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姝:情暖群众的窗口标兵

-- ——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
  “我自愿撤回监督申请……”雍某当场表态,同时承诺息诉罢访。自此,长达三年的行政争议终于实质性地化解。
  2020年岁末年终,江苏省扬州市检察院召开了一场行政诉讼监督案听证会。当天,扬州市检察院、宝应县检察院两级联动,邀请市人大代表、行政法专家、行政执法机关代表、群众代表参加听证,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条线派员现场观摩。最终,这起由“阳光房”任性搭建引起3年行政争议的案件圆满解决。
  据了解,近日最高检发布的12件“加强行政检察监督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典型案例,扬州市检察院同样有案例入选。
  据介绍,近年来,扬州市检察机关在开展行政检察工作中,结合扬州地方实际,服务发展大局,紧扣社会民生,集中力量办理案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朝化解三年行政争议
  文章开头提到的案例,还得从2017年说起。当年的3月4日,家住宝应县的雍某在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自家住宅搭建面积约66.78平方米的阳光房。同一天,宝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宝应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他作出《责令停工核查通知书》,雍某在收到这份通知书后仍然继续施工。
  2017年3月9日,宝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雍某三天之内自行拆除阳光房。因雍某没有按要求自行改正,8月8日,经宝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体会审后,同一天,向他送达了《限期拆除告知书》。雍某对此向宝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书面提出陈述申辩,认为宝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无据,请求撤销《限期拆除告知书》。宝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复核后,对雍某的陈述申辩意见未予采纳, 8月15日,向雍某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
  2017年9月1日,雍某提请诉讼,要求宝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撤销《限期拆除决定书》及行政赔偿,后经高邮市人民法院审理,“不支持雍某的诉讼请求”。
  雍某不服上述判决,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8年3月2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雍某又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裁定驳回。雍某仍然不服,向扬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扬州市检察院受理这起监督申请后,围绕当事人监督诉求以及双方矛盾争议点,联合宝应县检察院先后多次进行实地走访,查看了解情况,对双方当事人多次走访座谈,同时,进行释法说理。
  宝应县检察院代检察长茆小松主持听证会时表示,经过全面审查,检察机关认为雍某建设“阳光房”确系房屋屋顶渗水等实际居住问题产生,在行政机关查处后,根据行政机关要求征得左邻右舍及社区签字同意,在程序方面具有一定的规范性。“鉴于本案涉及的建设‘阳光房’问题具有普遍性,因此举行公开听证,以期让人民群众身边的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强化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茆小松说。
  当天的听证会上,雍某就“阳光房”是否属于建筑物或构筑物、是否属于需要规划审批的情形、房屋屋顶渗水维修程序、行政主体资格等方面提出疑问,行政机关代表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政策进行解释说明。听证员向当事人进行了针对性的提问,并依据听证案件事实、证据,就本案争议焦点、法律适用、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独立讨论,就本次听证发表意见。
  最终雍某自愿撤回监督申请,并书面承诺息诉罢访,长达3年的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 
  “检察官没有机械办案,而是多次走访座谈听取当事人反映的问题,为民生难点群策群力。”扬州市人大代表窦婷婷表示,这场听证会,让她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沟通智慧,积极引导当事人之间理性对话,消除误解;并且能够协调相关行政机关共同回应民生需求,增进和谐,有效预防类似的行政执法、行政诉讼纠纷的产生,体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智慧。
  扬州市人民监督员刘振甫认为,本次听证会无论从宏观还是在细节方面,都体现了透明度和公信力。检察机关通过司法听证,强化了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在会议准备、公告、通知等方面,都充分考虑了便民利民、开放互动的要求。
  
  提质增效成绩斐然
  而除了上述案例,扬州市检察院办理的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的江苏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某市人社局、沈某庆等五人工伤认定检察监督案也卓有成效。
