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梅案”申诉马拉松》专题报道之二

申诉之路: “三代人”20年的命运反转

“两梅”冤案,不仅使我们两个无辜者遭受来自精神、心灵和病情等长期的纠缠折磨,而且给我们梅家的大大小小都带来了不幸和心灵上的沉重打击……视女儿为掌上明珠的我,当女儿无论在学习、生活上都需要她爸爸关怀的时候,当自己人到中年事业兴旺的时候,我俩却身陷囹圄达数年之久,这怎不叫人心酸揪心和悲伤呢?

——节选自梅吉祥梅吉扬申诉状(1998年2月18日)


   2015年4月20日,是一个月一次的探监时间。
   早上7点半,梅吉扬就从家中赶往监狱,为了能早点见到哥哥,他要带着会见单去排队,这是出狱后十年间他几乎每个月都会做的事情。而这次稍有不同,远在国外的小弟回国,梅吉扬把自己的会见机会让给了弟弟。
   约9点钟,梅吉祥的姐姐梅芝芳、弟弟与其女儿梅华从后门家属会见入口走进了上海市提篮桥监狱。
   梅吉祥已经以“杀人犯”的名义在这里呆了将近二十年。在这二十年间,梅吉祥总共写了1173封申诉信,平均每周一封,内容无一例外都是坚称自己是被冤枉的,凶手另有他人。
   而在“两梅案”发生近二十年后,梅家每个人的命运也都发生了令人扼腕痛惜的转折。


“两梅”坚持“喊冤”

   阅读当年11月21日到28日的庭审笔录可以看出,梅吉祥从坚称自己冤枉到承认杀害顾敏黎,再到预谋杀害顾敏黎,最后到与弟弟梅吉扬共同预谋策划杀害顾敏黎的整个过程。
   1996年1月,案件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梅吉祥首先翻供。在看守所与律师郑传本会见时,他们抱头痛哭,声称是被冤枉的,并称经历六天六夜的连续审讯,自己的身体和精神已经崩溃,口供完全是遵照办案人员的意思所写。而最让梅吉祥后悔的是,在1995年11月28日的询问中,他被迫交代了弟弟梅吉扬也参与杀害了顾敏黎。
   “坦白说,我并不怨恨哥哥,那六天六夜,他遭受的完全是非人的待遇,让我痛恨的是公安办案人员的失职与渎职。被害人顾敏黎从案发到现在,近二十年已经过去,她从没说过案发时我也在场,相关证据也证明我当时不在场,可就是如此,我还是被判了有期徒刑十二年。”梅吉扬说。
   经查阅当年顾敏黎口供、庭审现场笔录以及走访当年证人,均印证了梅吉扬当时未曾参与杀害顾敏黎。
   “梅吉扬之所以会被判刑,是因为该案件还没走司法程序之前,《案件聚焦》已经播出,将大梅小梅共同认定为了凶手。”从2006年起就为这起案件奔走的退休检察官刘炳华说。
   据了解,《案件聚焦》是当时上海一档法治电视节目,最早记录了公安、检察院对案件的处理过程,节目制作人员与公安检察机关人员有密切关系,具有较强倾向性。
   “我犯罪的舆论已经形成,警察即使发现了我是被冤枉的,也将错就错,法院也判我有罪。与我的生命和自由相比,他们的面子更重要。”梅吉扬说。
   从1995年11月下旬两梅被刑事拘留到两审宣判被关押到监狱,近二十年来,梅吉祥、梅吉扬两兄弟一直通过各种途径写申诉信、递材料,梅吉祥写的每一封申诉信都会附上编号,最近一封的编号为1173,平均每周一封,申诉信的内容除了表达对于亲人的愧疚之外,几乎都是为自己喊冤,从各个角度说明自己不是凶手。
   据梅家人介绍,这期间曾有相关部门表示可以为梅吉祥减刑,但前提是梅吉祥必须写下书面的认罪书,梅吉祥表示:“把牢底坐穿,也不会认罪,坚信法律能还自己一个清白。”
   与仍在坐牢的哥哥相比,梅吉扬已于2005年1月出狱,比判决的十二年刑期少服了近三年刑,这是经过三次减刑的结果。据梅吉扬介绍,出狱后,法院多次主动从中协调,帮助梅吉扬回到了原飞轮实业有限公司商情部上班,具体负责公司飞轮报的编辑等工作。一年后,梅吉扬辞去这份工作,到了常州市弟弟梅涛所办的小工厂,一边打工一边继续着申冤之路。
   “没有被害人的指控,单凭经过逼供、诱供后的口供定了我的罪,到监狱服刑后,又在我坚持不认罪的情况下,三次为我减刑,并主动促成我回原单位工作,这恰恰说明他们也知道我是被冤枉的,不管怎么样,申冤之路我一定要走下去。”梅吉扬说。


