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梅案”申诉马拉松》专题报道之一

20年前的离奇“杀妻案”

编者按

   上海一公司职员顾敏黎在家中被人砍成重伤,其丈夫梅吉祥及双胞胎弟弟梅吉扬被警方认定为凶手。法院终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梅吉祥死缓,梅吉扬有期徒刑12年。这起发生在1995年7月6日的离奇“杀妻案”,就是引发法律界和舆论界质疑长达二十年的“两梅案”。
   二十年来,以郑传本、王文正为主的数位法律人认为此案“存在重大冤情”,坚持为该案奔走呼吁。其间,退休检察官刘炳华介入此案,称找到了“疑似”真凶,并于2012年开始向上海市相关部门进行实名举报。然而,“两梅案”始终没有任何复查再审的迹象。该案陷入了“申诉者持续奔走呼吁,官方却始终保持沉默”的尴尬困境。
   如何主动打破这种困境,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考验着司法机关处理公众质疑的能力,也考验着司法机关纠正冤假错案的勇气和决心。
   本期聚焦关键词:“两梅案”


   2015年4月16日,晚。
   夜上海的帷幕刚刚拉开,在高楼林立霓虹闪烁的闸北区老北站,有一片显得与这个国际开放型大都市格格不入的破旧棚户区,一对年过耄耋的老夫妻就生活在其中一条狭窄逼仄的弄堂里,每天承受着念子之痛。
   十年间,这对老夫妻几乎是每天雷打不动地互相搀扶着下楼,走过很短很长的巷子,到街边的邮局里寄出一封封申诉信件,但是绝大部分的时候,这些信件都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他们,就是被称为“沪版佘祥林案”的“两梅案”当事人梅吉祥(大梅)、梅吉扬(小梅)的父母梅安燧和凌爱玉。
   让时光倒流至20年前,1995年7月6日,是老夫妻永远不愿意回忆起的日子,从这一天开始,厄运便降临到了生活虽不富足却平淡幸福的梅家人身上。


两梅的成长轨迹

   1958年5月,梅吉祥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父亲梅安燧,母亲凌爱玉,与他一同出生的还有一个双胞胎弟弟梅吉扬,这两兄弟也就是上海“两梅案”中为人所熟知的大梅、小梅,他们上有三个姐姐、下有一个弟弟。
   据梅家人与周围邻居回忆,两梅从小就是众人眼中的“邻居家的孩子”,懂礼貌,尊敬人,心地善良乐于助人,“从小学习成绩很好,见了谁都会打招呼,在邻居中口碑很好,我是看着他们长大的。”比两梅年长几岁的邻居连凤娣说。
   1979年3月,梅吉扬接妈妈凌爱玉的班,进入新华灯具厂工作,经过努力和付出,成为劳资科的科长,负责劳资与安全工作。在工作期间,由于表现突出,梅吉扬入了党,成为一名共产党员。
   1980年,原在上海第三航务工程局工作的大梅梅吉祥也调入了新华灯具厂,并拜一名倪姓女工为师,学习车工。据倪师傅回忆,梅吉祥为人谦虚,懂礼貌,每天都会早早到车间,提前把工作台清理干净,上下班时都会和同事打招呼。五六年后,由于工作表现突出,梅吉祥先后成为新华灯具厂计量工、销售员。
   在此期间,梅吉祥、梅吉扬先后结婚生子,兄弟两家共同居住在南市区(后并入黄浦区)人民路169号,拥有独立的卧室,共用一间厨房。梅吉祥与妻子顾敏黎育有一女梅华(化名),梅吉扬与妻子陆静英育有一女梅静(化名)。
   在梅家人的回忆中,那段日子梅家的生活可谓平淡幸福,梅安燧和凌爱玉有退休金维持生活,两梅以及陆静英都在新华灯具厂上班,顾敏黎在蓬莱餐厅做财务工作,三个姐姐也都组建了家庭或者有了归宿,虽然每个人的收入都不高,但是足以保证一家人的正常生活,这在那物质匮乏的年代已经很不容易了。最令梅安燧和凌爱玉高兴的是,两个儿子与儿媳之间感情都很好,婆媳、妯娌之间关系也不错,再加上下一代梅华和梅静的出生,更是为这个大家庭增添了欢乐。
   然而,谁都没有想到的是,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不到十年时间,一场噩梦便降临到了梅家人的头上。