  2016年3月,沈某和在江苏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沈某庆(系沈某和的父亲)向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某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某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沈某庆遂向法院提起工伤认定行政诉讼。
  2018年3月23日,一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为由,判决撤销某市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责令其重新作出工伤认定。某公司和某市人社局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该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2018年9月24日,某市人社局依据二审判决,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
  某公司不服二审判决申请再审被驳回,又对某市人社局重新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提起行政诉讼。2016年至2021年期间,某公司、某市人社局、沈某庆对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工伤赔偿等先后提起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仲裁各2件。
  2020年12月14日,某公司向扬州市检察院申请监督。扬州市检察院重点开展了以下调查核实工作:一是向法院调取原审卷宗以及关联的行政、民事仲裁案件卷宗,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全面审查,就争议焦点进行研判。二是听取原承办法官、涉案三方当事人以及有关单位的意见,厘清来龙去脉。了解到双方从“对话”转向“对立”,对抗情绪严重。三是针对工伤赔偿问题与民事案件承办法官沟通,核实关联民事案件工伤赔偿情况,掌握双方实质诉求。
  扬州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生效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某市人社局依据生效判决变更工伤认定结果于法有据;本案关联行政、民事、仲裁案件6件,诉讼关系复杂,沈某庆和某公司曾有和解合意,但多次诉讼导致矛盾不断累积。经研判,市检察院决定通过推动关联民事案件调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承办检察官多次与申请人某公司沟通,就两次工伤认定的依据、程序、救济途径以及法院调查的合法性等进行释法说理,并邀请人社部门同志详细讲解工伤认定政策;针对双方在赔偿数额方面的分歧,与双方及代理律师十余次面对面沟通,最终促成双方对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某公司同意某市人社局工伤认定意见,撤回监督申请;市检察院加强与法院衔接,推动某公司与沈某庆签订和解协议,沈某庆提起工伤赔偿民事诉讼自愿调解结案。
  据介绍,2020年,扬州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成绩斐然: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0件,同比上升58%;办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33件,同比增加3.7倍;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55件,同比增加1.8倍。
  
  多管齐下创行政检察新局面
  据了解,近年来,扬州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检和省院新时代行政检察工作各项要求,以做实行政检察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坚持聚焦目标引领、理念更新、创新发展、人才建设等四个方面,全面形成“全市一体、上下联动、左右协作”的工作新格局,有力推动行政检察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在推进行政检察工作过程中,扬州市检察院坚持目标引领,认真落实“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总体布局,以强化案件办理为抓手,把做实行政检察的总目标落实落细。自2019年4月扬州市检察院行政及公益诉讼部门成立以来,先后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38件;其中提请省院抗诉2件,发出检察建议76份,法院采纳率为86.84%。在优化行政检察工作质态的同时,注重通过检察建议、联席会议等形式助推提升审判权威和效率,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
  理念一新天地宽。扬州市检察院跳出以往“就案办案”的窠臼,牢牢抓住行政争议化解这个“牛鼻子”,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自最高检部署“加强行政检察监督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对2019年以来的69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开展拉网式排查,累计收集线索8件,采用专人挂联、分片包干、上下联动的形式,压紧市级院的主体主任,压实基层院的属地责任,既审查审判活动的合法性,也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既重视监督错案进行纠正,也重视正确案件的释法说理;既发挥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也凝聚相关机关单位的工作合力,先后成功推动5件长年信访的行政争议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不但大大钝化社会矛盾,还有力维护政府公信。如扬州、高邮两级检察机关联动发力,通过深挖行政诉讼背后法律关系及实质诉求,将“官民”争议转化为“民民”争议,帮助化解关联民事案件,成功化解两起持续六年的行政争议案件。
