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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生命燃烧到最后一刻
-- ——追记河北卢龙县人民检察院专委王丽
像点亮世界的蜡烛,把生命燃烧到最后时刻,是对已经远离我们而去的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原检委会专职委员王丽最贴切的比喻。
在王丽的办公桌上,工作日志本打开着,扫黑除恶办案指导手册摆在电脑旁,法律书籍、荣誉证书摆满橱柜……王丽就是在这里加班办案时,突发疾病,被送往医院,直到抢救无效。
“她从没说起过自己病情,直到去世,她和大家说的大都是工作。她的心永远在办案上!”王丽生前的同事李慧哽咽着说。
8月23日,河北省检察院举行王丽先进事迹报告会,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出席报告会并讲话。王丽的先进事迹生动诠释了检察人员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清正廉洁的优秀品质和职业精神,可亲、可敬、可学,为广大检察人员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她柔弱的身体蕴含着巨大的正能量”
2018年5月,卢龙县公安局移送一起尹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案件。受害人何某某因房屋拆迁补偿问题与开发商发生纠纷,开发公司物业经理常某将此事告诉了尹某,尹某纠集李某等3人殴打了何某某,致其轻微伤。犯罪嫌疑人亲属多次找过何某某,软硬兼施试图私了。何某某担心开发商有一定势力案子会不了了之,就三天两头到检察院找领导。
面对情绪激动的何某某,时任卢龙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的王丽总是端茶倒水热情接待,释法说理耐心答疑,细语劝慰、温情安抚:“相信法律,正义从不会缺席。”王丽带领办案组成员承受住各方压力,认真审查案件事实,坚持秉公办理。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二年三个月。
在审判庭上,何某某眼含热泪,朝王丽竖起大拇指。案子结束后,何某某私下要给王丽“表示表示”,被王丽严词拒绝。
“我的案子赢了,有人说我背后有人。是的,我背后的人就是主持公平正义的人民检察官,是真正司法为民的人民公仆!”说起王丽,案件当事人何某某显得非常激动。
“作为一名女检察官,她柔弱的身体蕴含着巨大的正能量。”在工作上,经常与王丽打交道的卢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张剑这样评价王丽。
“人民检察官就要为人民主持正义。”秉烛前行,王丽把正义之光送到了群众心坎上。
卢龙县曾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检察院承办的案件中,很多都涉及农村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勾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就是其中影响较大的一件。
某村干部勾某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在本村和其他两村交界的耕地上非法采矿,形成了一个面积达二十多亩、深几十米的矿坑。村民葛某因勾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事常年赴省进京上访,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成立专案组限期办结。
王丽作为专案组成员,通过梳理分析,发现此案存在两大难题:一是矿坑位于三村交界处,勾某在当地有一定势力,导致被占用耕地的农户不愿作证、不敢作证;二是该矿是在他人开采一部分后由勾某购买并继续开采的,二人先后开采的面积不好确定,导致该案久拖难决。
“邪不能压正!群众不敢来,咱就去到村里取证!”利用中午和晚上时间,王丽骑着自行车到村里取证。饿了吃口烧饼,渴了喝口凉水,晚上就趴在村委会办公室的桌子上和衣而眠。
见到检察官这么上心,群众被感动了。有人主动提供了证据,有人悄悄为王丽送来热乎的饭菜。有了村民的证言和从县档案局调取的台账,王丽查实了每户被占用耕地的亩数和具体的地理位置,并绘制成图。最终,法院对此案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她是一位业务精湛的公诉人”
王丽在全县政法系统是出了名的办案能手、“法律库房”。
2010年6月,卢龙县公安局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鲁某某等4人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件。“当时我们发现,没有因案给企业造成损失数额的相关证据。”与王丽一起办理此案的同事介绍。
为取证,王丽先后两次和办案组成员奔波4000多公里,到辽宁、吉林、山东、河南、山西等5省11个县(市)调查。白天取证,晚上赶路,前后21天,办案组固定证据248份,确定企业损失121万余元。
“天气炎热,加上连日奔波,在山西临汾取证时,她中暑晕倒了。在附近的诊所输了一瓶液,刚缓过来,她就不顾医生反对,拔下针头返回了取证现场……”同事回忆道。
案件公诉到法院后,在庭审中,鲁某某的辩护人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济损失计算不合理,应依法宣告被告人鲁某某无罪。”
在法庭辩论阶段,王丽就被告方提出的辩护意见,运用翔实的证据链条和深厚的理论知识,当庭进行了答辩和反驳:“根据案件来源、抓获经过、证人张某某等人的证言及被告人鲁某某、王某某、易某甲、易某乙在侦查阶段的供述等,足以证明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整个庭审过程长达13个小时,形成庭审笔录47页,王丽用事实和证据捍卫了法律的尊严。最终,鲁某某等被告人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2014年,王丽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审查发现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责任年龄,及时对公安机关进行了纠正,监督公安机关作了撤案处理,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11月,秦皇岛市检察院将犯罪嫌疑人冯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交由卢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当时这起案件证据部分存疑,无法判断被害人伤势由谁造成。主办此案的王丽三次前往昌黎调查取证,促使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