“两梅”父母的申诉之路

   在华兴路两梅父母梅安燧、凌爱玉狭小逼仄的家中,谈起因“两梅案”而遭受牢狱之灾的两个儿子,今年84岁高龄的梅母凌爱玉数度哽咽,但是眼睛里已经没了泪水。在案发之初的调查审讯阶段,凌爱玉也被拘留了两天两夜,警方认为她是“两梅案”的知情者,凌爱玉“尝过了‘808’、电警棍、拳打脚踢的味道,(也坚称)梅吉祥没做过,也没对我讲过。”最后,警方将凌爱玉以“取保候审”名义释放。
   梅安燧、凌爱玉的申诉之路,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从1995年到2005年的前十年,两个爱子身陷囹圄,三儿子早在案发前数年就已经在国外定居,几乎每次上访都是梅安燧、凌爱玉两位老人自己出门,三女儿梅芝芳陪过几次。
   在这十年中,梅安燧、凌爱玉先后去北京相关部门上访二十二次,往返北京上海的火车票两位老人至今还保存着,去上海两级法院、检察院的上访次数早已无法统计,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希望通过自己的坚持和递上去的申诉材料,能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从而促成“两梅案”的再审。那时他们还曾遇到过上海高院一位法官愿意为他们说话,还给过他们一千元钱补贴生活。
   从2005年至今的后十年,梅吉扬出狱,再加上身体状况急剧下降,梅安燧与凌爱玉更多的是选择在家中准备申诉材料,然后通过邮局一封封寄出去,多年来家中挂号信的存根已经积攒了厚厚的一沓。
   在二十年的申诉之路中,两位老人也曾看到过希望,最高院信访部门的工作人员曾说过从他们提供的材料来看,这的确是一件冤案,会尽快核实相关情况给他们一个交代,上海市两级法院也曾有信访接待人员表达过相同的意思,但是后来都不了了之。
   梅芝芳说,这二十年来,梅安燧、凌爱玉本就少得可怜的退休金除了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之外,都花在了申诉之上。如今老人都已是八十多岁高龄,身体出现了多种疾病,每天都要吃药,真怕他们等不到两个弟弟洗刷冤屈的那一天。
   在梅家三次采访过程中,记者曾两次遇到梅安燧和凌爱玉吵架,虽然听不懂上海话,但是从凌爱玉激烈的语调和表情中可以看出她心中积攒的愤懑。“多年申诉之后却看不到任何希望,母亲的情绪已经积压到了极点,精神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经常会冲父亲发脾气。”梅芝芳说。


二十年三代人的命运反转

   “两梅案”的发生,改变的不仅仅是梅吉祥和梅吉扬的命运,整个梅家人几乎都完全偏离了原来的生活轨迹:两梅由工厂骨干沦为阶下囚,两个家庭分崩离析;两梅的父母步入晚年却奔走在申诉之路上,两梅的二姐梅芬入党以及进入居委会工作的机会都随着“两梅案”的发生化为泡影。
   “如果没有‘两梅案’,梅家应该是一个很幸福的大家族,但是现在一切都不同了。更让人心痛的是,随着二十年申诉无果,梅家人的精神状态已经濒临崩溃。”从2006年开始以志愿者身份接触梅家的退休检察官刘炳华说。
   最让梅家人不愿看到的是,“两梅案”已经开始影响到了他们的第三代——梅华(化名)和梅静(化名)。
   二十年后,案发时年仅9岁和4岁的梅华和梅静都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但两人至今没有男友,虽然外人并不知道她们的身世,可她们的心结难除。
   据梅华讲述,自从知道母亲指控父亲是杀人凶手之后,梅华就陷入到了痛苦与不解之中,小小年纪的她开始学着和爷爷奶奶一样,不断回忆着案发当天的情况、父母之间的关系以及她能想到的各种细节,并将这些写成一封封申诉信,或通过邮寄,或者亲自去信访部门反映情况呈递材料,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力量,为洗刷父亲和叔叔的清白贡献一份力量。
   近二十年来,梅华始终想不通母亲顾敏黎在医院养伤期间,自己曾数次追问凶手到底是谁,母亲却始终保持沉默,她也无法理解母亲伤好出院之后为什么要执意回到案发现场的家中居住,为什么在每天晚上没有爸爸梅吉祥陪伴就睡不安稳的情况下,在案发四个半月后突然指控父亲梅吉祥是凶手。
   与这些相比,更让她不解和伤心的是母亲顾敏黎和外婆一家对自己的态度和行为。在梅吉祥被关押期间,梅华曾经独自在人民路的家中居住了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可外公与小姨夫竟然几次晚上过来砸门,恐吓梅华不要在这里住,甚至还趁她上学的时候把家中门锁换掉,迫使她在居委会办公室住了两天。
   1998年到2002年,经过法院判决后梅华随顾敏黎生活在人民路的家中,这期间正是梅华12岁到16岁的青春期,但“这四年就好像噩梦一样”。四年时间里,做饭洗衣服等家务都由梅华在繁重的课业负担之后来做,而外婆陈玲仙和小姨顾某黎每天都会刻意躲避着梅华聚在一起小声说着什么,单独相处时母亲顾敏黎也刻意回避着梅华,“好像有一堵无形的墙横亘在我和母亲、外婆一家中间,我搞不懂这是为什么。”
   “2002年,人民路拆迁,母亲拿走了大部分的拆迁补偿款,抛下我和外婆一家居住,我则由已年过七旬的爷爷奶奶抚养,再也没有了外婆一家和妈妈的消息。”梅华说。
   据梅华和刘炳华讲述,2006年梅华考上大学,他们曾经通过外婆陈玲仙所属的退管会(退休管委会)找到地址后去过外婆家一次,但是陈玲仙一家并不欢迎梅华的到来,还拿着笔和纸让梅华写“妈妈是爸爸杀的”,此事最终以陈玲仙拨打110,梅华被迫离开告终。
   与梅华相比,梅静的遭遇也好不到哪里去。父亲梅吉扬入狱后,她随母亲陆静英生活在人民路的家中,由于陆静英要挣钱维持两个人的生存,她的童年缺少陪伴,养成沉默寡言的性格。2002年拆迁之后,陆静英带着梅静借住在外婆家,至今没有属于自己的固定居所。“我们的户口都是空户(户籍所在地房子已被拆迁)。”梅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