  在推进工作过程中,扬州市检察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立足补齐短板,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推动构建符合行政检察工作特点的长效工作机制。为解决行政检察线索发现难、人员力量不足等现实困难,扬州市检察院充分发挥“龙头”作用,推动建立两级院线索统一管理、人员联动办案的一体办案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新路径,建立“点面相结合的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如邗江区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纠正区法院不依法执行立案登记制相关规定后,市检察院迅速总结该类型案件的办案要点,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检察专项监督月”活动。
  做实行政检察,人才是关键。扬州市检察机关以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以专业化为方向,调整充实力量,优化办案组织,不断提升行政检察队伍的战斗力。2019年4月,扬州市检察院行政及公益诉讼部门成立以来,积极指导基层院及时跟进、固本强基。为切实改变以往行政检察“力量空心化、工作边缘化”的不利局面,扬州市检察院指导全市7家基层检察院成立行政检察办案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向基层院党组通报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并提出相关改进建议,推动基层院党组将行政检察纳入到年度重点工作研究部署。
  2020年5月8日,扬州市检察院坚持全市一盘棋的思想,抽调两级院行政检察骨干7人,成立全市行政检察专业办案组,领衔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形成全市行政检察业务的中坚力量。
  同时,扬州市检察院非常注重检察官专业素质的提升,邀请法学专家授课,积极开展“小课堂”“岗位练兵”等活动,以实训实战的方式推动提高队伍履职能力。
  为了推动行政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依法发挥律师作用,扬州市检察院组织两级院行政检察部门代表,前往扬州市律师协会,专门与行政法委员会全体律师委员座谈交流,推动构建日常联络交流机制、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司法协作配合机制;听取律师行业对行政行为、行政审判活动以及行政争议矛盾化解的意见和建议;与行政法委员会形成了建立工作连接交流、律师参与专家论证、争议化解等辅助办案工作的共识,借助外脑,有力强化了行政检察实务水平。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扬州市检察院在争做行政检察工作排头兵的过程中,一步一个脚印,始终朝着目标前行。
  李姝,女,37岁,中共党员,现任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庙前派出所综合中队副中队长。曾先后荣获2011年度迎泽公安分局“十佳民警”荣誉称号;2012年荣获“山西省青年岗位能手”暨“警队青年先锋”称号,记“个人二等功”一次;2012、2013年度庙前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工作者;2013、2014、2015年度连续三年评定为年度优秀公务员;2017年度分局“窗口”标兵;2018年度分局“先进个人”;2020年度太原市公安局个人嘉奖,收到来自群众的20多面锦旗、30余封表扬信。
  李姝的从警生涯没有轰轰烈烈,没有惊心动魄,有的只是办理户口本、身份证这些琐碎的小事。对李姝而言,为人民服务始终在路上,人民公安为人民,是人民警察始终不渝的初心和使命。
  
  大数据跑起来 提档升级的亲民窗口
  让公安“大改革”对接群众“小日子”。2020年,山西公安吹响了提升智慧警务效能的集结号,大数据发力,民生警务提速。如何让派出所窗口服务提档升级,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新时代公安大数据的便利和高效?李姝办理业务时,一遍又一遍教群众如何使用山西公安“一网通办”便民平台,向群众广泛宣传“一门通办”的便捷措施,让群众及时了解快捷、优质的公安便民服务。
  截至目前,“一网通办”二维码扫描数102000次,关注用户数41000人,实名认证用户数30000人。
  “一网通办”通民心。作为构成派出所“智慧大脑”的重要平台,“一网通办”全面覆盖公安审批服务事项,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难、办事慢、来回跑、不方便等突出问题。2020年春节过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随着企业复工复产,群众到公安机关办理业务的需求逐步增加。正月初八一大早,群众王先生给派出所窗口打来电话,称他刚刚离开太原赶赴外地求职,单位需要本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他急得团团转,打回电话求助。李姝随即通过微信视频连线了对方,在视频中教他如何注册使用山西公安“一网通办”平台。很快,王先生在手机平台上顺利办好身份证。
  “一门通办”惠民生。2020年3月13日,山西公安 “一门通办”综合服务正式启动,“两个通办”服务无缝对接,全省所有户籍派出所启动出入境、交警、户政综合业务,实现了公安政务服务全省域无差别覆盖。公安服务按下了“快进键”,李姝在户籍窗口也“跑”出了自己的加速度。一天,市民张先生来派出所办身份证业务时,看到了墙上“一门通办”的宣传语,惊讶地问:“派出所还能办理车管业务和出入境业务?”得到肯定答复后,张先生很是兴奋,短短几分钟,不仅查询了车辆违章情况,还换领了驾驶证。张先生连连点赞:“以前办这些业务,需要跑好几个地方。现在好了,进派出所一个门就全办了!”