离奇的杀妻案

   据梅家人回忆,这一切的转折,应该从顾敏黎下岗重新找工作开始。而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顾敏黎的母亲陈玲仙与舒某。
   两梅的三姐梅芝芳为人直爽,曾在梅吉祥家借住两年,因此“与顾敏黎关系非常好”。据梅芝芳回忆,1994年7月,顾敏黎离开蓬莱餐厅到华玺国际贸易公司(下称华玺公司)任财务一职,其介绍人为舒某。在这之前,舒某曾介绍陈玲仙去华玺公司工作,由于年龄职业经验等原因陈玲仙无法胜任,这才又介绍了顾敏黎。
   在华玺公司工作期间,顾敏黎与舒某在同一间办公室工作,舒某经常开车接送顾敏黎上下班。
   这种情况持续了接近一年,1995年7月2日还发生了令时年8岁的梅华印象深刻的一件事。据梅华讲述:“1995年7月2日那天,爸爸、我、妈妈、小阿姨(顾敏黎的妹妹顾某黎)和她的儿子一共5人去看汽车展览。那天刮着大风,下着大雨。由于展览馆里人太多,我们就和爸爸走散了。我们打着伞准备回家的时候,正好碰上妈妈单位里的同事(舒某)也看汽车展览,他用轿车把我们送回了家。”
   这之后的第五天,也就是1995年的7月6日,当时震惊上海并引发一场近20年争议的离奇杀妻案即“两梅案”发生了。
   在媒体报道中,对“两梅案”的案发情况有一个经典描述:1995年7月6日早上8时许,大雨滂沱,39岁的被害人顾敏黎在家中被人杀成重伤,上午10时许,丈夫梅吉祥因患眼疾请假回家休息,发现躺在血泊中的妻子,立即拨打120呼救,并同时通知其孪生兄弟梅吉扬赶往医院。顾敏黎经医院两次手术抢救脱离危险。
   通过1995年7月6日下午南市区公安分局刑侦队制作的案发地《现场勘查笔录》,依稀可以还原当时现场的情况:现场位于人民路169号内,系二层砖木结构,呈东西走向,中心现场位于该号底层进入总门的东西向走道及进入总门右侧的第一间房间内,走道门(即:总门)上未发现异常痕迹,紧靠着走道南侧墙壁,从靠近走道门处开始由东向西连续停放着三辆自行车,在第三辆自行车下方的地面上发现留有一只痰盂盖及一只女式黑皮鞋,同时在该自行车的网兜内留有一件带有血迹的灰色雨披及一条带血的裙子,紧靠该自行车网兜下方的地面上留有少量滴血;房内的床头柜上发现留存有一件带血的男式白色T恤衫,在沙发上还发现两只留有血指纹的装衣服的马夹袋(已提取,上留有的血指纹条件极差);紧靠沙发靠背的墙面上发现留有少量血迹及毛发;在冰箱冷藏室的门上发现留有大量血迹及若干毛发;在进房门右侧的南墙距地约30公分的墙面上留有血痕及血手套印;在洗衣机南端前侧的地面上发现留有若干毛发。
   对于顾敏黎的伤情,第一时间收诊顾敏黎的上海仁济医院《首次病程录(1995年7月6日)》是如此描述的:患者顾敏黎,女,39岁,头面部多处刀砍伤伴出血3小时入院,头面部多处刀砍伤,全身血迹,随后救护车送我院,入院检查:神志恍惚,全身血迹,血压零,心率142次/分,律齐,心音尚有力,两肺(一),腹平软,肝脾未及,无压痛。头面部多处皮肤裂伤,有外伤及颅骨、双瞳等,92.5CM对光好,四肢有力。诊断头面部皮肤裂伤,失血性休克,在急诊室予抗休克治疗,同时头部加压包扎,随头颅CT检查,颅内未见明显异常,送手术室予清创缝合治疗。
   是梅吉祥发现妻子顾敏黎被害并将其送往医院就医的。可案发4个月后,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被害人顾敏黎的母亲陈玲仙向警方报案,称梅吉祥便是凶手。案子被定性为故意杀人,经过长时间的审讯,梅吉祥供出作案同伙孪生兄弟梅吉扬。
   1995年12月4日和6日,梅吉祥、梅吉扬两兄弟先后被南市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一桩血案的两个版本

