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讨要 村务公开知情权开庭

   5月14日,备受关注的重庆市忠县金声乡白岩村11组66岁村民陈守联状告乡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在忠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这是一起在全国尚属首例的村民为村务公开知情权将当地政府告上法庭的标志性案例,在依法治国开局之年,一个偏远地区的老农民能以这样的方式维护自己及其村民的合法权益,不能不说依法治国的精神已深入人心。遗憾的是,金声乡政府却没有跟上依法治国的步伐,其思想观念还停留在上个世纪,在法庭上公开指责陈守联状告乡政府是“故意找茬”。这一观点引起陈守联极为不满。法庭休庭后,陈守联对参加庭审采访的记者说:“我向法院起诉乡政府的目的,就是要求乡政府依法公开村级财务,还村民知情权。没想到乡政府却认为我是在故意‘找茬’, 想借机满足自己的非法目的。”


多次了解村务未果起诉乡政府

   2015年1月13日,陈守联在多次到其所在的金声乡白岩村办公室要求查阅村委会“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抵押金”、“金九路一事一议款”、白岩村白义路硬化“一事一议”款收支节余财务未果的情况下,再次来到村委会办公室,强烈要求村委会公开上述村级财务,被告知“要金声乡政府同意才能看”。陈守联坚持查看并“赖”着不走而与村委会负责人发生争执。得知陈守联“赖”在村委会办公室要求公开村财务,正在白岩村下乡的金声乡一位杨姓副乡长赶到现场告知陈守联:“村级财务由乡政府代管,所有账务全部在乡政府,村委会无法查阅相关账务。”
   无奈之下,为保存证据,陈守联于1月16日通过特快专递邮件,向金声乡政府快递提交《行政处理申请》,要求乡政府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依法公开白岩村村级财务。同月19日,金声乡乡长鲍和平签收了陈守联的《行政处理申请》快递邮件。
   直到3月18日,陈守联到乡政府了解对自己《行政处理申请》的办理情况时,新任乡长喻户晓向他作了口头解释:“因乡领导调动,未对你的申请作处理。”并要求陈守联再送一份《行政处理申请》。
   3月19日,陈守联再次将1月16日寄送的《行政处理申请》以挂号信邮寄乡长喻户晓收。
   4月9日,陈守联因金声乡政府在原乡长鲍和平签收到自己1月16日特快专递寄送的《行政处理申请》,却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便一纸诉状,以“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将金声乡人民政府告上法庭。


乡政府法庭上指责原告“故意找茬”

   陈守联在诉状中称:2013年11月5日,金声乡政府召开白岩村村委换届选举会议时,陈守联受村民口头委托,向金声乡纪委书记刘邦奎反映:白岩村委未对本村农民建设用地复垦农户每户缴纳200元复垦抵押金;村民按照金声乡政府下发金声委(2008)12号文件,每人缴纳金九路(记者注:金声至九亭)的“一事一议”款190元、白岩村白义路硬化“一事一议”款400元财务进行公开,乡纪委书记刘邦奎当场作了笔录,并承诺督促其财务公开。
   陈守联在诉状中认为,自己缴纳前述“一事一议”款项后,对其收支结余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而白岩村委对其收支节余情况要经金声乡政府同意后方可对外公开的理由违反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0条第三款“接受村民查询”的规定。金声乡政府对其《行政处理申请》逾期后,未履行《信访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办发(2007)4号文件等相关规定的法定职责,遂向人民法院起诉金声乡人民政府,要求判令金声乡人民政府对其《行政处理申请》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5月14日,陈守联起诉金声乡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诉讼案在忠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
   金声乡人民政府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对陈守联起诉乡政府的事实进行答辩时称:“被告(注:金声乡政府)于2015年3月22日收到原告(注:陈守联)的所谓‘行政处理申请’后,立即找到原告谈心交流,听取意见,对反映的事情进行调查。而原告又提出其他涉及私人利益问题,且该要求又违反目前的规定。被告工作人员对其严肃批评教育,要求被告依法反映情况,不能找茬借机满足自己的非法目的。”
“万万没想到依法起诉要求乡政府履行法定职责,对村级财务进行公开,还村民知情权和监督权,却被乡政府认定为‘找茬’,并受到严肃批评。”66岁的陈守联对金声乡政府在提交法庭的《答辩状》中公开声称其起诉行为是“找茬”,感到莫名的愤怒和无助。


村务“公开”要在阳光下操作

   陈守联为获取村财务公开知情权而依法起诉乡政府,虽为个案,却彰显出村民法治意识增强,改变了以往极端化过激化维权方式,维权更趋于理性和依法性。而作为站在农村一线工作的乡镇人民政府,整天面对的几乎是“三农问题”, 如何处理好“三农问题”, 切实解决好村民们合理合法的诉求,是摆在乡镇人民政府面前的一道严肃课题。
   村民申请村级财务公开未果愤而起诉乡政府,被乡政府认定是在‘找茬’,乡政府如此‘依法行政’与目前依法治国的大环境相悖。”庭审当天,金声乡白岩村78岁的孙登棉、70岁的孙善福等多位村民专程乘车赶到县法院,参加当天庭审旁听。
   “状告乡政府官司输赢不重要,主要是通过打官司督促乡政府依法公开村级财务,让村级财务能够真正在阳光下操作运行。”陈守联称。
   本社记者将继续关注相关情况。 


责任编辑:侯兆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