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减分”凸显执法的人性化

  3月30日起,北京市开始实施“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的改革措施。这一被称为“学法减分”执法新机制主要包括3种减分途径:参加网上学习考试减分、参加现场学习考试减分、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分。鉴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目前北京市暂时只开通了网上学习考试减分途径。
  “扣分扣了这么多年,终于见到回头分了。”北京交管部门的“学法减分”改革措施一经推出,立即引发广泛关注,众多司机纷纷为之点赞。其实之前,这一做法已经在部分地区得以实践。作为近年来交管部门着力推广的改革手段,“学法减分”已得到了良好而积极的社会响应。有所区别的是,此前一些地方的“学法减分”大多需要现场进行,但由于智能手机等设备的普及,尤其是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通过网上学习、考试减分的线上模式才浮出水面,并且有望变为最主流的方式。
  “学法减分”之所以备受社会欢迎和支持,根本原因在于这一改革措施凸显了执法的人性化思维。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在现代社会,私家车已成为许多城乡居民最日常的出行工具,受众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交通违法往往难以避免。但是对于绝大多数驾驶者而言,其违法性质并不严重,并且很多时候是由于疏忽大意等原因。对于这些违法者而言,扣分罚款固然能起到惩戒和教育效果,但其所付出的成本,恐怕并不能与其违法的性质和程度相匹配。“学法减分”的改革措施则能弥补这些不足,通过安全教育的“补课”,既能适度降低违法者的负担,更能让交通法规意识更加深入人心,进而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从制度设计看,“学法减分”并非没有门槛。以北京市的做法为例,能够适用“学法减分”的,仅限于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交管部门划定的界线,在7种情况下,驾驶人不能申请“学法减分”,其中既包括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两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两次以上满分记录的;也包括主观恶意、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比如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换言之,“学法减分”其实采取的是分类执法的思路,而非“一刀切”的处理方式,更非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纵容。其中,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也折射出执法的弹性与温度,在很大程度上展现了权力的谦抑。如此,交通执法既可以对严重违法、重复违法行为精准打击,也能给予轻微违法者有条件的宽容。这一宽严相济的治理模式,无疑能大大提升执法的合理性和人性化。
  眼下,线下“学法减分”已逐渐走向线上,这不应只是疫情时期的权宜之举,而是应当成为长期的改革方向。线下的现场“学法减分”,通常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公众的接受程度也十分有限。相比之下,线上学习更能便利民众,更容易普及,也更能兑现“学法减分”制度的初衷。当然,线上的学法考试模式,最需要防范的是弄虚作假。目前,通过随机抓拍、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对线上“学法减分”已能实行有效的监督。除此之外,通过对弄虚作假行为设置严格的处罚措施,当能最大限度遏制作弊行为。
  曾几何时,“让违法者多折腾,不多跑几次就记不住”是流行的执法理念和做法。其实,降低行政执法的运行成本和社会成本,让执法措施更便民、更高效,让民众更能普遍接受,才是公共管理应当追求的目标。从现场学习到线上学习,并非只是互联网技术的运用,更代表着治理思维的重大进步。
  说到底,交通执法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扣分而扣分,也不是为了罚款而罚款,而是为了让驾驶者真正树立规则意识、守住行为规范。“学法减分”以学促知,以知促行,可谓善莫大焉。期待这一人性化的执法机制能在更多地方生根开花,惠及更多民众。
  ● 责任编辑:阿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