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院执行“一件事”改革巧解执行难

  打官司怕输,但比怕输更让人头疼的是什么?赢了却拿不到钱!
  解决执行难问题,不仅关乎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还被视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在浙江,全省法院执行“一件事”改革,疏通执行工作中的“数据共享难”“业务协同差”“司法拍卖拍前调查不充分”“拍后过户手续繁”等难点堵点,取得不错的成绩。
  他们具体是如何做到的呢?
  
  铺就执行“高速路”
  “执行难”一度被认为是司法顽疾,不仅司法系统对其头痛不已,甚至社会公众也早有耳闻……
  2021年9月,浙江省宁波市的王先生听从朋友建议,在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拍到一套心仪的房产。办手续前,事先做了一些功课的他,听说需要跑多个地方办理多份手续才能完成过户,便提前安排好手头的工作,腾出了充裕时间。
  就在他“摩拳擦掌”之时,接到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一通电话。通过执行干警的一步步指引,王先生利用手机进入微信小程序“移动微法院”,在线确认了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上传了必要的材料。紧接着,通过税务部门发来的税费缴纳短信链接,王先生在PC端完成了扫码缴费。在线确认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后的五个工作日,王先生顺利收到了不动产登记中心寄来的不动产权证。
  操作流程如此快捷简便,是王先生始料未及的。经过亲身体验他才明白,原来宁波已实现司法网拍不动产登记“一件事”“零次跑”,全程实现线上办理。“本来我还对购买网拍房有顾虑,有购买经验的朋友帮我分析利弊时,让我做好心理准备,结果没承想这么顺利。我一定要跟朋友他们炫耀一把,让他们羡慕……”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魏新璋向记者介绍:“近两年,浙江法院着眼当事人的每个‘一件事’,从资产处置调查难、跨域执行效率低、财产办证手续繁等难点堵点入手,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三张清单’为抓手,以‘最佳应用’为标尺,大力推进执行‘一件事’改革的最新成果。”
  网络司法拍卖是执行处置财产的主要方式。但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司法拍卖普遍存在拍前调查不充分、部门信息交互不畅、成交后过户手续繁琐等弊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要多部门多次跑、重复递交材料等一系列问题。为了解决这些“硬件问题”,浙江法院将原来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权属调查、违章建筑调查、税收缴纳、转移登记等20余项协助事项,从线下“搬到”线上。
  2021年8月20日下午,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胡法官通过手机,向不动产登记中心、车管所发出了协助请求,要求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和车辆,仅仅过了几分钟,胡法官手机就跳出了一条信息,显示“已完成对被执行人名下车辆、房产的查封登记”。
  胡法官使用的“神器”正是当天上午启动的“奉化区综合治理执行难E键联办”平台——帮助执行法官实现在线高效办理多个执行事项的好帮手。
  这之前,执行人员办理执行事务需要在各协办单位之间“来回跑”“反复跑”,不仅耗时更耗力。现在通过平台将“人员线下跑”变为“数据线上跑”,而且可以一键发起多个协助事项,办事效率呈“几何式”倍增。
  与此同时,通过平台,协同事项在线办理进度全程可见,办理期限自动提醒,逾期办理自动警示,通过智能监管大大提升执行联动的规范化水平。平台不仅可实现其他协办单位对法院的“单向协助”,而且可实现入驻平台各单位之间的“双向”“多向”协作,应用功能可不断拓展深化。
  据悉,目前平台已横向联通29家职能单位和金融机构,纵向贯通全区12个镇(街道),下设财产查控、信息查询、执行协控、司法网拍、打击拒执、联合激励6个模块,将绝大多数高频执行协助事项整合到平台上。
  “查控难”“信息共享难”“过户难”……被一一击碎,一条便民利民的执行“高速路”在浙江省已铺就成功。
  
