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建党伟业,法治同频共振

  从石库门到天安门,从兴业路到复兴路,中国共产党从嘉兴南湖一艘小小红船启航,越过急流险滩,穿过惊涛骇浪,成长为领航中国行稳致远的巍巍巨轮。在这波澜壮阔的百年征程中,坚守着历久弥坚的初心使命,也镌刻着同频共振的法治印迹。
  追溯百年建党史,清晰可见的是与党的发展历程一脉相承的法治探索之路。从党的“二大”最低纲领明确规定工人、农民以及妇女权利,到1926年中共中央扩大会议发布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法治的萌芽破土而出;从井冈山等革命根据地制定的土地法,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制定的宪法大纲、土地法、婚姻法,留下了最初的立法探索;抗战时期的陕甘宁边区,以及解放战争时期的华北人民政府,已经引入法治的架构,尤其是司法实践更是创造了诸多佳话,从延安“雷公案”的处理到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确立,从摈弃“唯成分论”“唯政绩论”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到刑事和解、民事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无不奠定了新中国成立后的法治之基。
  建党百年的法治探索,见证了宪法不断发展、成熟的历程。从工农民主政权时期孕育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到解放战争时期创制的《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再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制定的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从1954年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的问世,到1982年新宪法的诞生,再到2018年完成第五次修宪,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是建党百年历次立宪修宪坚守的原则。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与时俱进,日臻完善。
  建党百年的法治探索,也见证了改革开放后法治建设的辉煌成就。1979年7月诞生的刑法等7部重要法律,拉开了新时期的立法序幕。经过漫漫三十年的不懈努力和奋斗,到2010年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十年后的2020年5月,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民法典完成编纂,成为进一步完善法治体系的标志性事件。从重铸法制到形成法律体系,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刀“制”变水“治”,一字之变,格局全新。从践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贯彻“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已成为保障国家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磅礴之力。
  引领这场法治巨变的最大动力,正是中国共产党对法治认识的不断深化、对法治目标的不断提升。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鲜明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方针,就此开启了法治变革的征程。1997年,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此后,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不断走向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步入了新时代。2014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建党史上首次以依法治国作为全会主题,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时隔三年,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描绘了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宏伟蓝图。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这在建党百年史、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回顾中国共产党的百年风雨路、百年法治路,事实雄辩地证明,中国共产党作为百折不回的寻路者、大勇无畏的开路人,通过社会主义道路的制度长期探索和实践,成就了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的“两大奇迹”,找到了一条保持经济、政治、社会稳定和可持续的现代化发展之路,解答了困扰世界各国政党的“托克维尔难题”。这条道路,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道路。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站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的历史新起点,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14亿中国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正豪情万丈地走在尊崇法治、依法治国的康庄大道上,必将继续谱写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新篇章。
  ● 责任编辑:阿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