  “最多跑一次”暖民情。“最多跑一次”是承诺,更是对自身服务的检验和督促。作为窗口业务标兵,李姝严格按照“一门通办”综合业务窗口5分钟实操达标要求,不断自我加压,在业务中练兵,在练兵中提速,使自己的服务本领再提升。同时她带领窗口团队,以打造“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为目标,以“五分钟达标”承诺为动力,简化办事环节,最大程度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山西公安“一门通办”开通以来,李姝所在户籍窗口办理各类户口3万余件,办理交管业务500多笔,受理身份证6000余人,真正实现只进一扇门,办结所有事。“一网通办”和“一门通办”如春风化雨,滋润着百姓的心田。
  
  服务精起来 情暖群众的微笑警官
  派出所窗口是基层公安与群众亲密接触的一道温馨平台,记录着户籍民警贴近群众、服务百姓的桩桩件件,一个关切的眼神,一个温暖的微笑,是李姝始终如一的情怀。为切实提高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和网上实办率,让群众更快捷更便利地享受到公安政务服务,李姝在工作中动脑筋、想办法,努力帮助群众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百姓的事记心间。李姝有一个特殊的笔记本,上面工整地记录着某年某月某日群众的特殊待办事项。庙前辖区有一位王阿姨,夫妻离异后女儿在外地工作落户。王阿姨年龄大了,女儿想随母亲落户在太原,但因政策不允许,阿姨每每咨询都是一脸失落,情急之下更是落下泪来。王阿姨的事成了李姝心头的事。山西公安深化“放管服”改革春风拂面,全面调整放宽五项迁移政策,人才落户开通了一扇惠民大门。李姝赶紧打电话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王阿姨。很快,女儿的户口解决了,阿姨和女儿团聚了,她手捧户口簿,满含热泪地说:“李警官,我享受到政府的红利了!”
  群众的急放在先。2020年7月6日高考的前一天,傍晚 6点多,一位考生急匆匆地走进庙前派出所向值班民警求助,称自己的身份证不小心丢了,明天就要参加高考,急需补办身份证。由于山西公安“一网通办”的宣传早已深入人心,考生的父亲第一时间在“一网通办”平台上递交孩子的身份证补办手续,但按照程序需要36个小时才拿到身份证,父子俩心急如焚。此时户籍窗口已经下班,刚进家门的李姝得知这一情况后,二话不说,立即返回派出所,先为考生开具了户籍证明,确保他第二天能顺利进入考场。同时考虑到事情特殊,她上报所领导联系上级部门,迅速使用“绿色通道”简化流程。第二天,考生顺利拿到了身份证,安心继续参考,家长连连道谢。
  为民情怀落在实。为了让群众及时了解智慧公安新举措、了解山西公安的惠民政策,派出所户籍服务窗口开启了全天便民服务模式,李姝的手机成了辖区群众的“咨询热线”。李姝所在的庙前辖区有居民19092户,常住人口67263人。工作十年间,李姝对辖区人口户籍情况了如指掌,共为辖区群众办理各类户籍证件108000余个,办理身份证49000余个,办理业务零差错。同时窗口开展延时服务,利用错时、延时、节假日、双休日为群众办理业务1200余笔。一本小小的证件、一次温暖的微笑、一个耐心的解释,一声感谢,十分信任,树起的是公安形象,洋溢的是警民情深。
  
  责任担起来  护民平安的窗口标兵
  大数据引领小窗口,作为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派出所窗口服务紧紧围绕山西公安“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要求,全面构建公正、透明、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系。同时充分发挥大数据实战作用,依托“智慧大脑”平台,排查社会矛盾,助力刑侦研判,精准打击犯罪,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与日俱增。
  2020年9月7日,李姝在审核信息时,敏锐地发现一名办理户籍业务的中年男子信息异常。经派出所智慧大脑平台核实对比,确定这名男子系一名网上追逃人员。为避免犯罪嫌疑人察觉,李姝一边不动声色,借口打印机器出现故障需找人修理,先将男子稳住,一边迅速汇报所领导和值班民警,值班民警立即赶来,将还没回过神儿的犯罪嫌疑人控制抓捕。
  亲民、贴心又高效的公安服务换来了群众的好口碑。全国“最美基层民警”提名奖、山西省“最美基层民警”“山西省青年岗位能手”“山西省警队青年先锋”、太原市“最美基层民警”“太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个人嘉奖”“十佳民警”“连续三年优秀公务员”“窗口”标兵……这一系列荣誉,以及来自群众的一面面锦旗、一封封表扬信,是李姝沉甸甸的收获,更是激励她前行的无穷动力。
  未来,面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户籍民警李姝将继续坚持用人民警察最朴素的情怀,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做人民群众贴心人”的庄严承诺,温暖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 责任编辑:侯兆晓