  “卖”得规范,“买”得放心
  “真没想到,半天不到就拿到了车辆登记证,效率太高了!”2021年7月14日,温州的张先生在网上成功竞拍到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处置的一辆小轿车后,来杭州仅用半天时间就办理了车辆登记证。
  不怨张先生大惊小怪,按照以往的司法拍卖方式,拍卖前张先生需要先到车辆停放点实地看车,竞拍成功后再到法院支付尾款,之后再到税务局缴齐税款,最后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以上流程因为要跑多个部门,从竞拍开始到成功提车至少需要一周时间。
  而现在,张先生只需在线全面了解车况,通过360°全景展示在网上看车,选到心仪车辆后,提前缴纳保证金,最终成功拍到了这辆小轿车。网上缴纳尾款后,张先生来到拱墅法院司法数字服务站,旁边就是车管所,体验了从验车、清洗、修理到缴税、过户的“一条龙服务”。一次跑腿,半天时间,高高兴兴成功提车回家。
  不仅替老百姓解决了法拍车“过户难”的后顾之忧,拱墅法院创建的司法拍卖辅助事务综合集成新模式,还解决了法拍车处置的“保值难”问题。
  2019年,拱墅法院全年通过司法网拍成功拍卖210辆车,但溢价率只有90.56%,也就是说,很多车辆成交价甚至低于起拍价。原因有二:一是车辆没有得到良好的养护造成了贬值;二是购车手续繁琐、流程复杂,造成愿意参与竞拍的意向人较少。
  “前几年,我们执行查控的车辆停车难、保管贵,外租场地的成本又非常高,所以一直停放在法院,无法进行专业养护。”拱墅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表示。这些车辆在进行司法拍卖时,易贬值、过户难等问题长期存在,尤其是部分网拍车辆存在违章、肇事或权益不清等情形,在配合竞买人过户的过程中,法院需要承担大量的拍卖辅助性工作。
  法拍车如果贬值,对被执行人和申请人双方来说都是损失。2020年,拱墅法院按照“方便实用、在线协同、深度集约、精细管理”的理念,联合网拍平台、拍卖辅助机构建立了“司法数字服务站”暨浙江省首个法拍机动车数字化处置服务平台,将法拍车处理事务集中“外包”,对法拍车实行集中停放、集中保管、集中展示、“一对一”交付等,为法拍车买受人提供“一条龙服务”。
  服务站建立后,拱墅法院法拍车受到了良好的管理,效果直观体现在了网拍车辆溢价率的明显提升,2020年,拱墅法院法拍车溢价率达到了187.05%,同比2019年高出一倍有余。2021年1至10月,相比2020年拍卖成交车辆180辆,拱墅法院法拍车成交数已达227辆,围观人次超55万次,成交额达1118万余元;且拍卖效率大幅提高,平均处置耗时同比减少48天;同时实现了法拍车网拍的四大转变:无序监管变为有序保障,线下看车变为线上看车,一周提车变为当天提车,网拍事务由繁琐变为集约,达到了被执行人、申请人、买受人、法院的多方共赢。
  同时,为提高司法网拍服务质量,拱墅法院积极探索执行辅助事项集约化管理、社会化减负模式。尝试将执行辅助事务集中“外包”,由专业人员从事法拍车专业管理,为法拍车买受人提供“一条龙服务”——“司法数字服务站”。
  拱墅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军介绍:“司法数字服务站在线下遵循‘执行辅助—车辆入库—网拍采集—车辆管理—车辆展示—车辆交付’的操作流程,法院通过线上平台实时监管流程进度。”
  “司法数字服务站”拥有汽车展示、集中停放、服务交流和普法宣传等四大服务区域,直接呼应了法拍车网拍的六大流程。法拍车在服务站集中停放和集中保管,有效提升规范性和安全性,同时集中展示和网上看车也使群众节省了选车精力和成本。
  
  小小“一件事”贡献浙江智慧
  浙江高院执行综合处处长林翔荣告诉记者,全省“一件事”改革最早在诸暨市人民法院率先“试水”。从2020年4月诸暨法院司法拍卖不动产处置“一件事”改革为起点,在一年半的时间里,执行“一件事”改革在浙江不断扩容增效——现如今全省106家法院、1.5万名干警在浙江全域数字法院改革的加持下实现在同一平台在线办案办公,平台每年仅执行案件就要流转办理60多万件,实现办案流程无纸化、节点管控智能化,真正意义上实现数据交互取代当事人、执行干警“跑腿”。
  申请人执行人只需一部手机,即可实现从立案到执行到位的全过程。
  例如,通过“移动微法院”即可实现在线立案,能实时接收法院推送的执行进展信息。据了解,现如今移动微法院注册用户达372万,法院推送执行信息高达1500万条。
  立案执行后,高效查找处置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是“破案”的关键。2021年8月17日,一辆“失踪”已久的被查控车辆在某停车场被公安大数据对比“锁定”,通过机动车查控处置“一件事”机制,嵊州市人民法院马上收到了这一信息。“失踪”车辆一现身,法院立即扣押。
  为提升资产查询处置的效率,浙江法院将线下的高频事项全部集成至线上。通过办案办公平台对接最高人民法院信息系统,联通公安部、自然资源部、证交所和全国3900多家银行,实现对被执行人房、车、存款、股票等财产的全国范围“一网通查”,平均每天查控两万件次。在省内,对接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税务、综合执法等1000多家协作单位,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突破行政区划限制,实现全省域“一网通办”。
  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房产需要马上查封时,执行干警可以在办案办公平台直接向自然资源部门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该部门便可在业务系统中办理查封登记手续,查封结果实时反馈法院。仅此一项,每年就可节约20多万人次的线下工作量。
  房子查封后,接着就是变现。浙江高院执行实施处副处长冯秀成介绍:“我们将原来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权属调查等20余项协助事项从线下搬到线上,法官在平台上选择要协作的部门,发起一门联审。各协作部门审核后,结果在线反馈给法院。接下来,法官就把能拍卖的房子放在网上进行拍卖。成交后,由税务机关扣除税费,再与自然资源部门一同办理过户。整个过程下来,当事人、法官一次都不用跑。目前已实现全省域无差别办理。”
  据悉,执行“一件事”改革以来,浙江省全省法院共发起执行协查近3000万次,执行到位近800亿元,处置不动产3000多宗,成交90亿元。司法拍卖用时缩短40%以上,平均办证用时由改革前的20多天缩短至2天,最短1小时。
  执行“一件事”改革还带来其他方面的便利,例如2021年7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涉众案款发放场景应用,仅用1天时间,就向一非法集资案遍布全国的14万名当事人发放案款17亿元,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下一阶段,浙江高院将不断丰富拓展执行“一件事”改革应用场景,抓好迭代升级,以数字化改革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