   1996年1月,案件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梅吉扬首先翻供。在看守所与律师会见时,他抱头痛哭,声称自己是被冤枉的。
   12月1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不公开审理两梅杀人案,两梅的辩护律师分别是郑传本、王湘堡、盛诗柔和陈春孚。
   1997年2月,法院一审判决梅氏兄弟犯故意杀人罪,梅吉祥被判死缓,梅吉扬被判12年。
   1997年末,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997年,该案被评为上海市直机关百件好事之一。
   然而,这件被评为“百件好事之一”的“两梅案”,在官方与民间却存在着两个版本。
   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中,“两梅杀妻”的经过与动机是如此描述的:被告人梅吉祥因婚姻家庭矛盾萌生杀妻歹念,并纠集被告人梅吉扬预谋共同行凶。1995年7月6日上午8时许,被告人梅吉祥在家中以向妻子顾敏黎索取钱款为由,借故寻衅,当遭到顾拒绝后,被告人梅吉祥即取出事先准备的柴刀朝顾的头部猛砍数刀,致顾当即昏倒;此时在一侧等候的被告人梅吉扬闻声上前,按梅吉祥的授意先后传递木凳、菜刀,被告人梅吉祥再次用木凳、菜刀猛砸猛砍顾的头部,被告人梅吉扬用菜刀砍伤顾的脸部和右手,之后,被告人梅吉祥唯恐顾不死,还用皮带猛勒顾的颈部。行凶毕,两名被告人伪造现场后分别佯装去单位上班。当日10时15分左右,被告人梅吉祥借故回家,见顾尚未死去,不得已而请求救护。在医院抢救期间,被告人梅吉祥唯恐罪行败露,利用家属护理的机会,先后两次拔去插在顾敏黎口中的胃管,还将水银体温表折断在顾的口中,企图杀人灭口。两名被告人的杀人行径,造成被害人顾敏黎头部多发性裂伤、颅骨骨折,硬脑膜外、下血肿、蛛网膜下出血致右眼失明、右侧上、下肢无自主活动而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构成重伤。
   当时的报道中,也普遍将两梅描述成了杀人魔头的形象。
   例如1995年12月8日《解放日报》发表的题为《是谁残害了她?——南市警方破获一起罕见凶手大案》就将梅吉祥描述为“平时给人印象是逢人必躬、见上级唯唯诺诺。然而,在家里他却是个“主宰”一切的家长,只因妻子不满其经常搓麻将,他便萌生了杀妻的念头。”并为两梅加了一段对话:“梅吉祥对住在一板之隔的孪生弟弟梅吉扬说:‘我已下定决心干掉她,到时你能否帮帮忙。’弟弟梅吉扬闻声说:‘兄长既要如此,你看着办就可以了。’俩人经过周密谋划,决定在6日动手杀人。”
   而1995年12月8日《文汇报》“疑案探密”栏目刊登的《梅吉祥泄愤杀妻,孪生弟助兄为虐》写道:心胸狭窄的梅吉祥早就怀疑妻子有外遇。几次盯梢,均未发觉妻子不轨。梅吉祥平时喜欢搓搓小麻将。顾敏黎一旦发现,当场给以颜色,当着牌友将他揪回家。顾敏黎在家庭经济上对他卡得很紧,独揽财权……梅吉祥为此对妻结怨颇深,产生杀妻念头。
   但两梅及其家人却竭力否认官方认定的事实,梅吉祥坚称自己根本就没有作案时间,“7月6日上午7时35分左右,外面正下着雨,我带着女儿出门,妻子在家里。我先送女儿到暑托班,约7时50分到的,因暑托班离厂很近,我7时55分到了厂。自己上了一会儿班,就觉得眼睛不好受(那几天正患红眼病,昨天还为此请病假一天),就向单位科长姓邱的签字请病假离厂,离厂时估计10时许,然后我骑自行车回到家里,当时我看到总门虚掩着,我走到房间门前看到房间内地上流了一地的血,再进屋一看,我妻子躺在沙发上浑身是血,我赶紧叫她,但她不答应我。我马上打电话120,叫救护车。”
   梅吉扬对于自己受指控更是不能理解:“我当时一直在厂里上班,我的同事都可以为我作证,而且就连顾敏黎本人都从来没有指控过我,为什么要抓我?庭审期间,法院竟然从未让我和顾敏黎当面对质就判我有罪,天底下有这样的事吗?”
两梅案发时不在场的说辞,都分别得到了当时工厂数名工人的证实。
   而两梅的父母、三个姐姐以及梅华都在努力回忆着案发前后所经历的种种细节,证明梅吉祥根本就不存在杀人的动机,梅华还特意提到了案发早上的一件事:“7月6日早上,我和爸爸7点15分起床。我往窗外一看,外面刮着大风又下着大雨。爸爸说,今天大风大雨,暑托班还是不要去了。接着妈妈也叫我不要去。我吵到灶间里,对爸爸说如果你不送我去暑托班,我就不吃早饭。爸爸就同意我去暑托班了。如果爸爸真的准备今天杀妈妈,应该要把我支走才对,为什么非要把我留在家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