸规则,提高自贸协定利用率,彰显了普惠包容的合作理念和渐进务实的开放原则。RCEP构想由东盟提出,协定生效巩固且提升了“东盟+1”自贸协定的各类贸易规则。要摆脱疫情的冲击,扩大贸易和投资领域,增强成员国供应链的韧性,RCEP将会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RCEP再次证明,中国致力于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强调包容性而非排他性的合作,在发起“一带一路”倡议之后,中国再次发起“群聊”,希望通过合作共同把蛋糕做大,进一步加强中国同周边国家的融合发展,全面深化利益交融,让民心相通,为缔约国人民带来更大福祉。
  
  中国正式提出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的前身TPP是美国奥巴马政府时期主导谈判的,此前中国并未参与谈判。当今世界正在经历新一轮大变革大调整,中国则迫切需要积极参与到全球治理的变革中。自新冠肺炎疫情在西方世界暴发以来,世界格局加速演变,保护主义、单边主义甚嚣尘上,经济全球化正在遭遇前所未有的阻碍,多边贸易体制岌岌可危。在单边主义思想影响下,美国退出自己发起的这一自贸协定谈判。尽管CPTPP中仍然存留美国“遏制中国”思想之残存,但不可否认的是,CPTPP仍然是当今标准最高的自贸协定之一,加入CPTPP对中国而言能够更加有效地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推动贸易法治化、自由化、便利化,而RCEP的顺利落地为中国加入CPTPP累积了更多经验。
  中国开启加入CPTPP谈判的进程,也是标志着中国进一步参与到全球治理变革。全球治理变革表面上是国际舞台的合作较量,实际上是国家之间的制度博弈。在参与国际治理变革中,充分了解国际法律制度和各国法律制度,加强与各国在法治领域的交流合作,共同促进国际法治发展。CPTPP作为一揽子规则,我国若想加入,就需要在相关国内规则方面进行对标,同时在执法、司法各方面进行理念的转变,真正做到落实协定。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相互借鉴,协同发展,灵活运用国内外法律规则开展博弈,为加入CPTPP做好准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
  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第二十六届大会就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一切合法权利,并立即把国民党集团的代表从联合国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驱逐出去的2758号决议进行表决。表决的结果是,决议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压倒多数通过。当电子计票牌显示出表决结果后,会议大厅迅雷般的掌声轰鸣,持续达两分钟之久。不少国家的代表放声高歌,热烈欢呼,有不少人像过节一样情不自禁地跳起舞来。这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时刻,是一个辉煌的时刻,是一个永远值得纪念、值得中国人民以及全世界热爱和平、主持正义的国家和人民感到自豪的时刻。回顾过去,记忆犹新:1950年9月,在美国操纵下,第五届联大否决了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的提案,决定由大会组成七人特别委员会,审议中国代表权问题,在未作出决议以前仍允许“中华民国”的代表占据联合国席位。
  50年后,中国的国际面貌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纪念会议上的讲话中表述的那样:“新中国恢复在联合国合法席位,是世界上的一个大事件,也是联合国的一个大事件。这是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和主持正义的国家共同努力的结果。这标志着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中国人民从此重新走上联合国舞台。这对中国、对世界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在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之时,尽管不稳定的因素仍然存在,但是和平发展的进步力量仍然是主要趋势,不可阻挡,全球化将继续深入。中国秉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态度,始终以联合国为核心,遵守以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国际秩序,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在联合国舞台上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体现大国风采。
  
  中国“入世”20年
  2001年12月11日,历经长达15年的艰难谈判,中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第143个成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不断扩大开放,激活了中国发展的澎湃春潮,也激活了世界经济的一池春水。”加入世贸组织2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国人民的艰苦奋斗中,我们把握入世带来的发展机遇,为中国经济发展按下“快进键”。20年来,中国GDP从11.1万亿元增至101.6万亿元,占世界比重增至17.4%;货物出口额增长7倍,占世界比重增至14.7%,居全球第一;服务出口额从3243亿元增至19357亿元,增长5倍;利用外资占世界比重增至15%,稳居发展中国家首位。
  在这20年中,中国对内不断完善自身制度,积极向世界贸易组织规则靠拢,对外不断增强对外开放政策的可预见性、稳定性和透明度,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外资企业对中国经济信心显著增强。中国坚定支持多边贸易体制,本身也是对世界发展的积极贡献。中国始终是多边贸易体制的坚定支持者、积极参与者和重要贡献者。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重大战略部署,这是根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的变化提出来的,是塑造我国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战略举措。今后,中国将进一步高举多边主义旗帜,以高水平开放带动全面改革深化,在更多关键领域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规则体系,推动建设开放型经济体系。
  
  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21)召开
  2021年11月12日,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21)召开,本届论坛主题为“‘一带一路’国际经贸规则创新与完善”。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法学会会长王晨出席并发表主旨演讲。来自中国、俄罗斯、巴西、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柬埔寨、古巴等20个国家和地区以及国际组织的代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出席。来自我国和印尼、柬埔寨、巴西、泰国、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非洲统一商法组织等的代表作了发言。
  当前世界面临新冠疫情反复、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国际法治遭遇严峻挑战的局面。国际法是国际社会公认的行为准则,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始终致力于协调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坚持提高我国依据国际法参与国际治理的能力。在海洋、极地、网络、外空、核安全、反腐败、气候变化等关键领域,加强中国对国际规则制定的参与程度,提升中国国际话语权。中国始终致力于弘扬国际法治,坚持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反对霸权和强权政治,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动国际秩序朝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确保国际规则有效遵守和实施,坚持民主、平等、正义,建设国际法治。
  ● 责任编辑: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