“她是一位业务精湛的公诉人,有什么疑难案件我们都找她沟通……”卢龙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政委回忆说。
卢龙县检察院一年要办理数百起案件,人员少、任务重。王丽深知,只有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才能严格司法,永葆检察事业蒸蒸日上。王丽总是耐心细致地回答各个业务口同事的请教,也经常回答来自法官、公安民警的业务咨询,特别是手把手地教年轻干警,不厌其烦,倾囊相授。
“我们公诉科人员流动很大,王丽姐对包括我在内的每一位新来的检察官助理,都从作笔录、讯问、询问、案卡填录等各个环节,一点一滴做好传帮带。”检察官助理张先莉流着眼泪回忆说,在许多阅示批改的文书材料上,王丽修改的标红密密麻麻,小到标点符号、遣词行文,大到法律要点错误、表述不准确等问题,都一一修改。
王丽不只一次对同事说:“只要你们拿来的法律文书,我都给你们改,改多少次我都改。你们业务进步了,我打心眼里高兴。”
“我从业22年,在工作当中和王丽接触时间很长,她为人老实厚重,业务基础扎实。”河北俊学律师事务所律师董俊学坦言,“律师和检察官在庭上‘针锋相对’是很正常的,由此产生的律师和检察官在人格关系上不信任也很正常,但在王丽身上没有。她为人和善,业务精湛,无论庭上还是庭下,都能把法律解释工作做到当事人心里,哪怕是对检法抵触情绪很强烈的当事人,王丽都能公正司法,定分止争,社会效果非常好。她走了,我感到很惋惜。”
燃烧不尽的红蜡烛
敬业,是大家对王丽的一致评价。“就说取证,田间地头、医院病房,都是她的取证地点。”同事回忆说,一名被害人不愿配合取证,原来是怕耽误干农活儿,又担心检察官到村里对自己影响不好,王丽就在路边地头给被害人取证做笔录。8月的傍晚,庄稼地里全是蚊子,她被叮了一身红疙瘩。
“明明是一个小案子,为什么要这么辛苦?”偶尔有年轻人会问。王丽却说:“不要给案子分大小,每一起案子对涉案家庭来说都是大事。办好案子,是对当事人的人生负责。”
从大学毕业迈进卢龙县检察院大门到任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丽是卢龙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铭生看着成长起来的。当张铭生看到王丽脸色暗黄、额头上沁出细密的汗珠时,便心疼地提醒她放下手头工作,到医院做个检查,王丽却微笑着说:“没事,等忙完这阵子去检查一下。”
张铭生说:“20多年了,她办过的精品案子太多了。上级组织评查,抽查到她的案子,都是零瑕疵。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她总是冲锋在前。”
2019年7月,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将一起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指定卢龙县检察院办理。院党组决定成立专案组,把牵头办案的重任交给了王丽。
这是一起典型的疑难复杂案件,由于案情时间跨度长达数年,涉案人员较多且背景复杂,案件事实并未完全查清,每一名犯罪嫌疑人、每一起犯罪事实都需要落实定性定罪、固定证据。王丽开始了长达半年的超负荷工作。
办案地距离卢龙县100多公里,王丽每天都要来回奔波。办案组同事赵永泽回忆说,早上6时,王丽带着熬夜整理好的笔记赶赴办案地,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夜色中,她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吃完晚饭,她又回到办公室,继续梳理证据。
因为放心不下孩子的学业,王丽便带着孩子加班。孩子写作业困了就睡在办公室里,王丽仍在埋头工作……经过近200个昼夜的奋战,该专案得以顺利移送审查起诉。最后,移交法院时,案卷有一百多本,摞起来足有一米多高。
“当时就发现她脸色不太好,提醒她注意身体,她总说忙完这阵子再说。”张铭生说。从2019年秋季开始,王丽时常感到腰疼、腹疼,可她根本不在意,只是吃点药扛着。
2020年5月18日晚上加班时,王丽病情突然加重,赶来的家人把她送到了医院。后经医院确诊,“胆管肿瘤晚期,需要马上手术”。
“案子月底到期,要尽快把起诉书写出来。”离做手术只有两天时间,王丽非要丈夫送她回单位上班。王丽在单位硬是坚持工作了两天,直到5月20日半夜昏倒在办公桌前,才不得不进医院手术治疗。
“只要我还有力气说话,就要为办案出把力。”手术后的王丽身体刚刚有所恢复,就要求回到单位上班。
直到今年5月5日,生命的最后一刻,病床上的王丽始终为办案操劳。25册学习笔记、“学习强国”学分榜列全院第一、办理案件上千件,她把生命燃烧到了最后时刻。
王丽是主持正义的检察官,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普通人。“工作得做好,家里也不能不管。”她心系民生,也深爱着家人。
“特别想对你们说声‘对不起’。我把很多遗憾留给了你们。感谢你们的支持和理解。告诉儿子,中考要加油,妈妈等不到那一天了……”临终前,王丽在家人的耳边,断断续续地表达着自己对家人的愧疚。
王丽走了,45岁人生路,24年检察情。一支红蜡烛,燃烧过,奉献过。照亮他人的光,永远不会熄灭……
正如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在讲话中指出,王丽是检察人员在本职岗位上无私奉献、践行使命的先锋模范,是全省广大检察人员履行职责、拼搏进取的优秀代表,是全省检察工作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缩影。
人民检察官,人民在王丽心中有千钧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政法队伍需要更多像王丽这样的好干警,政法队伍也必将涌现出更多像王丽这样的好干警。
采访札记
45载短暂人生,24年检察生涯。基层的案子,大多关涉百姓民生。她认真负责地办好每一起案件。她说不要把案件分大小,每一起案子对涉案家庭来说都是大事。办案子,办的是别人的人生。
守望正义,她敢于较真碰硬;忠于法律,她千里奔波取证;不枉不纵,她对案件明察秋毫。上门办案,她体谅群众的疾苦;释说法理,她传播着法治的信仰;温情司法,她把阳光送到群众身边。
24年如一日,王丽用心血擦亮了检徽,将生命凝铸于检魂。她以实际行动,生动诠释了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她的感人事迹,是对政法干警忠诚和担当的现实注解。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清正廉洁,王丽所表现出的这些优秀品质和职业精神,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示范意义。
● 责任编辑: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