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用不了一次电梯,却要按月缴费,合理吗?

  从独门独户到20层小高层,大家的居住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和过去相比,也确实便捷了不少。尤其是小高层,有了电梯的存在,出门回家都不用跑腿。
  和过去的老式小区相比,小高层虽然居住面积少了一部分,但是这些公摊面积,尤其是电梯面积的增加,对于住户来说其实是有好处的。尤其是上了年纪的人,进出门也愈发方便。而且有了电梯,装修也会更加方便。
  既然电梯有这么多好处,为何小高层的住户还会出现“抵制”声音呢?
  争来争去还是和“钱”字离不开关系。众所周知,大家在城市里买房,小区里都会提醒你交物业费。有些物业费是一年一交,有些是一个月一交。而住在高楼层的住户,支出的费用会多出一笔:电梯费。
  正常情况下,使用电梯交电梯费,这本是没有任何争议的事情。但广州某小区德叔却颇有怨言。原来德叔的家就在一楼,平时根本不需要乘坐电梯,却要每个月付钱分摊电梯物业费。“住一楼也要交电梯费,这是什么道理?”
  那么,家住一楼平日无需使用电梯,可以不缴纳电梯费吗?
  

  律师点评:


  缴纳电梯费不分楼层
  电梯是属于小区共有的部分,每个人都有维护电梯的义务,不能以不坐电梯为由拒绝履行维护电梯正常运行的义务。
  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相应义务。由此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电梯与小区内的花草树木、路灯、喷泉等一样,都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并且电梯运行服务不会因为一楼的住户不乘电梯,电梯的运行维护成本就会有明显降低,所以一楼住户应该与其他楼层住户一样承担电梯费。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是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则对业主的理由不予支持。
  
  居民对待特定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
  建筑物共有部分不只电梯一个,还包括外墙、楼顶平台、走廊、地下空间等许多部位。就特定业主而言,对于有的共有部分所获得的收益要大于所支付的成本,但对于有的共有部分所支付的成本大于所获得收益。由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很多,就特定业主而言,不可能完全量化对每一部分所获得的收益和所支付的成本,更多情况下只能将全部或大部的共有部分所能获得的收益和所需支付的成本分摊,才能实现整体的公平。举例而言,楼顶平台具有放置太阳能热水器、晾晒物件、运动等诸多作用。
  因此,建筑物共有部分之间、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之间是相互关联、密不可分的,权利和义务的享有和承担需进行全方位的衡量,而不应完全就事论事,将其割裂开来。当然,为了减少纠纷,提高交易效率,我们应该支持尽量按照比例原则来使业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从而实现最大限度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